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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柜哼笑,斜睨他一眼道:“怎么?怕了?”

  “自是怕的。那可是——”伸出食指,朝天上一指,“谁不怕?”

  “倒也是。”

  “咱们副教主是怎么想的?”如今天下太平,日子还算好过,任谁都不想看到皇朝动荡起来。若是皇帝在南巡途中出了意外,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不管她怎么想,当下属的,只要照做就成了。”掌柜朝店小二的后脑勺一拍,放飞了鸽子,转身回店里去。他们二人也不过是跑跑腿、递递消息的货色,实在没资格端着苦瓜脸去忧国忧民。

  店小二摸了摸头,小声追问:“香主,咱们‘离恨天’不会去动皇帝吧?”

  “应该不会。”

  “香主,若是别人去动皇帝,副教主会派咱们去救驾吗?”

  “或许吧。”

  “香主香主!如果咱们救驾有功,是不是有机会将这间茶栈发展成像狂啸山庄那样有财有势、背后有官方撑腰,啥也不用做,每天吃香喝辣,就会有财源滚滚而来——”店小二愈想愈美好,己经幻想起睡在金山银山上、有无数美婢侍候的日子。

  “想得美!干活去吧!”

  第7章(2)

  “狂啸山庄”是江湖上知名的武林世家,一脉单传到现今已是第四代,在江湖上有不错的评价,各方表现却仅能算是中上,并没有特别出色到足以为人称道的地方。

  直到第四代意外出了个善经商、并把商道经营到顶尖的红顶商人,短短十来年,便已成为天下知名的武林巨富:甚至,可能是天下间除了皇室之外,最富裕的家族。据最权威的、五年一出的《江湖百晓谱》所考证及记录,狂啸山庄庄主叶放歌,确定已经是江湖第一豪富!全天下!恐怕除了皇帝之外,就属他最有钱了。

  不过,虽然叶放歌的武功就算不显,心力也极少放在加强自身功夫上,倒也不能说他就是个文弱可欺的,毕竟家学渊源,基本保命功夫是一定有的,只是天赋没那么高罢了。更别说,有钱好办事,大把银钱以及福利洒出去,自是可以为整个家族建构出铜墙铁壁的保护。

  整个狂啸山庄除了有自己培养的众多忠心护卫外,更是长期约雇多名江湖高手在山庄里坐镇,才能让这个日进斗金的家族安享富贵,将所有危险降至最低。

  长袖善舞、广结善缘、喜交朋友,尽可能地与人为善,在能帮人一把的时候,从来不吝惜财力物力,叶放歌可说是放眼江湖中,风评最好的人了。

  风评好的人,人缘自是也好。五年前在经商途中遭遇十七座山塞的恶匪联合劫掠,夺去大笔银钱犹不知足,还要杀人灭口:在人数相差悬殊的状况下,护卫一一被砍杀而亡,而被护着一路逃亡的叶放歌浑身是伤,眼见就要成为最后一个刀下亡魂时,非常幸运的,他遇到了正巧回乡省亲的燕奔,那时的情况由不得他不施予援手一一因为杀红眼的劫匪打算连他这个路人也给结果掉,所以燕奔只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了。当下便救了叶放歌,后来更拿着禁军统领的令牌到地方驻军处调派军队,杀到山上去,一举歼灭了为祸地方数十年的悍匪,顺便追回了叶家被劫走的那一大笔财富。

  救命之恩如同再造,叶放歌自是恨不得倾其所有以报大恩,更有心与之结拜为异性兄弟,从此任其差遣,绝无二话。

  不过当年燕奔方升任禁军副统领,身分敏感,并不好与江湖人太过接近,所以在收下丰厚谢礼之后,便算了结了这柱救命之恩;可叶放歌并不这样认为,多年来,一直不断地送各种大礼到帝京,但凡得到了什么稀奇物件,定然分出一半往燕府送。金银财宝就不用说了,其它如海外各色稀罕物、江湖武功秘笈、传说中的神兵利器等等,只要觉得燕奔用得上的,叶放歌宁愿自身一件不留,也要送过去。

  交情,便这样一年一年地加深,如今燕奔与叶放歌,就算没有正式结拜为异性兄弟,情感上其实已然更胜亲兄弟了。

  真挚情谊在前,互助互利的合作在后。

  江湖人物,是一般律法管束不到的,而他们的武力又太强大,因而朝廷需要有消息灵通的耳目可以随时掌握江湖动态,所以先帝以及当时还是皇太子的龙天运,便示意燕奔与叶放歌交好。燕奔于是放心地交下这样一燕奔身为禁军统领,位高权重且是皇帝心腹,正是叶放歌亟需拥有的靠山。这么说吧,倘若叶放歌能有强硬的官方靠山,那么,就算他抱着金山银山行走天下,也没有哪个山头水寨的劫匪敢在他身上打发财的主意:就算是最无法无天的焊匪想朝他下手,都得再三括量拮量一番。

