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第三次世界大战终于是平息了。
关灯,睡觉。
如今有薛敏坐镇,沈墨也不用经常去公司,能放手把事情都交给这位能力超群的助理,
所以第二天早上,吴思和沈墨抽空去医院走了一趟。
因特意提早预约了,并没有耽误多少时间,只是吴思看着手里的药皱起眉头。
医生说这样的过敏现象无法根治,只能到时候涂抹一点软膏减轻症状,最重要的是忌口,避免服用会引起过敏的食物,这话跟没说一样。
看完医生,吴思担心苏采的情况,打她手机没通,苏采家里又没固定电话,索性去她那里瞧瞧,便跟沈墨说了一声,自己搭车过去了。
敲了很久的门,某个无精打采的人才出来。
看着苏采素面朝天,眼圏红肿,还有黑眼圈,对于一个爱美的人来说,实在是相当惊悚的事。
吴思吓了一跳,急忙进屋把手里的水果往桌上一放,再拉着她进门坐到沙发上,关切地问:“这是怎么了?你没事吧?”
“没事,哭了两天就好了。”苏采抹了一把眼,起身道:“我去洗把脸。”
吴思点点头,进了厨房见到处都是泡面的残骸,就知道她这两天过得不怎么好。
心下有点内疚,她对着从浴室出来的苏采扬声道:“来,换身漂亮的衣服,画个美美的妆,我们这就出去吃饭。”
苏采看着她,笑开了,欢快地答了一声。
前后三个小时,等她收拾停当,吴思趴在沙发上就要睡着了。
一个女生出门不容易,她终于体会到了。
难怪很多男人约会时会故意把见面时间提早几个钟头,就是要避免发生这样的情况。
两人选了不远处的一间西餐厅,环境清幽,每个座位离得很远,注重隐私,相当不错。
坐下来不久,苏采就主动说道:“我跟文杰表白,他拒绝了。”
吴思点点头,没有多少意外的表情,“那他是怎么说的?”
见她这样,苏采不高兴地问:“你早就知道他是gay?”
她连忙摇头,“不是,是那天中午沈墨无意中说起,我才知道。”
苏采也不是真的恼,她在意的是其他地方,“文杰很坦白,一五一十地说了,也没有说谎来敷衍我,这样已经很好了。”
听她逐渐低下去的声音,吴思抓着她的手安慰道:“文杰虽然好,但是你以后会遇上更好的男人。”
苏采被她这话逗笑了,“承你贵言,希望如此了。”顿了顿,她又贼兮兮地凑过头去,“小思,你说文杰有没可能是双?”
吴思险些把喝的水喷出来,白了苏采一眼,她一定是走火入魔了,连这样的问题都敢说出来。
回头苏采还不依不饶地继续补一句,“其实,我早就想说了,有这样一个人在沈墨身边,你就不担心?”苏采这会心情好了,招手叫了服务生点了一大堆吃食,她这两天顾着郁闷,真是饿坏了,“你以前那么宝贝沈墨,连别的女人多看一眼都不愿意,现在居然那么大方让文杰登堂入室了?”
吴思摆摆手,郁闷道:“小采,你现在的行为叫作挑拨离间。”
“得了,我也是好奇,不过以文杰的人品应该不会做这样的事。”虽然被拒绝,她对文杰的印象还是很好。
吴思低着头,沉默了下来。
之前沈墨说她并不喜欢文杰,应该也是出于这样的原因了。
想起文杰在厨房里,以及第一次见面时流露出的古怪神情,可能是没想到她会用这样平常的态度来对待他,想必,文杰在与人交往中应该受到不小的歧视。
她并不会对gay这一类人表示厌恶,或许因为对象是沈墨,所以未来的她才会草木皆兵。
吃完饭,苏采打着哈欠回去补眠。
吴思在以前熟悉的商业街上晃悠,看着记忆中很多的店都变了,不由感叹五年的时间还是能够改变很多。
“……是小思吗?”
忽然听见有人叫她,吴思下意识地回头,看到一位身穿深灰色西服的男人。
皮肤白晰,斯斯文文的,嘴角微微上扬,双眼温润透出暖暖的光芒。
对于这个人,她的第一印象是温柔,看久了还感觉到有点熟悉,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她疑惑地看向来人,“请问,你是哪位?”
那人听了她的问话有点吃惊,还是礼貌地回答了,“我是凌瑞,跟你同一间大学的学长。”
吴思眨眨眼,原来他就是苏采说的,她曾爱得死去活来的前男友?看起来确实是人模人样的,起码皮囊和身材都相当不错。
“我正要回家,你有事吗?”虽然知道是前男友,可对于灵魂二十岁的她来说,凌瑞充其量只是同校的学长。
凌瑞这次没之前那么冷静了,看着她一会才开口,“以前的事,小思还怨着我吗?现在居然连我都假装不认识了?”
