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言情小说 > 公主越雷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21 页

 

  雪静悦以为不见就不会想念,但是当被他抱在怀里,她才明白,不是不思念,而是所有的思念都锁在心里,在看见他的瞬间就决堤。

  两个人激动的抱着彼此许久,顾宗淮轻轻放开她,低声问:「既然没事,为什么不回来?」如果不是今天这件事情她解决不了,他不是永远都不会知道她还活着?

  「嗯……之前让水冲得有点远了……」雪静悦发觉自己很难解释为什么她在北方落水,却在南方被救起来这件事。「后来回来了,又听到我已经被埋了,又说皇上还要重新给你指婚,对象居然还是盛家大小姐,我想你们可能是要再续前缘了,所以我就想别去碍你们的眼。」她说得很委屈,刚得知消息时的那几天,她还偷偷哭了好几回呢。

  「皇上是有这个意思,但是我没答应。」他深情的凝视着她。「我说过,我的心只能住一个人,没有办法再给另外一个人温柔。」

  她咬着唇,忍着想哭的冲动。「你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啊,让我都忍不住想哭了……」

  顾宗淮低下头,额头贴住她的,低声道:「我说的情话总是不如你,就像你以前写过的,我一直牢牢都记得。」

  雪静悦知道他说的是她曾经写在小册子里的东西,那时候她突然想起了那首诗,就随手写上两句,后来让他不小心看见了,他还打趣说她的文采不怎么样,这情话写起来倒是忒动人。

  「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哪里,不来不去。」她念出那首诗的第一段。

  他温柔的望着她,跟着念出这一百八十多个日子几乎刻在心里的字句,「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的手里。」

  「不舍不弃。」雪静悦低喃着最后一句,再也忍不住,直接吻上他的唇。

  这个吻很轻,轻得像是两唇只是轻轻相碰一下。

  顾宗淮露出这半年来最灿烂的笑容,将她拦腰一抱,在她耳边轻喃,「我们回家,我要一遍又一遍的告诉你,我一直来不及和你说的话。」

  「是什么?」

  「我爱你。」

  雪静悦和他相视而笑,她顺手把手里的东西给扔了出去,不顾后面传来芙蓉不断尖叫诅咒的声音,让他抱着走出大牢。

  天空很蓝,蓝得让人觉得幸福近得垂手可得,虽然有某些人不和谐的尖叫声当做背景,但是一切看起来还是那么的美好。

  老人的笑声像是在空中回荡,树枝上的喜鹊似乎也明白着这份再次相聚的爱情有多难得,欢欣的恭贺。

  恍惚之间,雪静悦像是听见了那个老人戏谑的说——

  姑娘,可别不信,千里姻缘不只一线牵,就连穿越时空我也能牵喔,呵呵!

  尾声

  雪父、雪母和雪家其他亲戚都聚在医院病房里,看着躺在病床上的雪静之快速的消瘦,他们却束手无策,表情皆是一片愁云惨雾。

  忽然雪父扫过房间,却没看见女儿,急急问道:「静悦去哪里了?」

  雪母愣愣的回道:「她说她知道祖宅有大师说的那种可镇大邪之物的东西,就回去了。」

  她那时候因为太过担心儿子,没太在意女儿的话,如今回想起来,精神瞬间振奋。

  众人一听,叮咛看护好好照顾雪静之后,便各自开着车快速赶往祖宅。

  一到祖宅,他们就看见祠堂的门正随着风开开关关,气氛诡异,众人都有点害怕,但最后还是一个接一个走了进去。

  他们一进去就发现不太对劲,祠堂里头没有半个人,但后方墙壁破了一个洞,洞里似乎还有一个盒子。

  雪父上前把盒子拿出来打开,一抹灿亮的光晕渐渐晕开来,所有人望着盒子里那把镶着宝石的玉剑,全都看傻了眼。

  雪父拿起那把剑,这才发现下面压了一张画,用油给过了一次,完好的留住了上头的画和字。

  画中是一对夫妻,两人各抱着一个孩子,正相视微笑,而图的下面则写着——

  这把御灵剑是我夫君每次上战场的必备之物,融和了正气和煞气,请大师加持后,放在哥哥的床头,放足七七四十九个小时,哥哥就能醒来。

  御灵剑就当成雪家的传家宝,让它护佑雪家的后代子孙。

  请原谅女儿无法再承欢膝下,女儿经历了一场不可思议的旅程,但请别担心。

  我很好,因为我在这里找到了幸福。

  雪静悦笔

  【全书完】

  注:相关书籍推荐:

  1、穿越寻宝去之《福妻招进门》;

  2、穿越寻宝去之《小妾上位》;

  3、穿越寻宝去之《公主越雷池》;

  4、穿越寻宝去之《王妃无德》。

  后记

  秋天到了 玛奇朵

  在不知不觉间,秋天到了,嗯……会有这样的体认,不是因为天凉了,而是因为走进菜市场的时候,看到有人开始卖炸得香甜脆软的双胞胎。(呵)

  话说那家摊子也很奇妙,大概就是天气慢慢冷的时候开始摆摊,然后等卖了几个月后,发现那家摊子不卖了,那就是天气开始热的时候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它是卖秋冬限定的关系,每次去都好多人在排队,我只好闻了闻香味便走人,然后告诉自己下一次要有点耐心再来排队买。

  不过到目前为止,都还没买成功过就是了。(不知道为什么常常把吃这件事情当成一个攻略在做!)

  有时候就是越吃不到才会越想念吧!套一句很难听的话,其实人性真的有点贝戈戈,送到手的不稀罕,越要不到的反而越容易放在心头。

  这本书的男主角其实就很完美的体现了这样的人性!(不过把女主角当成吃的……就某一种意义上也算没错吧?)

  将女主角设定成一个军人的身分,真的一开始就没打算是让她在华人世界当兵,因为就像最近看到一本小说写到的,其实华人世界的女人不是很难把自己训练成强者,而是大多数人一开始就没有这个念头过。

  所以一开始设定的就是在国外当雇佣兵的角色,那种拿了钱,战场也去,丛林也闯,还要大唱「墓仔埔也敢去」?

  她的个性不会太严肃,也不会有多高贵的情操,但是耐操耐磨、脑袋也灵光,感觉就是帅帅哒?

  忽然想起之前看过的动画女主角了,一整个强焊的会让人想高喊一句——女王!请收下小的们的膝盖吧!

  一开始设定就好怕我会暴冲,把动画角色的感觉全搬来,那男主角就完蛋了,女主角都这么强了,你还能干么呢?

  幸好这足穿越,幸好女主角的一堆枪枝武器都拿不过来,要不然所有男性角色都要在旁边当壁花了吧!(哈哈!如果真的有那一天感觉也太美妙了!)

  用上我最近好爱用的语助词,祝大家看书都很高兴,跟我一起萌萌哒。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