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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晨,你的中文必须要重新学一下,还有礼仪……我还没说完,你要去哪里?”

  “换衣服。”她关上了门。

  大街上的行人拥挤如潮,马路上的汽车川流不息,这大概是这十年里唯一没变的景象了。

  苏晨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没有带包包,一身轻松地走在人行道上,好奇地打量街上商铺的眼神,几乎让行人以为她是来旅游的,而非本地人。

  其实她早在三十分钟以前就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了,这些街道她觉得熟悉又陌生,她感慨,在她不在时,这个城市真的产生了很大的变化。

  回国的这些天里,她都宅在家里没有出门,难怪她哥看不下去。

  信用卡和手机她都是随身携带的,迷路了也不会惊慌,这大概是她独自在外求学多年,长进了许多的地方吧。

  走了一段时间,苏晨逛得有些累了,看见不远处有间咖啡厅,看门面感觉气氛挺不错,她怀着好奇心推开了门。

  服务生亲切,音乐柔和,甜品美味,咖啡香浓,这是个好地方,而且跟她有缘,这里是她乱逛找到的。

  以前她不相信缘分这样飘渺的东西,她相信事在人为,她相信她能够创造奇迹,她觉得只要她想,没有什么是不能的,即使真的不能也只是短期内不能,最后的最后,她一定都能如愿以偿,只是人越大,经历的变故越多,话就不敢说太满了,看的东西多了,也就慢慢相信缘分了。

  有缘千里能相会。

  结了帐,在她将要走出门时,手肘突然被旁边一个戴着大大墨镜的长腿美女拉住了。

  苏晨停住脚步,有点疑惑地看了一眼对方,“小姐,你有什么事吗?”

  对方则是一脸惊喜,语气里也压不住喜悦,“苏晨、苏晨,你回来了!”看着苏晨还是一脸疑惑的样子,她干脆把墨镜往下一拉,露出了眼睛,“你不认得我了吗?是我啊,知南!”

  回忆在苏晨脑海里如走马灯地绕了一圈,她想起了当年她有一个好朋友,因为前一天吃坏了肚子,不能去送机的女孩,名字好像就是叫做知南。

  “知南,好久不见了。”

  司马知南见苏晨叫出了她的名字,一时感慨万分,眼睛有点发红,“是啊,好久不见了,都十年了,你总算舍得回来了,你干嘛不打电话给人家?连信都不写!我多害怕你是因为我没去送机,所以生我的气,要跟我绝交了。”

  苏晨没想到自己离开十年了,她以前的好朋友还记挂着她,让她心里涌起一阵温暖,“没有,我只是……你最近怎么样?”

  司马知南见苏晨不想说,也没再追问下去,她交朋友不容易,所以一交就是一辈子,不会因为这些小事跟朋友生分了。

  “也好,也不好……哎,一言难尽。”

  第1章(2)

  苏晨还想再说什么,可留意到周围的人似乎都望着她们,然后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其中有几个女生说话声音大了点,让苏晨听到了说话内容。

  “是Sima吗?”

  “应该是啦,你看她手腕内侧的那个纹身,是啦,肯定是Sima!”

  “Sima怎么在这里?不是说要去香港作宣传吗?还有她旁边站着的那个女的是谁?”

  “不管了,我要跟Sima合照拿签名,我好喜欢Sima。”

  苏晨抬眼看了看司马知南,她早已把墨镜戴好,面有难色地咬着嘴唇,苏晨立刻拉着司马知南快步离开,而原本已经蠢蠢欲动的人群见她们一动作,就立刻涌上来追赶在她们身后。

  苏晨在加拿大最大的乐趣就是跑步,回国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购置跑步机,所以虽然她这一星期一直宅在家里,但还是坚持每天慢跑一小时。

  被人追着跑是她从来没有过的经验,她觉得刺激极了。

  司马知南虽然是被人追着跑惯了,但是今天她穿着高跟鞋,基本上都是苏晨拽着她跑的,刚跑过街角,她赶忙跟苏晨说:“我的车,转弯。”

  后面跟着的人在拐了个弯以后,就看不见司马知南她们的背影了,脸上都是失望的表情。

  苏晨透过茶色车窗看向车外,她笑了笑,回头调侃司马知南,“都有那么多fans了,怎么会不好?给我照几张相、签几个名,让我赚点零用钱吧,我才刚回来,还是无业游民一个呢。”

  司马知南恨恨地戳了她笑着的脸颊一下,“十年不跟我联系,回来了也没给我带伴手礼,还想占我便宜,我戳死你。”

  苏晨跟她笑着打闹了一阵子,两人总算累了,瘫在车椅上。

  “明天在欢场开party,你来吗?”

