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是宛心的坚持,宛心是我的未婚妻,你见过的。”
她当然记得朱宛心,那个美丽而骄恣的芭比娃娃。
“你一定很爱她。”
她想起那张细致的脸庞,胃里泛起了酸,不用说,他绝对是爱她的,否则怎会心甘情愿任她摆布?
一时冲动,她转过头问他:“你爱她胜过阿嬷,对吧?”
她并不指望他回答,答案已经够明显了,而他似乎也没打算回答,不吭声的继续开着车。
于是这个好不容易起了头的话题就此打住,谁都没再开口。
当发现车子快开过头了,她急急喊着:“停车停车!前面7-11那边。”
他在大马路边停下车后,转头问她:“你搬来这里多久了?我查过人事资料,你以前住文德路。”
“唷,贵公司竟保留我这种行为不检的离职员工资料,真是令人感动。”积了八个月的怨气,令她忍不住咬牙切齿。
发现她的表情,他忍不住笑了。
“想再骂我一次混蛋吗?”
“是很想,可惜今天没力气,我要回家睡觉了,谢谢你的日行一善。”
她忍住哈欠,摆摆手、拖着沉重的身子下车。
看着她消失在7-11右侧的大楼入口,他默默的坐在车内回想她刚才的质问。
——你爱她胜过阿嬷,对吧?
许久,他苦笑着摇摇头。
或许该找个时间和宛心谈一谈了,发动引擎的时候,他这么想着。
然而找时间从来不是件容易的事。
交屋隔天,他飞了趟西雅图,回来之后,一堆公务等着他处理,这一忙便过了大半个月。
忙碌是理由,也是借口,他的潜意识一直抗拒着这次谈话的主题。
他默默看着宛心推开只吃一口的牛排,拿起杯子啜了一口水,很小心的不弄糊嘴上的唇彩,鲜丽欲滴的丰唇与纤纤玉指上的颜色相互辉映。
多么赏心悦目啊,他不禁赞叹。
眼前这个即将与他共度一生的女人,看起来是如此的完美无瑕,在认识她的四年当中,她一直美得无懈可击,可以想见婚后的每一天,她也必将如此。
为了完美,她必须一辈子与美食阳光绝缘;她必须正襟危坐保持端庄,连开怀大笑都觉得放肆;甚至当他们亲热的时候,她唯一想到的可能是她的发型会不会被弄乱……
他重重放下刀叉,因这个想法而烦躁了起来。
第3章(2)
“劲言,你今天怎么心浮气躁的?”
令他心浮气躁的人是她,但他能明说吗?他掏出钥匙,往桌上一放。
“宛心,风之华已经交屋了。”
“真的?”
她喜孜孜的将K金钥匙拿在手中把玩着,那不仅是新房的锁匙,更是她的婚姻之钥呢。
“那么,”她略显娇羞的问:“劲言,我可以要我爸看日子了吗?”
他刻意低头喝水,避开她热切的眼光,对于这件原先再笃定不过的婚事,他突然迟疑了。
再说吧,搞不好到头来先悔婚的人是她呢,他不认为她会接受他即将宣布的事。
“宛心,有件事我得告诉你,”他注视着她的双眼,缓缓投下第一颗炸弹:“我决定不把阿嬷送到安养中心去。”
有如五雷轰顶般,她顿时眼冒金星。
“怎么会?!你不是已经找中介卖汐止老家了吗?还是你骗我?!”
“我没骗你,而且听说颇有进展,房子应该不久就可以卖掉。”
从西雅图回来之后,他打过几通电话给王泠,而她给的答案总是“颇有进展”,他没细问,因为每次她要不是正在骑车,就是正在讲另外一支手机,没空。
“我不懂,既然如此为什么……”颤抖着双唇,开始泛泪的她看来楚楚可怜。“劲言,你该不会忘了我们之间的协议吧?”
“我没忘,但我改变主意了。”他忽略油然而生的愧疚感,狠心转开脸。“汐止那房子太旧了,处理掉也好;可是把阿嬷一个人放在安养中心,却未必是最好的选择。”
“那么最好的选择是什么?”她压抑着陡升的愤怒与惊慌。
“接她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反正新房子够大。”第二颗炸弹投下,速战速决吧。
“我不赞成!”她尖着嗓子断然拒绝。
他握住她的手,安抚着说:“宛心,阿嬷是我唯一的亲人,我有责任照顾她。”
“可是她已经精神错乱,谁也认不得了,她真正需要的是医护人员,不是你啊!”
