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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是找不到大鸟他们。

  演唱会已经开始,我匆匆在边角找个位置站好。

  舞台布置得算华丽,灯影七彩,流丽地旋来转去。歌手们一个个上台表演,穿着朴实,就像台下的学生一样。

  现在流行返璞归真,尤其这种民歌型的歌星,在唱片公司刻意塑造下,更是强调自然率真。校园演唱会,说穿了,只是唱片公司促销旗下歌星的伎两手段。

  当第二个歌手上台演唱时,我已经开始打哈欠;等到第三个穿圆裙、梳公主头的女歌手一开口唱歌时,我再也按捺不住了。

  我转身想离开,然而那一道道结实疯狂的人墙,却着实考验我的体力和冲锋陷阵的能耐。我掂掂自己几两重后,放弃了「突围」的打算,打着大哈欠,继续忍耐那些对我而言毫无旋律的噪音。

  但周围那些狂热的面孔和没理性的热赞声实在令我疑惑、納闷不已。我常常不懂那些人崇拜偶像的心理。在我感觉,所谓明星、偶像,都不过是他们在舞台上的形象,台面下的真实,其实如你我一样平常。

  但虽然如此,我仍得承认,站在台上那一刻的他们,还是很耀眼的。

  其实,不独是这些偶像和明星如此,我想每个人都一样。人,要在特定的场合,属于他自己的舞台时,才显得出不凡的价值,才会发光。

  台上表演不知什么时候已换了一位男歌手,简单的白襯衫、牛仔裤。男歌手憨憨的笑容很让人有种亲切感,木调的神态更是打破明星的神话。

  这是直接的印象问题,与欣赏、好坏、感觉无关。

  我开始觉得,跑来听演唱会是个绝大的错误。我回头朝人墙看了一眼,決定等台上歌手这首歌表演完后,突破重围离开。

  可是当歌手吶喊着「你要我等你多久?十个春天够不够?」时,极突然地,我竟打从心底泛起一股抖顫,两行热泪曲折的流下。

  起先,我并不知道我流泪了,只是觉得有种热热汤汤像水一样的液体滑过脸庞。后来我知道,那是从我眼眶泛滥出来的泪,我伸手拭掉它。

  就在我拭泪的同时,我突然发现,就在我身后,更边角、更避光的角落,有个人靠着墙,静静地看着我。

  看到那个人时,我心头像受电殛似地猛烈一震,只觉得四周突然寂暗下来,只剩他站的角落在发光。

  我看着那个人,怔忡了一会儿,然后看见他选择在角落的理由。他穿了一身和演唱会完全不搭调的品味风格;虽然年轻,但看来不应该是会来听这种校园演唱会的模样。

  我看着他,淡咖啡和暗青色相间的格子衬衫,淡棕色的长背心,灰黑色的休闲外套及风衣,配上亮灰的打褶裤、棕咖啡色皮带,和黑色鹿皮休闲鞋。

  然后我看看自己,立领白襯衫,李维牛仔裤,磨皮的腰带,一双二百五十元开边拉炼的系带白布鞋。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举动,下意识在比较什么似的。那是一个气质非常独特的男人,不笑的脸隐着冷漠忧郁的孤独,可是却让人猜不透心思。

  音乐突然轰然一响,猛地震醒了我,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慌忙转头。然而一旦注意到那个人的存在,就无法再漠视,心里、眼角余光都不自觉地梗着这个异影。

  我转身想突破人墙离开,人群却一直朝前挤来。几乎所有的人,都陶醉浸淫在音乐的狂热之中,我拼命想挤出去,却像海水退潮一样,节节败退下来。

  好几次我差点被挤倒,整个人被包围在疯狂的涛嘯声中。最后我绝望地想退回角落,有堆人挤来撞去,颱风角扫到我,狠狠撞了我一下,我一个重心不稳,朝墙上直摔过去。

  完了!我绝望的闭上眼。

  我想着自己就要像一只烂老鼠一样撞上墙时,一只强劲的手抓住了我。那感觉像电极一样震撼着我,我张开眼,接触到一双清澈冷漠的眼睛。

  他没有说话,默默放开我。灯光暗下来,歌手婉转唱着抒情的歌。我很庆幸灯光恰好暗了,没人会看得清我脸上此时的表情--不!我不是害怕,我只是不相信--

  这座城市充斥着太多的神话,离奇、甜蜜,或者不可思议。爱情神话是最美的,可是我不相信。

  只是那么一眼……我不相信!不可能的!

