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看我正在忍吗?”叶雪滋抬起头,没好气的看他一眼。
“对啊!塞翁失马焉之非福。”阿茗也跟着安慰道。
“那句话的意思是之后会有好事发生好不好?你看我现在一脸带衰的样子,哪会有什么好事啊?”
话一说完,那名带着大狗的男人影像突然跃进了叶雪滋的脑子里。
“耶!没错!”只是一两秒的时间,那苦旦小脸竟然马上绽出了笑颜。
“看来,你已经想到了什么好事罗?”大马也发现了她脸上表情有了变化。
“我住的那栋大楼搬来了一个超级大帅哥呢!呵呵……”
平常她出没的地点就只有公司和住处,加上自己开车,哪有什么机会遇上帅哥,今早在电梯里两人虽然没啥交谈,但是偶尔和帅哥一起搭电梯的感觉也挺好的。
“瞧你那得意的模样,该不会是一见钟情吧?”阿茗问道。
“一见钟情?哪可能啊!我才不相信什么—见钟情的事咧!那都是没什么恋爱经验的人才会干的事。只一眼怎么能得知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坏人又不会把坏字刻在头上,再说没有经过深入了解,怎么知道对方适不适合自己,就这样钟情下去难保不会误了自己一生,再不然来场暗恋一样也是没搞头,那种事情都没好下场啦!”
“那你有什么好高兴的?”阿茗点了点她的头,“快把东西收一收,吃午餐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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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也有和平收场的时候吗?
都到了得收场的地步,还有什么好说?
有些人会用“不堪同居之虐待”为理由要求离婚,傅礼元却找不到任何理由说明两人分手的原因,他已经习惯了白兰琪,甚至以为自己会这样和她过一辈子,他不认为那有什么不好,白兰琪聪慧又大方,毕业后她投身空姐的行列,这工作很适合她,他也一直鼓励她朝着自己的喜好去努力。
虽然平常家里只有他一人,两人相聚的时间并不多,但这样的生活他觉得很满意,他们都不是会巴着对方不放的人,两人在一起的日子相当自由,他一直觉得白兰琪会是最适合他的女人。
直到下着大雨的那天,他下了班回到住处,发现原奉说要飞东京的她竟然出现在屋里,她带着忐忑不安的神情向他坦白飞东京是骗他的,并告诉他,她和另一个男子在一起已经一段时间了,今晚她要跟那男人共度,所以才骗他说她要飞东京。
“礼元,我真的不想伤害你。”白兰琪再度重申。“但如果你够爱我,如果你够在乎我,你怎么会连一点点的不寻常都没有察觉呢?如果我可以,我会瞒你一辈子,但让我无法忍受的是,你根本没有发现我变了,因为你不曾注意过我,你甚至让我有时候会忘了该对你感到愧疚。礼元,我再不把心底的话告诉你,总有一天我会崩溃的。”
所以话说回来,是他的错。
他没有发现白兰琪变了,也没有发现白兰琪的外遇,而他的“没有察觉”引发了白兰琪的怒意,也消灭了她本来不想伤害他的念头,所以她残忍的向他坦承自己的外遇,顺便通知他两个人已经走不下去了。
在这种情况下,他自然无法再和她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所以他决定搬出去。
直到要搬离住了五年的公寓时,傅礼元才发现这屋子里没有他的东西,白兰琪一手包办了整个屋子的布置,让他不用烦恼的住进宛如样品屋一样的房子里,到了要离开时,他才发现没有他似乎也不会有什么改变。
唯一能带走的,只有那只名为Baga的狗,而他会得到狗的照顾权,只因为白兰琪经常要出国,没办法照顾它。
Baga成了他唯一的行李,傅礼元随便找了间公寓开始学着习惯独居的日子,只不过他一直没办法习惯这样的生活,半夜饿醒,打开冰箱才发现里头空无一物,衣服脏了还得自己找洗衣店的电话,刚搬进这里的第一天,他甚至连沐浴乳、洗发精都没有……
重新适应一个人的生活,这让他很不好受,相对的让他体会到了白兰琪的好,至少和她在一起这五年中,即使她工作再忙,她依然替他把生活打理得十分妥当,虽然她坦白的告诉他她心中有了另一个男人。
讽刺的是,“坦白”正是当初他喜欢白兰琪的理由之一。
傅礼元不知道自己该伤心还是该庆幸?至少他不用一辈子被蒙在鼓里,他还不致因此而恨她,只是都离开了一个月,他仍不知道自己要到什么时候才能习惯这样的生活。
狗儿安静的趴在他脚边,他一起身,Baga原本闭着的眼也跟着睁开。那一晚白兰琪像是疯了般的哭着朝他时而大声咆哮、时而轻声道歉,那样的场景大概也吓坏了Baga,那晚它不住地在两个主人中间来回走着,像是不知道该帮谁才好,眼里写满了不知所措。
傅礼元摸摸它的头,示意它继续睡觉,Baga却还是陪他走到房门口,然后乖巧的趴在门口守候。
看着Baga贴心的举动,傅礼元唇边露出了一抹微笑,其实有只狗陪伴,在这时候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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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跟同事间的对谈,叶雪滋忍不住哀鸣出声。
她一向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可是她发现自己真的煞到楼上新搬来的邻居,即使她已经用遍了以往曾用来说服自己的话语,却一点用也没有,每次一想到他那张没有笑容却酷得一塌胡涂的帅脸,再对着镜子看看自己的表情,她就会发现镜中人满脸通红,一副怀春少女的害羞模样。
不!她得想想办法救救自己才行!