  司马知南恶狠狠地说:“你敢不请我试试看!”

  苏晨嘻嘻傻笑,司马知南看着她的傻样,忍不住又戳了她的脸颊一下,小声地抱怨,“也不早点通知我,没有做发型,也没有挑礼服。”

  正在开车的男人在照后镜里看了看司马知南,“Sima,你明天有一整天的通告。”

  司马知南不耐烦地“啧”了一声,车厢里的气氛一下子沉了下来,一时场面尴尬。

  苏晨看了看脸色不善的司马知南,岔开了话题,“知南,你还没告诉我怎么会进了娱乐圈呢,你是香港人,肯定是在香港出道的吧?你在台湾都有那么多fans了,那在香港肯定是红透半边天了,恭喜啊。”

  可司马知南脸上没有一点喜色,她只是摇摇头,“我是在台湾出道的,哎,别光说我了,说一说你吧,国外的求学之路如何,有趣吗?”

  苏晨也没有强求,顺着她的话题而下,“哪有什么有趣不有趣的,说穿了不就是换一种语言说话而已,不过我那时候悲惨了一点,用了好长的一段时间才适应。

  我有一次特别糟糕的经历,那边的公车都是按时刻表入站,精确得不得了,过了那个时间点,公车就会开走了,假如说你不好运,迟到了一分钟,那就意味着你要等上一段时间,下一班车才会进站,而那里冬天又特别冷,周围全都结冰了,风就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痛死了。

  那一次正好是在冬天,我的导师突然要我赶回校,说有急事,我就赶紧出门啦,因为穿了好多衣服,整个人都好重,走到车站我都累个半死了,然后一看手表,完蛋了,迟到了一分钟……”

  司马知南一脸惊讶,“哇,那怎么办?”

  苏晨笑笑,“能怎么办?就等罗,结果那天晚上回到家里我就发烧了,烧到四十度,差点就挂掉回不来了。”

  她的语气风轻云淡,完全没有她话中的惊险,但司马知南感受到了她的不容易,再看她脸上淡淡的笑容,一时心里更不是滋味。

  “既然那么艰难,为什么不回来?”

  苏晨还是淡淡地笑着,摇了摇头,叹了叹气。

  “你去的是哪里?”司马知南问。

  “蒙特娄,嗯,你们粤语的译法好像是……满地可。”

  司马知南脸色变了变,“加拿大?”

  苏晨没有说话,点点头。

  司马知南认真看着她的神情,犹豫了一阵,终是忍不住有点试探地问她,“你……有跟顾瑾言联系吗?”

  苏晨有点错愕,“没,怎么了?”

  “为什么?”

  苏晨把头靠在了椅背上,闭上眼睛没有回答。

  “那他知道你回来了吗?”

  “我不知道。”苏晨闭着眼睛没有睁开,“我好像有点困了,先睡一下,到我家就叫我一下吧。”

  司马知南的嘴唇蠕动了一下,像是犹豫着要不要说些什么,最后还是幽幽地说了,“你知道吗,那时候他到处问你的联络方式,用尽办法都找不到你的时候,整个人都变得失魂落魄……认识他那么多年,至今为止,那是我唯一一次看到他这么失常,你知道的,他有多注重仪态……”

  欢场不愧是被城中名流追捧的地方,装潢低调却优雅别致,场内最多的装饰材料并不是亮晶晶的那一类,而是以木材为多,可是行家一眼就能看出这些木材都是上等的柚木,真的就是低调的奢华,至于配套设施和服务方面就更是一流了,难怪名流们会以成为欢场会员来彰显自己的时尚品味。

  其实欢场算是个新兴起的地方,苏晨也是第一次来这里。

  虽然苏黎对外宴请宾客时,用的是帮小妹洗尘的名义,但出席这次宴会的世家名流都心知肚明,这摆明了就是告诉他们,他苏家在外求学的唯一千金已至适婚之龄,而今回城,城中世家子各凭本事追求,他苏黎给得起嫁妆。

  苏家是城中地位不可动摇的制片公司之一,在娱乐圈可谓是呼风唤雨,近年来,第七、第八艺术迅猛地发展,使得苏家毅然成为了城中新贵们想要抱大腿的对象,因而今天到场的人已经远不只有城中世家了,连娱乐圈的明星、八卦周刊的狗仔队也都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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