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她看到路旁有棵树,想到树荫下喘口气、稍微休息一下,丝袜却被脚边横生的杂草枝叶勾住,她脚步一绊,弯身想拉开枝叶,怎料丝袜竟被勾破一长条裂痕。
苏宁亚气恼的直起身,却见从树枝间垂落一根银丝线,上面挂着一条晃荡的毛毛虫,她吓了一跳,直觉往后退,无奈踩到小石头脚不小心一拐,一屁股跌坐在地。
看着其中一只高跟鞋的细跟断了,她再也忍不住咒骂出声,“shit!我可以更衰一点!”她紧闭双眼,对自己鼓舞道:“再忍耐一下,就快到了,就快能见到他了。都怪我当初说错话把他气走,这是上天给我赎罪的考验。”
半晌,苏宁亚站起身,拍拍衣服上的泥土,咬着牙,踩着一高一低的高跟鞋,辛苦又滑稽的继续前进。
苏宁亚仰着头,看到夏家牧场的木制招牌悬挂在牧场大门上方,心绪一阵激动,差点缬出泪来。
总算让她走到了!
她按下对讲机,道出来意,大门随后被开启。
苏宁亚拖着蹒跚的步伐,朝前方不远处的三层楼独栋房子走去。
那房子看起来不远,可她却有种在沙漠看到海市蜃楼的错觉,要不然怎么会迟迟走不到,她觉得她快要走不动了,头微微低垂着,全身精力仿佛被抽光了似的。
第1章(2)
“你来这里干什么?”忽地,一道低闷嗓音传来。
苏宁亚抬起头一看,一个高姚俊美的男人就站在别墅大门外,她心一喜,不自觉加快脚步,但这让她看起来更可笑了,她有如跛脚般扭着身子,肩膀随着她的脚步一高一低的。
“你家好远好远好远喔!”原以为看到许久不见的他,她会紧张兴奋、心头小鹿乱撞,没料路上一再出状况,如今她已精疲力竭,只剩一口气抱怨。
“没人请你来。”夏千胜冷冷的扫她一眼,语调也相当冷淡。
但事实上,他被她的模样吓了好大一跳。
身为大医院院长千金,她向来美丽又有自信,可眼前的她,虽能看出一身名牌套装,但白色衣裙染上泥土污渍,匀衬小腿上的丝袜破了,脚下踩的名牌高跟鞋还有一只鞋跟断了。
还有她的脸,浓妆花了,额头冒着汗,一头微卷长发纠结凌乱,几绺发丝贴着汗湿脸庞,头上甚至还有几片落叶,看起来无比狼狈凄惨。
她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他虽然感到好奇,却又不想多问,对于她无预警的出现,他仍感到不悦。
“原来是计程车半路抛锚,那你应该打通电话来,让千胜去接你。”夏母端出冷饮,招呼坐在客厅的苏宁亚,听她道出此行的坎坷波折,心生同情。
“也是,她应该打来的,这样我才可以提早离开。”自她进门后,夏千胜没再正眼瞧她,他坐在单人沙发上,跷着腿,端着一杯冷饮径自喝着。
“再怎么说苏小姐是院长千金,人家大老远跑来这里,很辛苦的。”面对二儿子不友善态度,夏母温言说道。
她曾从女儿口中听说,二儿子当初会离开台北的大医院,回来乡下小医院就职,和院长千金也有关,但来者是客,且对方一身狼狈,总不好在这个时候追究过去的对错。
“我一点都不欢迎。”夏千胜态度冷淡,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
他的态度让苏宁亚感到受伤,不过她也明白确实是她的错,既然是来寻求原谅的,她的姿态也应该放软一点,于是她刻意忽略心头的难过,好言道:“我是来告诉你好消息的。我爸有意请你回亚安医院复职,不仅要让你担任脑部罕见疾病研究中心的总负责人,还打算破格推举你竞选下一任神经外科主任。这是我爸惜才、认同你的实力,他自己做下的决定。”她慎重强调,就怕他误解是她从中关说。
“神经外科主任?千胜可以吗?他还这么年轻。”夏母一听,无比惊讶。
二儿子年纪轻轻就升为神经外科主治医师,现年也才二十九岁的他,有资格跟大医院个个资深年长的神经外科医师竞争当主任吗?