首先列出对方的缺点:第—,他养了—只狗,养狗的人家庭环境会有一定程度的脏乱,尤其是那么人只的狗,尿骚味混着动物腥臭,她铁定无法忍受。第二,他长得太帅,年过三十的模样难保他还会是单身,就算是单身,但看他穿得那样雅痞,也有可能是个同性恋,她最好不要存有太多幻想。第三,他是她的邻居,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但是兔子不吃窝边草也是聪明人该晓得的道理,她最好是不要对周边的人下手,免得将来还得尴尬的碰面。
好!就这样,这三大要点已经完全显露出两人的不适合。
扭开水龙头泼了些冷水到脸上,叶雪滋说服自己千万得冷静,得沉着。
记住啊!一见钟情这种事是不会发生在知性的都会女子身上的。
但是一到了倒垃圾的时间,她就把这些话忘得一干二净……
“叶小姐,出来倒垃圾啊。”
这台词似乎在电视广告里听过,广告中的女子一身美丽打扮,却提着垃圾等着垃圾车来,此时众人眼前也多了一个翻版女子叶雪滋,傅礼元尽量不让表情出现讶异,但这样盛装倒垃圾的场景实在少见。
这跟前几天在电梯里遇到的她大相迳庭,那天她穿着一双拖鞋,发丝显得有些凌乱,鼻子上还架着一副看起来没擦干净的眼镜,身上穿的衣服分不清楚是外出服还是睡衣,或许可称做是“当成睡衣穿的外出服”吧。
而最令他印象深刻的是,她怒气冲冲的街进电梯里,却又马上跳了出去,电梯里除了他以外,就是他的爱犬Baga。由于Baga体型不小,也难怪她会吓得冲出电梯外。
不过当她注意到电梯里有人时,她似乎就不那样害怕了。傅礼元自然明白那做作的神态起因为何,但他—向对衣着邋遢的女子不感兴趣,尤其是她刚进电梯时那副凶神恶煞样,活像要去杀了哪个欠她五百万的衰鬼,随后又毫不掩饰她对他的惊艳,再走进电梯时,脸上已经换了个表情。
通常像这种变脸如翻书的女人,他还能说什么?打从她被Baga吓着的那一刻起,他就给她打了个大叉,除了尽量不把眼神往她身上摆外,他实在没有别的想法。
叶雪滋拉了拉脖子上的丝巾,尽量不做出太奇怪的动作,怎奈她的打扮太隆重了,几个欧巴桑脸上出现不以为然的表情,还有对街那个平常就打扮得很像老处女的眼镜小姐的斜眼瞪视,唯一不知道该不该算安慰的是帮太太倒垃圾的肥肚佬,至少他看起来像是很欣赏。
而那位应该要注意到她的男子……她一直没有勇气去看他的反应。
看来自己发神经的突发奇想是大大的失策,但谁规定不能穿这样倒垃圾呢!叶雪滋一直用这句话安慰自己。
“叶小姐,你要去喝喜酒啊?”
闻言,叶雪滋低头望了一下自己,再抬头看看其他人投注在她身上的奇异眼光,强笑道:“不、不是啦……我刚好等一下要出门。”还好她还拿了个手提袋放了点钱和钥匙,本想顺便去便利商店补点日常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