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欠揍的小鬼,都派人大老远把信物送到王爷府了,依照他们的情分,她还能不来吗?
嘴里不说,明明就想她来想得要命!
这一个多月,他和伙伴竭尽全力的替赵鞅扫除障碍,又替他平了戎荻之乱,既然打裸了仗,便是定鼎首功,臣子们也只能心服口服,赵鞅在阿银国的地位总算稳固了许多。
那些以为可以随意将赵鞅摘除的人,短时间不敢再轻举妄动,因为他们毫无头绪,赵鞅去哪里找来这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高手,既然摸不清他的底细深浅,自然不敢再随意蠢动。
也就是说,赵鞅的份量变重了,将来在角逐太子位置上,有了不可抹灭的功绩。
不过,情况也更显复杂了,他们短时间,无法像打打酱油般的离开阿银国了。
“不关他的事,你不是叫姊姊一定要来找阿鞅玩,我们打了勾勾的,可见你没有想我对吧?亏我还千里迢迢的跑来。”瞄到梅天骄憋屈的脸孔,她偷笑。
“胡说,我有想!”赵鞅耳根子悄悄红了。
小米团子没有像以前那样围前围后的在她身边蹦,只是扯着盛知豫的袖子乖乖跟在她身边,她走一步,他跟一步。
感觉特别安静,盛知豫一低头,发现赵鞅正悄悄的拿眼睛偷觑她。
她对着他笑,笑得眼眯眯,嘴角弩弯。
“姊姊不生我的气吗?”
“生什么气?”盛知豫捏他鼻子。
赵鞅没躲,乖乖让她捏。“我没去看你,却让你跑那么远的路来阿银国。”
心头一暖。“我想团子了,再说我总得来看看你有没有好好保重自己,要是你受伤我会难过的。”
“那些坏人我才不怕!”他漆黑的双眼闪亮了起来。“我有赵先生他们保护我,以后我也要保护他们!”
“姊姊就知道我家团子是最最最棒的!”很好,这孩子已经生出责任心了。
“我最棒?”
“当然!”
“阿鞅最喜欢姊姊了。”他说得很大声,神情格外认真。
“怎么办,我也最最最喜欢阿鞅了。”她假装苦恼的逗他。
“咳,姊姊可以一直喜欢我没关系,阿鞅以后会成为更好的男人让姊姊一直喜欢下去的!”姊弟俩说得起劲,完全没理会在后头已经听得目瞪口呆的男人们。
“老兄,她这是把你置于何地?嫂夫人最喜欢的男人不是你呐。”这见不得人家夫妻感情融洽,故意挑拨的汉子不是别人,正是威名赫赫的武林盟主廉阔。
“被她听到,你晚饭就没得吃了。”梅天骄丝毫不受影响,他已经月余不曾吃到夫人亲手煮的饭菜,着实想念,这一想,口水都要泛开来了。
“咦,嫂夫人手艺很好?”他家那个烧的饭菜连狗都不吃。
梅天骄不回答,笑容奸诈的赶上前。“夫人。”
廉阔摩挲着下巴,怎么看都觉得他像一只摇着尾巴的狗……
于是,盛知豫在阿银国住了下来。
男人们都很忙,经常她睁开眼睛,身边的男人,连同赵鞅和前院一票男人都已经出门,宅子里就留下盛知豫和两个丫头。
天未亮就出门,天黑才进门,从来也没有人当着她的面聊外面发生的事。
他们不说,她也感觉得出来,事情错综复杂得很,既然他们觉得少一个人知道,少一分风险,她也就什么都不问,开始重操旧业,买菜、煮饭、洗涤、每天烧好热烫烫的水,缝补大大大小破裂的衣裳。
她终于知道梅天骄容易穿坏衣服的习性是打哪来的了,和这些不拘小节的男人混在一起,衣服不烂得快才怪!
一天一天过去,八月金桂都开过了,城里凝肃压抑的气氛也渐渐淡了,重要关口不再设有士兵询问盘诘,百姓也活络了。
只是赵鞅更忙了,忙得常常不见人影,盛知豫十分心疼,但也明白,他是这个国家的皇子,将来也许地位会更加尊贵,他已经回不去做她纯粹小米团子的那时了。
唉,这种家中有儿初长成的滋味真是百味杂陈。
盛知豫的身子也逐渐觉得懒惰,或许是因为季节变得凉爽了,加上阿银国的气候本来就属于干燥,她变得非常嗜睡。
夏挽发现不对,回报梅天骄请来大夫诊治,大夫诊完脉说夫人这是有孕了,而且还不满的看了梅天骄一眼,表示孕期已经三个月多一点了,怎么现在才发现。
梅天骄成了木雕。
大夫离开后,他哪里也不去了,小心翼翼的坐在床沿,“三个月……可你这肚子还是那么平坦,不行,我得多去找几个大夫郎中来给你瞧瞧。”
然而,无论请了几个大夫来,都是四字箴言:“恭喜大爷!贺喜大爷!”
他要当爹了!
好像被雷劈后的梅天骄终于有了真实感,他决定把回国的时间给往后延,等孩子生了再说。
至于伏羲王朝里那个接到他的消息,气得跳脚的皇帝……要当爹的梅天骄以为,了不起回去让皇上多罚他一罚罢了,他正好留在府里和孩子多培养一些感情。
赵鞅闻讯后回来过一趟,盯着盛知豫的肚子瞧,嘀嘀咕咕的自言自语:“好家伙,来得好,这会儿姊姊应该能住到本皇子即位的那天才是……”
小孩子话呢,盛知豫也没当真,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落实了“皇帝嘴,句句灵验”这句俗谚,她还真的住到来年开春赵鞅即位,孩子呱呱落地后,一家三口始踏上归家的路程。
——全书完
后记
渴望 陈毓华
这几个月很忙,晚上十点一到一定躺平。
夜生活呢?
那是什么东西(((((((空谷回音中)))))))?泣,已经很久没有了。
好想休假,长长的那种。
睁眼可以什么都不做,只做一只不事生产的虫,穿松散的衣服,男人都不会看一眼的那种;漫无目的的闲逛,看山,看风吹过树梢的样子,看海,看寄居蟹搬家,看不一样的人,看建筑物……这算痴人说梦吗?
总之,几百年不动的矿物有些活络,不安分的细胞又发作了。
这本书是写着写着,觉得好像还有很多故事没有放进去的一本书,例如关于女主的刺绣部分觉得写得不够多,(回音又传来,写这么多干么,读者又不爱看这些??)写着写着又激起阿华想很久的江湖梦,总归就是打打杀杀,豪情万丈,这都是年轻时看了太多金庸和梁羽生跟古龙留下的后遗症……
第一次写这么啰唆又唠叨的女主角,每次盛知豫一开口,我都好想端一杯茶塞住她的嘴,哎哟,她美美的气质到哪去了?唉。
在古代很久了,很想回现代去探探头……夏天了咩,应该是无袖T恤和热裤的季节,该不会要一直穿襦裙过日子吧?拔发。
双掌合十,好里加在,阿华有幸生为现代人!
下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