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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掌柜四十几岁,身材高瘦,长年一袭蓝色长衫,三缕胡须,几分书生气胜过商人气质。

  “叶老板,听说你要出售绮绣阁?”

  叶绫舞点点头,这些街坊邻居也都知道原因,所以她也不必多作解释。

  钱掌柜说:“绮绣阁一向经营有方,在京城上流圈子里颇有名声,只要价钱合适,我们老板愿意盘下,现银支付。”

  叶绫舞斟酌了一下,她虽然经常看到隔壁典当行的老板吴庸,但两人只算点头之交,因为吴庸不怎么爱说话。

  “绮绣阁真正值钱的是这个店铺,至于名声,真不好估价。再者,目前我们绮绣阁雇用的裁缝和绣娘都是熟练工,手艺也都很不错,他们和绮绣阁的契约未满,我希望接手绮绣阁的老板能继续雇用他们。”

  虽然有手艺就饿不死,但是稳定的工作并不好找,这也是许多手艺师傅宁愿被聘雇,也不想自己单独创业的最大原因。

  钱掌柜点头应道:“我们老板说了,这些都好商量,而且,不仅绮绣阁的裁缝和绣娘都留下,我们也希望叶老板你能留下,继续掌管绮绣阁。”

  叶绫舞秀眉微扬,问:“聘用我?”

  “是的,我们老板说他不懂做衣裳,倒不如请叶老板继续管理,他才能稳赚不赔,还省心省事。”钱掌柜笑了笑,说:“你以后经常和我们老板接触就会知道了,老板他性子懒散,平时只爱在月底数一数钱,经营管理他很少插手。”

  叶绫舞微微提高声音,说:“可是,我是女的。”

  就因为她是女的,她无法正当继承父亲的家业,连她自己的家人都容忍不了,怎么会有人肯聘请她?

  “那又如何?”钱掌柜用手捻着胡子,有些不以为然,说:“咱们都是生意人,生意人讲究的是如何赚钱盈利,能赚到银子的就是高手,银子可不分男女。”

  叶绫舞的本事如何,钱掌柜被应聘到当铺的这一年也看得清清楚楚,从一开始的惊奇、不屑一顾,到后来的惊叹,再到现在的颇为推崇,他用的都是生意人的眼光,而不是世俗的以男女论成败。

  也因此,钱掌柜对吴庸的决定极力赞同,现在的绮绣阁就是只会下金蛋的母鸡,买下来好好养着,赚多少不好说,却一定不会赔本的。

  叶绫舞也有些心动,这几年她抛头露面打理绮绣阁,吃了许多苦是真的,但是也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不再被拘束在家宅内。窝在家里,生孩子、洗衣、做饭是一生;出门在外,打点生意、纵横商界也是一生。

  哪一个更精采,谁都能分得清吧?

  当然,也有不少女子乐意做个被男人养在内宅的米虫,并以此为荣。

  但叶绫舞不是,她知道那种女人的幸福都被男人捏在手心里,想让她快乐就快乐,想让她痛苦就能轻易折磨死她。

  叶绫舞见识过了外面的世界,自然不想再做一个挨打不能还手的弱者。

  她想自己撑起属于自己的这片天空,自己争取该属于自己的幸福,因为自己努力得来的东西,谁也拿不走。

  叶绫舞说:“我再想想,明天给你答覆。”

  钱掌柜笑说:“这个不急,毕竟是件大事,叶老板是该好好想想。不过,我们老板还有个不情之请……”

  如果说收购绮绣阁,以及聘用叶绫舞继续经营是钱掌柜乐见其成的事,那么接下来这件事他就很不赞成了。

  叶绫舞有点疑惑地问:“什么事?”

  钱掌柜说:“我们老板很是心仪叶老板,想要向你求亲。”

  叶绫舞震惊到无语。

  钱掌柜也很无语,他是很反对这桩亲事的,老板又不是缺少衣食过不下去,人又长得高大挺拔,称得上一表人才,为什么要屈就商人之女呢?