“她还认得我,如果我能每天陪她说说话,对她的病情绝对有帮助,你放心,我会请人全天候照顾她,不会造成你的负担。”
“可是劲言,你有没有想过,让她住在我们家会丢你的脸?”她不死心的试着分析后果:“万一朋友来家里的时候看到她,会被吓坏的。”
“你想太多了,阿嬷并没有攻击性,顶多是胡言乱语而已,朋友们应该可以谅解,再说我的背景大家都很清楚,外头早就传得沸沸扬扬了不是吗?”
她的心一直一直往下沉,她知道他是认真的,可是她绝对不要跟那个疯婆子同住一个屋檐底下,绝不!
“那如果维持现状,不把汐止老家卖掉呢?劲言,你最好想清楚,这已经是我让步的最底线了。”
她不轻易妥协,他也是。
“那得看你的让步,是否也包括容忍我时常回去陪她,或许一周三次,甚至更多,这几年我太忽略她了,我怕能够弥补的时间不多了。”
纵使他的态度温和,她的心仍旧冷到彻底,之前的约定竟然一夕翻盘,她觉得自己被耍了。
“劲言,这件事没得商量了吗?”
“请你谅解,她毕竟是我的阿嬷。”
“我不谅解。”
绝望之余,她毅然决然的站起身来,用一种唯我独尊的态势俯视他。
“有她就没有我,劲言,你自己看着办。”
说完,她坚定的离开。
而他并未试图挽留。
宛心的反应早在意料之中,她瞧不起他的过去,更害怕他的过去,这也是当初他同意将阿嬷送走的原因,老实说,那时候他对“沉朱联姻”这档子事儿比现在热中得多了。
——你一定很爱她。
王泠错了,他和宛心交往从来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基于现实的考量。
宛心的父亲朱万霖乃商业名人之后,不仅在政商界很吃得开,对扬声的董事会也有着相当程度的影响力,五年前,要不是朱万霖挺身力保,他恐怕无法通过董事会那关。
他和宛心初次见面,是在那年的尾牙,第一眼,他惊艳于她的美丽,从此无法将眼光移开,不久,当热情消退之际,彼此的利益关系浮上台面。
说穿了,他们的婚姻不过是一纸供需契约,为了巩固地位,他亟需强而有力的后盾;而朱家贪图的则是扬声源源不绝的金援,以实现进军国际的野心。
他一直满意于彼此的供需关系,也有信心保持下去;然而在婚事协商过程中,他与宛心有了一连串的摩擦,使得他开始对这段关系感到质疑与不耐。
尽管如此,他始终信守婚约未曾动摇,直到今天。
王泠骂得一点也没错,他的确是个大混蛋,一个出尔反尔、想在婚礼上临阵脱逃的大混蛋。
然而临阵脱逃的代价太高,他承担不起,所以想归想,一切还是必须维持原状。
不过,偶尔透透气总不犯法吧?他受够了日复一日,于是乎,他跟着感觉走,凭着记忆找到王泠住的地方。
真想快点看到她目瞪口呆的表情,她一定没料到他会登门拜访。
迫不及待的按下门铃。
啾啾啾啾——啾啾啾啾——
很快地,门打开了一条缝,门缝里露出一双戴着黑框眼镜的眼睛。
不会吧?难道他找错地方了吗?
“对不起。”
“怎么是你!”
随着两人同时发出的惊叹句,门呀然打开。
屋里的光线,将门边的人照得一览无遗。
哇塞!目瞪口呆的人竟然是他。
他没找错地方,是她,只不过是一个与平日完全不同的王泠。
她脸上架着一副塑料黑框眼镜,微湿的头发垂至裸露的肩膀,粉绿细肩带上衣桃红色短裤,是他认识她以来,在她身上所见过最少的布料、最鲜艳的颜色。
“进来吧。”她先是错愕,然后别扭的让开身子。
从她身边经过,他闻到一股淡淡的、类似沐浴乳或洗发精的香味。难怪钢丝头会那么柔顺服贴,原来她才刚冲过澡洗过头。
关上门,她装模作样的拨弄着门锁,故意延迟面对他的时间,她完全没想到他会找上门来,一时之间乱了方寸。
拖到不能再拖了,她强迫自己走向他。
“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
“上次送你回来,看到你走进这栋楼,是楼下管理员告诉我你住八楼十一之三。”
“太过分了!”气愤使她忘了不自在,她啐道:“我非到管委会告他失职不可,他怎么可以随便让人上楼,万一是个坏人怎么办?”
“你需要多少,要不要我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