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大四那年,突然向她告白,让她不知所措。他们俩太亲近了,他对她来说就像是家人,她对他根本产生不了任何化学作用,于是她拒绝了,并希望他们依然是最好的朋友、哥儿们。
她永远记得那时他脸上失落的神情,以及那硬挤出来的笑脸。在那之后,他们虽然还是像往常一样相处,但总觉得哪里不一样,以往的自在再也找不回来。
之后在一次意外中,他为了救三个溺水的孩子,最后体力透支而溺水身亡,让她伤心了好一阵子。
在现代,他已经过世好几年了,然而在这里,却有一个除了外表外,其余都跟罗忠义无比相似的人,如果他真的也穿越,那这种喜悦绝对超越他乡遇故知八百倍。
为了确认他是否就是那个傻大个罗忠义,方朝露朝他们跑去,两人见一个丫鬟突然跑来,先是一楞,旋即想起张大飞曾说过臧语农允准一名丫鬟使用练武场的事情。
两人互看一眼,好奇的打量着这外表纤细娇弱的姑娘。
方朝露来到李兆文面前,双眼充满欣喜及期待地问:“你认识刘汉威吗?”
此话一出,李兆文登时瞪大眼睛,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她。“你……你说谁?”
“刘、汉、威。”
第4章(1)
李兆文回想起在现代沉入水中时,他真的以为自己小命休矣,没想到会穿越到古代,还因为功夫不错,在一个机缘下进到臧府做护院。
曾经,他以为自己是孤单一人,却没想到能遇到跟他来自同一个时空,还是跟他一起长大、他喜欢很久的刘玉书。
他当然知道刘汉威是谁,那是他非常敬重的恩师,也是刘玉书的爸爸,从前他调皮的时候,还会故意喊刘汉威一声“岳父”。
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刘玉书只想跟他当永远的好朋友,一辈子的好哥儿们,穿越来此后,他还心想自己不可能再看见刘玉书了,没想到她竟也穿来了,还成了方朝露。
如今他仍未娶,她也待嫁,他忍不住想着,这是不是老天爷要让他们重新牵起本已断掉的情缘呢?
不过有了前次的经验,他提醒自己不能心急,不可毁了这再一次的机会。
而方朝露发现“自己人”后,她觉得轻松自在多了,每天只要一有时间便跑到练武场来活动筋骨、大展拳脚。李兆文早她几年来到这儿,又因身为护院,常有机会外出,不像丫鬟的行动处处受限,因此觑着机会,她便会拉着他,要他说说这儿的事情。
不出半个月,两人走得极近的事便传到了臧语农耳里。
不可否认,比起他,李兆文显然更适合方朝露,也更符合方大娘的理想及期待。
李兆文是臧家旗下威远镖局总镖头李翔的四子,他是不足月出世,自小体弱多病。李翔虽也教他习武,但他的本事却远远不及其他兄弟姊妹,加上几年前他大病一场,大夫说药石罔效,要李家为他准备后事。
就在李家上下愁云惨雾之际,李兆文却突然醒了过来,身子一日比一日好不说,武艺也突飞猛进,今年二十有二,尚未娶亲。
李翔是江湖儿女,无门第之见,亦不在意世俗眼光,方朝露虽是丫鬟,但身家清白,又未跟臧家签卖身契,配李兆文也不算高攀,若李家真向方大娘提亲,他想方大娘应该会允。想到这儿,臧语农就觉得一阵闷痛。
他若要方朝露确实不难,但他明白,此刻的他无法给她一个承诺。
首先,赵流香就绝对容不下方朝露,再来,即便没有赵流香,周氏也不会允许他娶丫鬟当正室。
他当然可以不顾一切退了和赵流香的亲事,但臧家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向来以“信”治家,毁婚便是背信,而他无论如何都不能背弃祖训。
君子有成人之美,李家是好人家,他该乐见方朝露有个美满归宿,但只要一想到她会从此消失在自己的人生中,他就感到心痛。
可话说回来,他也有好一阵子没见到方朝露了。
意识到自己对她的情愫,却因各种顾虑而不好有任何动作,为免心思浮动,他尽可能不去见她。
只是越避开她,越是想得紧——尤其是在听到她跟李兆文的事情之后,他再也坐不住了。
这日,他借故到仆房找方大娘,从她口中得知方朝露又去练武场,便也信步过去,还没走近,就看见月门外有对男女在说话,正是方朝露跟李兆文。
