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工作人员取下身上的隐藏式麦克风,走向镜头外等待的男人。
“累不累?”蔺韶华体贴地扶着她,一同走往休息室。
“还好。”接过他递来的保温杯,喝了一口,里头是现榨的柳橙汁,酸酸甜甜,暂时压下些许不适感。
“太夸张了你们,坐着动动嘴皮子而已是能累到哪里去?以前赶戏时一个礼拜不睡觉都没唉过一声。”
锐随后跟进来,听到忍不住吐槽。
“那不一样。”蔺韶华淡淡地回。
“哪里不一样?还不是——”一顿,对上男人颇富深意的眼神,瞬间开悟。
“你、你、你们——手指抖了一下。
她愉快地递出上次产检的超音波照。“除了家人,你是第一个知道的喔。”
太、过、分!离了婚是还能这样生了又生、生了再生吗!
他一把辛酸泪。人家都三个了,他这把年纪,连颗蛋都没有……
“男的?女的?”
“应该是个小公主。”乐乐开心死了。
好羡慕,好嫉妒“那个……能不能打个商量?奶粉钱我出,女儿分我好不好?”
“……”她看了看另一名物权所有者。“你决定。”
蔺韶华只沉吟了三秒,算盘很快在脑内拨了一下,迅速道:“成交。”
于是,秦锐立刻就化悲愤为兴奋,乐孜孜地到一旁玩手机去。
“亲爱的,我有女儿了——”棚内收讯不好,话没讲完,不小心断讯,隔没多久,便见萧丞枫火速冲进休息室,杀到他面前。
“你刚刚说什么?!”
“你看——”很爱现地分享他干女儿的照片。
萧丞枫脸色很难看。“哪个野女人——”
“她——”食指快乐地指向无辜中枪的干女儿父母。“就是那对没名没分、没事很爱生小孩的野鸳鸯。”
“……”除了满脸点点点,还是只能点点点。
“……”萧丞枫也跟着点点点了。
“你不要废话啦,快点看,我干女儿可不可爱?”
“不就是一团小点点。”到底可爱在哪里?
“小点点也有可爱的点点跟非常可爱的点点、还有极度可爱的点点之分!”他很坚持,一定要在这当中选一个。
“……那可爱的点点好了。”
蔺韶华好不容易从弥留状态回归人间,看了看他孩子的娘。“他一直都这么弱智吗?”真难为她了,跟秦锐混这么久,还能保持正常智力。
她耸耸肩,似乎已经司空见惯,在他耳边小小声说:“有些人,拥有的太少,所以对属于自己的事物,都会失心疯地爱,在他眼里完全没有缺点,连长颗痘痘他都会觉得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漂亮,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叫他蠢蛋?”
“……果然有蠢到。”但蠢得很可爱,蔺韶华开始觉得,女儿有个这样的傻干爹疼爱,应该会很幸福。
最终回 爱未曾丢弃
打开贮藏室,花了点时间,找到角落那只被遗忘的纸盒,上头积了薄薄一层灰。
蔺韶华拍净灰尘,捧回卧房。
打开盒盖,满满的回忆,都涌回脑海。
刚开始,两人的暧昧期,她每到一处就送他一些纪念小物,连远方寄来的一张明信片,都不曾丢弃。
他拿起那个牛宝宝捏面人吊饰,放在手心把玩了一阵,面露微笑。
还有这管护唇膏,那时每每放在身上,想还她,也不知怎地,就是没还,总想着下回。秦锐今天录影时,提起唱片一事,让他想起,两人结婚周年那天,她刻意约他吃饭,将人生中的第一张专辑送给他。
会有这张专辑,只因为他一句话——我喜欢听你唱歌。
于是,她勤于练歌,只为了唱给他听。
那时,他们的婚姻正陷入谷底,他紧闭心门,已感受不到她想传达的心意,过往那些微甜记忆,住那时,只是沉沉压在心口,无法喘息摆脱的桎梏,平添折磨。
于是,错过了她的真心。
直到今天,才开启,好好倾听,她究竟想告诉他什么。
将CD放入音响内,一遍、一遍地听。
首波主打歌,收录的就是那曲他听过、说喜欢的“年华”。
旋律不陌生,歌词也没变,只是在副歌的最后一句歌词,作了极微小的变动,不影响词、也不影响全句词意,根本没人会留意到。
谁的青春,不曾迷惘旁捏跌跌撞撞,谱一页年少轻狂向世界宣告,我来过,我活过,我爱过痛过伤过笑着流泪哭一场在你心上刻我的名,在你眼瞳映入我最美丽的模样不枉青春,不负韶华……
不负韶华。
她的真心,都已昭然若揭,清清楚楚告诉他了。
这不是宣传手法,韶华、年华,词义相近,今天以前,甚至没有人发现,就像她的真心,静静地,等待他回首,掏取。
歌本的空白处,留了几行她亲笔写下的字句:亲爱的老公,结婚周年快乐。
希望下一个、下下一个、下下下一个……人生每一个结婚周年,我们都能陪伴在对方身边,直到我们变成老公公、老婆婆。
他没有。
他们连下一个结婚周年,都没挨到。
签下那纸宣告两人关系结束的文件,那时,她心里有多痛、多失望?她期待的永远,他终究没能给她。
他闭上潮润的眸。当初将属于她的一切打包,搁置在贮藏室,但,终究不舍丢弃,她一直都占据在他心房极深的地方,蒙了些许尘埃,但始终在,等待他再度开启。
人生路上,若是不曾遇到,或许安于平凡,但明明遇到那个对的人,却因步伐一时的不同调而错放了彼此,才是一辈子的遗憾。
所幸,他找回来了。
找回纸盒,找回心的温度,再次开启,属于他们共同的未来。
丁又宁洗完澡步出浴室,看见散置在地上的小东西,“在干嘛呀?”