“喔,是吗,我没兴趣。”夏千胜挑了下眉,冷眼觑着苏宁亚,对于她所谓的好消息一点也不动心。
“你没兴趣?”他的断然拒绝教苏宁亚颇为意外。
“怎么,难道你以为这个消息会让我感动到巴不得立刻跟你回台北?”夏千胜不免觉得好笑。
当初他会放弃亚安医院的工作,不单单是因为她的缘故,而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即使对现在屈就的小医院屡有抱怨,但这里的人事单纯多了,他无意重返已厌烦的环境。
“你的消息送到了,我也拒绝了,你可以离开了。趁天还没黑,应该还有班机能飞回台北。”夏千胜放下才喝了两口的冷饮,站起身送客。
“夏医师,你一定要这么不近人情吗?”苏宁亚觉得心仿佛被针扎了一下,非常难受。
“我不近人情?”原要步离客厅的夏千胜脚步一顿,转头看着她,冷哼一声。
“我知道之前是我不对,我特地来找你,就是为了表现我的诚意,只要你肯回亚安医院,我会向大家解释清楚的。”苏宁亚承诺道,这也是她生平首次诚心向人认错。
“千胜,有话好好说。苏小姐大老远来这一趟,你怎么这么不客气的赶人家走?”夏母再度开口缓颊。
“夏妈妈,我能不能在这里打扰一晚?本来我是打算住市区的饭店,但现在这样也不好叫计程车。”苏宁亚对亲切和善的夏母委婉央求。
即使夏千胜态度冷淡,但她不甘愿就这样离开,她打算留下来说服他,她也会放下身段,向他再次表达歉意,希望他能消气,原谅她。
“当然没问题!三楼有空的客房,你先去洗个澡,我拿千愉的衣服让你暂时换穿。”夏母笑咪咪的道。
“我家这间小庙,收留不了你这尊菩萨。”夏千胜冷讽道,他还是很在意曾被她小看过。
“我才不是菩萨。”苏宁亚辩道:“你家更不是小庙。”她很清楚他对过去的事仍旧耿耿于怀。
“就算你这么说,我家客房还是不方便让你住,你要是愿意屈就就去睡主屋后面的工人房,如果做不到,你还是快点走吧。”夏千胜刻意要逼她离开,接着他看向母亲。“还有,千愉的衣服不外借。”
“千愉虽然不在,但她要是知道了,也不会拒绝借衣服的。”夏母不理会二儿子的反对。
女儿刚出国不久,被先前她所救的阿斯图王子邀请去阿斯图做客。
夏千胜见母亲坚持,俊容一沉。“衣服的事我可以不计较,但我绝不同意她住客房。”
“工人房就工人房,没关系的。”苏宁亚扯唇淡笑,选择妥协。
夏千胜愈想赶她走,反而更坚定了她要住下来的念头。
夜晚,苏宁亚坐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再次审视这间狭窄简陋的工人房。
这间加盖的平房仅有六坪大,附一间小小的厕所,是牧场工人的临时住所,房间只有一扇小窗,左右靠墙放着两张单人旧木板床,另一边摆了一张掉漆的桌子和一个旧衣柜。
当她傍晚进来这个房间要洗澡时,不禁对这环境一阵嫌弃,却只能笑笑地对夏母说没关系。
回想晚餐时,她首次跟夏千胜同桌用餐,虽在座还有他的父母,她内心不免有抹羞怯,但他除了冷冷睨她一眼外,就自顾自的吃饭,当她是隐形人不予理会。
没想到事隔大半年,他还这么生气,不过这也怪不得他,她明知道他心性高傲,却还那样伤他的自尊。
苏宁亚缓缓躺了下来,即使奔波一日非常疲累,但这么硬的床实在不舒服,且晚上虽不像白天那么热,但是房间里只有电扇,吹出来的风温温的,仍显得窒闷,且老旧电扇运转时嘎嘎作响,更惹得她心烦。
她翻来覆去许久,怎么样都睡不着,不由得想起与夏千胜初识时的情景——
她对他是一见钟情。
因为父亲年过四十才生下她,母亲在她年幼便过世,所以父亲相当疼宠溺爱她,其他长辈亦是。
从小娇生惯养的她,拥有过人的美貌和家世,身边追求她的异性不曾间断。
她曾交过几任男友,却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对一个男人一眼就动心。
她高中便前往加拿大念书,跟小姑姑同住,大学毕业后仍留在加拿大生活玩乐。
她每年回台湾一次,停留约一个月,父亲一年则会去加拿大数次与她相聚几日。
直到去年,父亲要她回台湾长住,有意让她担任医院基金会的执行董事。
对于医院经营,她完全没概念也没兴趣,身为养尊处优的千金大小姐,她跟许多名媛一样,追求名牌时尚,热衷Party社交,并未想过要接管父亲的医院事业,但父亲表示只是让她挂个名,会安排特助及机要秘书协助她,替她管理一切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