  我湊身挤进人墙,寻着空隙慢慢地穿出一道一道的封锁。穿出最后一道墙时,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停下来,回头望了一眼。

  后面是层层的人潮,像浪一样。

  天啊!我到底在期待什么?

  我奋力挤出最后一道墙,軌黑暗的运动场快步跑起来。才四月初,春寒料峭,风吹得很冷,我却觉得全身彷彿着了火。发丝飞扬,像火焰,然而我却抓不住飘荡的那些光--

  不!我绝对不相信!这座城市充斥着太多的神话,泛滥着过度的繁华,我绝对不相信爱情神话,成人的世界里怎么可能还会有童话--

  但是……

  我停下来,缓缓回头看着体育馆迷惑的灯光。黑暗的运动场像荒漠,四望无际,全是黑暗。

  风冷冷地吹,我的长发打斜地拂过我的脸颊。

  这是际遇吗?我却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不相信爱情神话,成人的世界里不可能会有童话的!我绝对不相信!

  但是……

  但是,我遇见了他。

  第五章

  春假即将结束的周末,我还在赶着那一套「追梦系列」的译稿润饰工作。雷婆给我下了一道最后通牒,这星期以前稿子再赶不出来的话,她就要呈报社长「看着办」。

  看着办就看着办吧!她真当我是神出世,什么都会,什么都万能。那个八爪女,吃饱撑着,什么都要管,什么都想揽。

  「日向,」思诗悄悄坐到我身边。「今天下班后你有没有空?」

  「有啊!干嘛?」我没有抬头。今天是截稿的死期,我还有一大本的譯稿还没润饰好。

  「是这样的,你……我……晚上我们一起去吃个饭,我想介绍你认识一个人。」思诗吞吐了半天,好不容易一鼓作气把话说完。

  我抬起头看她,她微微一笑,笑得又靦腆又羞赫,俏脸红扑扑的,看起来更像洋娃娃。

  看她脸红的那模样,我再呆也猜得出来。我放下笔,敲敲桌子想了想,问道:

  「思诗,你该不会是要介绍我认识你的『男朋友』吧?」

  「叫我美花吧!」思诗甜蜜羞涩地笑说:「他都这样叫我,说这个名字已经很好听,『思诗』太做作了。」

  「是吗?」我淡淡一笑。

  爱情的力量可真是伟大!嫌弃自己名字二十一年八个月,一直抱怨名字又土又俗气的施美花,仅仅因为喜欢的男人的一句话,就这么否定自己呕心沥血才创造出的别名,而肯定、喜欢起那一向被自己嫌弃是老土、没气质的名字!

  但这都还是其次,我暗惊的是,我原以为美花和我一样,质疑爱情的神话,什么时候她却已那般无声无息地坠入情网?

  「思--美花,」我叫着这被我遗忘已久的名字。当初我并不觉得它「土」,但她坚持只许叫她别名,日子一久,这名字给我的感觉都生疏了,像在叫陌生人。

  「美花,」我又叫了一声,以确定熟悉的感觉。「你真的有喜欢的人了?什么时候认识的?」

  「快半个月了。我跟他是在唱片行认识的,他那时跟我买了同样一张CD--」美花的表情很陶醉,但当她接触到我的视线时,突然收起甜笑,歉疚地说:「对不起,现在才告诉你。你不会生气吧?」

  「怎么会!他是怎样一个人?」我笑笑地。

  我笑得有些勉强。不仅是因为这个消息来得太突然,还有,我必须承认,她甜蜜陶醉的笑留在在牵痛着我內心潜在的孤单感。

  我无法形容那是怎样的感觉。我总是一个人,浪浪荡荡,无法了解两颗心相系的喜悦。

  我并不害怕孤单一个人,只是我突然了解,怀疑爱情神话的只是我;浪荡像无主游魂的,其实,也只是我。

  「他那个人啊……」美花神色充满光采地说:「高高的,很有才气,他精通三国语言,从事口译的工作,同时也接一些文字翻譯的CASE。不过,他总是冷冷的,不太爱笑,有些难接近的模样,但实在真的很酷!他那个人就是那样,你见到他以后一定会喜欢他的!」

  「哦!?」我笑得不甚由衷,低下头翻弄着桌上的稿子。

  「日向,」美花拨掉我手中的稿子,撒娇地说:「下班后一起吃饭,就这么说定了,不许赖皮哦!」

  我慢慢抬起头,想拒绝,看到她娇俏的表情,喉嚨一涩,所有想拒绝的藉口全梗在喉中,反意识作用地点了点头。

  「哇!太棒了!我就知道你一定会答应的!」美花笑得灿烂,洋娃娃般地天真烂漫无邪而没有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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