好眼熟,她随性往地上一坐,跟着乐呼呼寻宝起来。“这些你居然都还留着!”
又不吹头发!蔺韶华拿她没办法,已经习惯连念都不念,自动自发去拿吹风机帮她吹。
“啊。”听见她诧异的低呼,他低头睇看,见她拎着一张照片,右手抖啊抖的。“这张照片怎么会在你这里?”
他微微一笑。“我之前在美国读书过,这你是知道的,但我没说的是,异地求学的穷留学生,日子其实挺苦的,尤其我又不想接受来自家里的金援。为了生活,几乎被满满的打工塞满。
“我还记得有一年,被同学拉去作陪,帮观光的游客拍照,遇到一个女孩,很年轻,大约十七、八岁,难得遇到故乡人,免不了聊上几句,解思乡之情。
“她说,她从小就跟着叔叔到处旅行,所以她用人生的第一趟个人自助旅行,来庆祝即将到来的成年。我帮她拍了这张照片,离开前,她把身上剩余的美金都给了我。
“坦白说,我当时有被她吓到,但她说,她当天就要坐飞机回台湾了,懒得再去换回台币,干脆借给我,反正我们都来自台湾,哪天路上遇到了,再还给她。又说,如果我觉得不好意思,那再加一句‘生日快乐’好了。
“我在照片后面,写了生日快乐,也写下她当时给我的所有金额,签下自己的名字。她笑笑地收下,扬扬手中的照片说:‘借据在我手上,我会去找你讨的。’
“我说好,我会记得。但——我忘记她了。记得这件事,却忘记她的模样,直到好久好久以后,她站在我面前,我都没有认出来,跟我借个两百块也没给她好脸色。”
一直到为了丁存义的事,去找向怀秀要些她的陈年旧照,发现了这张照片,才知是她。十八岁脂粉未施、清丽甜美、绑着马尾的长发女孩,跟娇妍绝丽的演艺圈红星,真的很难联想在一块,他完全没认出来。
她僵窘局促,说不出话来的脸红模样,实在很可爱,又不是做错事被抓包的小孩。他吹完头发,在她身后坐下,张手将她揽带过来。“你当时,为什么会这么做?”
她支吾了片刻,才回答:“你那时在发烧。”
脸很红,她接过照片时,接触到他过高的体温,步伐虚浮,她大概就懂了,反正不是喝醉、嗑药就是生病,而他眼神清澈,与她交谈时思绪条理分明,所以她认为是后者。
“我就知道。”她果然发现了,他当时,身体状况确实不佳,也没有太多的骨气去坚持什么。“你第一眼就认出我了吗?”眼力也太好。
“名字啊。”管理员找他签收文件,恰恰好就瞄到了。
那时正好被狗仔跟拍,与助理分散了,包包什么的都不在身上,找她的债务人求助,不正是理所应当?
结果——她回身,戳戳他胸口,一字字吐出:“你、臭、脸、我!”她都没收他利息,他还臭脸她,连个便车都不让她搭。
“对不起。”他很勇于认错,亲了亲她发髻。
“算了,反正你后来也任我予取予求,我平衡了。”
“那是因为我喜欢你。”跟债权什么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