  叶绫舞沉默好一会儿之后,才幽幽地说:“我曾答应过先父,不嫁人,只招赘,必须替叶家留下传承的香火。”

  钱掌柜也幽幽地回答:“我们老板也说了,他不介意入赘。”

  叶绫舞多少知道吴庸一些背景,因为吴庸去年曾闹出过一件大事,轰动整个京城。

  吴家世居京城,以经商为业,先是做点小买卖猢口,后来盘下小店面卖点杂货,到了吴庸的父亲吴元痕这一辈,已经积下不小的家产和不错的人脉,于是吴元痕就在东区繁华地段买下了一栋二层小楼做店铺,做起了典当的生意。

  吴元痕早些年就吴庸这一个儿子,自然是宠着惯着,让他养成了一副只知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脾性,平日只知道招猫逗狗,与一众狐朋狗友吃喝嫖赌混日子。

  吴庸虽然不成器,但却生就了一副好皮囊,身材高大挺拔,五官端正大气,修眉凤目,挺鼻薄唇,如果他站那儿不说话,还真的挺像个大人物,只可惜一说话一走动就完全露了馅。

  一般人家儿女长大了,都会急着替儿女说亲,吴家却不知道怎么回事,吴庸的婚事迟迟没有定下,一拖就把吴庸拖延到二十几岁还未成亲。

  按理吴庸就算再不成器,好歹还有吴家这份家产在,眼红的人不在少数,也有女方主动去提亲的,却都被吴家言词含糊地拒绝了,只说再等等看,也不知道他们在等什么。

  去年,吴庸忽然自己着了急,要替自己找个媳妇,找就找吧,他不知怎么就看上了常乐大长公主的嫡长女萧韵,还四处扬言一定要娶公主之女为妻。

  他这话一放出来,顿时满京城哗然,就凭吴家几代商户,就凭他家现在那点家产,他就妄想娶大长公主之女,脑袋没问题吧?

  常乐公主府上也是大为羞恼,公主的儿子萧韶一怒之下就将吴庸痛打了一顿,当时吴庸被打昏了过去、一昏四、五天,差点咽了气。

  吴庸醒来后,整个人沉默了许多,和以前那些狐朋狗友也断了联系,自己在家关了数月,忽然迷上了看书,什么书都看,尤其是历史、地理、社会风俗等等杂书,看了许许多多。

  吴元痕似乎也被吴庸吓怕了,正好这时他的妻子赵氏又添一子,吴元痕大喜过望,干脆把京城里的三进宅院和当铺直接过户到了吴庸名下,把这个不知好歹的大儿子踢出了家,让他单户自己去过日子,而吴元痕则带着妻子和小儿子搬到了京城近郊的一处庄子上,买了百亩良田,做起了优闲的小地主。

  说好听点吴庸是单户自己过日子,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他是被扫地出门了,不过他那老子还算疼儿子,把最值钱的家产都给了吴庸。

  大家都指望着看吴庸的笑话,看他多久会把吴元痕分给他的家产给败光,结果吴庸之后的作为却让他们大失所望。

  吴庸接管了典当行之后,辞退了原来的所有人员,就连醒目的牌匾都摘掉了,重新雇用了钱掌柜、孙师傅,以及柯望和周柱子等人,居然把当铺的生意又顺利做了下去,甚至经营了一年多都没有倒闭。

  吴庸本人也不再混天聊日子或四处吃喝嫖赌,他不是宅居在家,就是坐镇当铺,生活变得极有规律,从一个让人头疼的混混,居然变成了一个无论是为人处世还是人品道德,都可当表率的有为青年。

  认识吴庸的人无不啧啧称奇。

  但是坏孩子变成好孩子毕竟是好事,许多为自家子女头疼的父母甚至把吴庸当做正面教材,教导自家子女要像吴庸一样,迷途知返,为时不晚。

  大概谁也料不到,此吴庸已不是原来的吴庸,身体还是原来的身体,里面却已经换了灵魂。

  吴庸被公主之子萧韶打昏时,没过几天就真的挂了,现在的吴庸是后世穿越而来的一名男子叶磊。

  说起叶磊的一生,也算是一代传奇,出生平民之家的他靠着读书和自己的勤奋努力,以及在电子科技行业上的天分,在事业上成就辉煌,三十三岁独自创办自己的公司,四十岁时他已经登上了富士比富豪排行榜,成为世上华人的又一个荣耀。

  但是也就在他最荣耀的时候,他接到了妻子病危的通知单,他这才发现自己只顾忙着事业,却完全忽略了家人。

  与他同年纪的妻子病逝后,叶磊一度很茫然,不知道自己挣下偌大的家产事业,还有谁能一起分享?

  那天他和儿女们一起为妻子扫完墓后,回家时因为郁闷而多喝了几杯酒,他以为自己只是酒醉睡了一觉,谁知再睁开眼时,他已经变成了大周朝的纨绔子弟吴庸。

  虽然凭空年轻了近二十岁,叶磊却完全没有喜悦,他失去了妻子,却还有三个孩子要照顾,如今他也不见了,他那三个还未完全成年的子女,能好好过下去吗?整整三个月,叶磊无法适应自己的新身分,趁着养病宅居在家中,直到吴元痕要分家,他才突然惊醒,他真的成了吴庸,要用这个身分继续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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