  有这样多年的过命交情,燕奔才敢将皇帝往狂啸山庄带。

  当然,就算对叶放歌的人品绝对信任,交情更形莫逆,燕奔也不敢告知他龙天运的真正身分。

  所以,当三人抵达狂啸山庄大门时,早早就领着山庄里重要管事迎接贵客的叶放歌等人眼中,看到燕奔对一名卓尔俊美的年轻男子必恭必敬,明显是以下属身分伺立一旁时,众人便猜测那应是皇族之人,就算不是王爷,也必然是世子吧?

  谁也不会想到这个俊美贵气的男人是当今皇帝,毕竟,谁又想像得到,理应在南巡路上的皇帝会半途开溜呢?

  皇帝对寻常百姓而言是遥不可及的存在,对江湖人亦是。叶放歌才不管皇帝此刻正“巡”到哪去了,他只满心喜悦于兄长能趁着南巡之便,来到狂啸山庄作客,让他能够好好招待一番。

  “兄长,多年不见,您更见精神了!”叶放歌不待三人下马,便冲过去说道,脸上满是激动与大大的笑燕奔下马时,就与叶放歌重重一搂,浅笑道:“你看起来倒是富态了不少,想必这几年过得相当滋润。”

  叶放歌这些年当然不敢放下对身体的锻练,但终究更沉迷于商道以及人际往来:他的体态自是没有燕奔这样长年勤于练功的人那样结实而充满劲道。叶放歌拍了拍自己微微腆出来的小肚腩,豪爽地笑道:“打从知道兄长您可以趁南巡时来小弟这儿松快几日,小弟我啊,简直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见山是山、见水是水,见了吃食也胃口大开。瞧,小弟这一肚子“油,就是为您增长出来的!”

  柳寄悠听到这儿,忍不住低头闷笑。原本对江湖人她是没什么好感的,也不好奇,可见着叶放歌这样性格豪爽舒阔的人,实在很难去讨厌他。

  燕奔与叶放歌简叙了下离情之后,便将人给带到龙天运面前,互相介绍了下。介绍词也不多,称龙天运为“大爷”,称柳寄悠为“夫人”,然后就再没有其它说明了。

  叶放歌既是个红顶商人,自然是善体人意的,见兄长如此简单介绍,便知道这一对夫妻肯定是京城权贵,有八成可能姓龙,是皇家人:另两成则是有权勋贵。当然,不管是哪一种,对他们这些江湖人来说,都是高不可攀的贵人,必须盛情以待。

  其实,别说是贵人了,只要是燕奔领来的友人,就算是个乞丐,叶放歌也会将人给招待得宾至如归。

  双方拱手为礼之后,叶放歌将三人领往庄园内。

  跨入大门,便见着叶家内眷排列于两边迎候着。

  显然,江湖儿女有别于京城那一套上流人家的规范,叶家的女眷们早就翘首以盼,好奇着京城贵人的模样。此刻见叶放歌领着贵客进门,皆是精神一振,全大剌剌地直盯着来客看去:这一看,上自主子、下至仆妇,便再也移不开眼了!

  英姿勃发的燕奔,年纪刚过而立,长相英伟,剑眉星目,本就很招女子喜欢,尤其是江湖女子,通常都比较偏爱他这一类的男人。但燕奔的长相虽好,到底还不致让女人看呆了去,因他不过是寻常的好看罢了。

  但龙天运就不同了。

  就算他打扮得像个温文儒雅的书生,而书生向来较不受江湖姑娘们待见,觉得软趴趴地没骨气,一掌就能打扁。

  但,如果一个男人能俊美到如此、气质能高华到这般、像是天上的太阳那样耀眼到令人无法忽视的地步:那么,像个书生或像个武人,就都不是问题了。在盛世美颜之前,众女除了拜服,再没能有其它举动,连最挑剔的人都要忙着发花痴,哪还记得要多少嫌弃个几句。

  眼见那个俊美高贵的男人就要越过她们离去,心急的叶家堂妹叶浚芳冲口叫着:“大哥,介绍一下他吧!”

  “是啊,庄主,咱们等了贵客那么久,至少该给我们介绍一下吧?也教贵客与我等认个脸熟,日后在庄子里遇着了,才不致见面不相识嘛!”另一个性大胆的女子接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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