他下意识的往花丛后躲藏,却又觉得自己合该正大光明的走过去,而不是像贼似的躲在这儿。
他正思索着该如何自若的走过去时,就见李兆文拿了一支簪子,小心翼翼的往她的发髻簪上,露出满意的、满足的笑容,而她挠挠脸又抓抓头,一副娇羞的模样。
看着这几乎可媲美画眉之乐的一幕,臧语农胸口燃起一把妒火。
只这么远远看着,他便能从李兆文的肢体动作读出一个男子对一个女子的仰慕之意。
这野丫头究竟知不知道让男人为自己簪上簪子是什么意思?不,她应该没蠢到连这个都不知道,也就是说……她是欢欢喜喜接受的。
这么一想,他再也忍不住从花丛后跳了出来,重重地咳了一声。李兆文跟方朝露同时朝他的方向看过来。
“大少爷。”李兆文一见臧语农,立刻挺直身子,恭恭敬敬地道。
臧语农向来不苟言笑,总是给人一种难以亲近又摸不清的感觉,可即便这样也不至于对底下人的问候毫不回应。可现在他一点都没心情回应,即便他父亲李翔是他的得力助手。
“方朝露。”他尽可能压抑着情绪,用冷冷的声音问着,“藏书阁是你负责的吧?方才我去了藏书阁,发现架上满是灰尘,你在偷懒吗?”
她一楞,“怎么可能?”
自从被他逮到她在藏书阁睡觉后,打扫藏书阁就成了她的重点任务,她每两天就去擦拭整理,怎么可能有灰尘?
“为何不可能?”他眉心一拧,“跟我来。”说罢,他转过身子,大步离去。
方朝露答应一声,转头跟李兆文道了声谢,随即快步跟上,心里有那么一点庆幸跟开心——臧语农出现的正是时候。
方才练完功后,李兆文便送了她一支发簪,说是生日礼物。
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她察觉到李兆文对她余情未了,并不想收下礼物,以免造成误会,偏偏这礼送得合情合理,她不好拒绝,只能接受了。
不想他又希望她能当场簪上,无论她怎么拒绝都没用,只能无奈地照办,正想簪上的时候他竟伸手帮忙,教她吓了一跳。
唉,她一直以为男女之间也可以有纯友谊,看来是她太过天真,纵然与旧识相遇是一乐事,还是要保持适当的距离。
正愁着接下来不知如何面对他、回应他时,臧语农犹如天神般出现,拯救了她。
虽然他叫走她也没好事,但至少将她从那窘境里拖出。
臧语农走进藏书阁,方朝露也跟了进来。
“哪里有灰尘?”她问。
臧语农不回答,只是迈开大步向前走。
方朝露疑惑地紧跟在后,突然,他停下脚步,她煞车不及,一头撞上他的背,痛得捂住鼻子,唉唷一声。
臧语农好似没听见,旋身面对着她,两只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那支刺眼的簪子。
“在三脚村,女人可以随随便便让男人簪发簪的吗?”他冷冷地问。
“嗄?”这突如其来的问题让方朝露楞了一下。
他看见李兆文帮她簪发簪?不过这夹带着指责的语气是怎么回事?她微微皱起眉头。
“你知道让男人帮你簪簪子是什么意思吗?”
“什么意思?”她眨眨眼。
“就是你认定他了。”
“我没认定谁。”她实在很无奈。虽然知道不妥,可当下真的很难拒绝。
“但我看他却已经认定了你。”臧语农努力压下情绪,“听说这阵子你跟李兆文十分亲近,看来喜事将近。”
这咄咄逼人的语气让方朝露不太舒服,不由得冷然以对,“这应该不关大少爷的事。”
“这臧府的一切都关我的事。”
“婚嫁是我个人的私事,能置喙的只有我姑母。我是来依亲的,跟臧家并无契约。”
“你……”
“大少爷不是说架子上有灰尘吗?在哪里?”她故意岔开话题,四下找寻着他所谓的灰尘。
见她这儿摸一把,那儿揩一下,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臧语农深吸一口气,觉得他引以为傲的冷静自持快没了。
“奴婢真的找不到灰尘,敢情大少爷是存心刁难我?”她冷冷地直视着他。
“方朝露,你感觉不到吗?”他沉声道。
在这一刻,什么见鬼的礼教之分、身分差别他都不想管,他只知道自己不想把她交给别人,就想让她待在自己身边。
“感觉到什么?”她楞楞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