“不是,我之前摔到头,很多事不记得了。”吴思看他一脸愁苦,简单地解释着,转身就要搭计程车。
她心里隐隐觉得不该继续跟这个人待下去,胸口闷闷的很不舒服。
“小思,难得遇上了,我们去喝杯茶吧?”凌瑞挡在她身前,笑着说道:“我知道前面有间不错的咖啡厅,不如一起去坐坐?”
她有点不耐烦了,她那么明显的逐客,他完全无视。
即使是帅哥,如果还在结婚前,她还能高兴点,现在就高兴不起来了,“我有事得先回家了,以后再联系吧。”
终于拦到计程车,吴思头也不回地坐上去,报出了地址,等车子驶出了好远,她才回头看见凌瑞仍笔直地站在路边,逐渐变成黑点,消失不见。
吴思捉摸不透,这个人当年跟她分手了,现在这样是什么意思?还是她想多了,其实很简单,做不成情人,所以想继续做朋友?
回去的时候,她照例抱着沈小齐亲了一口,又对着厨房忙碌的沈墨打了一声招呼,“我回来了。”
“嗯,洗洗手,可以开饭了。”沈墨穿着蓝色的哆啦A梦围裙,十分滑稽,吴思笑了笑,听话地去洗了手。
出来看着满桌的菜,她立即坐下,“看起来很好吃,还有排骨耶。”
“都是你喜欢的菜,多吃点。”沈墨擦了手,坐到她旁边替她夹了几块排骨。
沈小齐早就自己拿着筷子笨拙地开吃了,一点都不介意自家爹地只为妈咪服务,显然已经见怪不怪了。
吴思给沈小齐夹了较远的一道菜,随口提起,“下午我跟苏采吃完饭之后居然遇上了凌瑞,真是巧,你说是吧?”
没听到沈墨的声音,她转过头,见他放下筷子看着她没有出声,不解道:“怎么了,不舒服吗?”
沈墨摇头,心不在焉地问:“凌瑞跟你聊了什么?”
“没说几句,我就搭计程车回来了。他原本要请我喝茶,我没去。”她咬着排骨,深深觉得好吃得舌头都要吞下去了,腮帮子鼓鼓的,说话有点含糊。
看她完全没有想起来的样子,对待凌瑞就像普通陌生人,沈墨暗暗松了口气,笑道:“不用急,这么多没人跟你抢。”
吴思不好意思地笑笑,“没想到你这双手能设计漂亮的衣服,还能煮一手好菜。不过设计师的手很重要的,以后我努力学做饭,你就别进厨房了。”
望着她,他轻轻笑了,“嗯,我期待你的好手艺。”
吴思面上一红,她以前也曾经下定决心下厨,只是每次都弄得一团糟。
不过有志者事竟成,她还是决定好好地再去学一次。
心血来潮地报了附近的一个烹饪班,吴思白天去沈墨公司稍微待半日就去上烹饪课,算学得有模有样的,虽然仍有些小失败,但还是缓慢进步中——煮出来的东西焦黑,不过味道还入得了口,她已经满足了。
当然,家里的厨房暂时还是归沈墨,免得引起不必要的事故就不好了。
可是有一件事,令吴思最为头疼,那就是某个阴魂不散的人,名为凌瑞,总是能跟她不期然地相遇。
这天从烹饪班出来,凌瑞站在门口,一身浅灰色的长风衣更显身形颀长,加上一张斯文英悛又非常无害的脸,让周围参加烹饪班的女同学一脸欣羡。
“你丈夫来接你了?赶紧去吧。”有同学推了吴思一把,让她很是无奈。
总不能跟人解释,这家伙其实跟她一点都不熟,也就见过一次面吧。
也懒得解释了,她慢吞吞地走过去,“凌学长,我们去对面的茶餐厅坐坐吧。”反正这人天天等着她也是有话想说,还不如一次说清楚,免得这样拖下去,影响她的生活和心情。
对于吴思的主动,凌瑞十分乐见。
两人坐在茶餐厅,他伸手叫来服务生,体贴地问了吴思要点什么,这才阖上菜单。
吴思点了一杯红茶,直接问:“学长最近找我是有什么事需要帮忙吗?”
凌瑞没想到她一开口就问这件事,楞了一下笑道:“我们很久没见了,我刚从国外回来就想看看你过得好不好。听说那一年我们分开后,你就嫁给了一个设计师,他对你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