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迅速转身,跳着离开他的视线。
咚咚咚地,几乎可以听见她两条腿发出的弹簧声,蒋默安心里竟荒谬地想,校园里什么时候开始养兔子?
蒋默安不自觉微笑,他很清楚他是从她的背影开始喜欢她的。
他说:「我喜欢头发很长的女生。」
她说:「给我一年时间,我会满足你的要求。」
他说:「那就等一年后,你再排队来当我的朋友。」
她说:「人生苦短,没事干么浪费一年?」她踮起脚尖,拍拍他的背说:「少年ㄟ,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浪费是一种要不得的坏习惯。」
她踮着脚尖的样子,也很像兔子,所以他又笑了。
在他变成她的男朋友之后,他问:「你为什么觉得我一定会被你追上?」
「因为我想追的男人,一定会被我追上。」
「你追过几个男人?」
她红着脸说:「如果小智不算,你是我第一个追的男人。」
「谁是小智?」
「神奇宝贝里面,带着皮卡丘到处晃的小男生。」
她吐着舌头的腼腆表情,害他又忍不住笑开,不晓得哪根神经错乱,他怎么会挑中一个像兔子的女生?
可是现在她失踪了,小兔子女孩,莫名其妙地消失在她不熟悉的异乡丛林。
蒋默安回过神,按下滑鼠打开信箱,看着熟悉的Mail帐号,很多年前,他们靠它维持远距离恋爱,直到她寄出一封分手信,亲手掐断他们的爱情……
闭上眼,回想特特写的每一封信,心情依旧无法平静。
缓缓吐气,他打出第一行字。
第2章(1)
二○一六年六月六日
台湾,台北。
刚进入六月,天气就热得吓人,白晃晃的阳光晒得人头昏,走在马路上,整个人都快融化似地。
杨特把最后一束花绑好就定位后,再巡视一次现场。
她满意点头,拍拍小季的肩膀说:「可以了,我去换衣服,你先回花店,告诉我妈这边弄完我会直接去店里,不必过来接我。」
「货车留给你?」
小季是个二十八岁的年轻人,没念大学,高中毕业就到花店来帮忙。
他有张国字脸,男性阳刚的五官肌肤却有着女性的水嫩Q弹,粉嫩得让人想捏一把,红通通的嘴唇像擦过口红似地,不协调的组合,可是组合在他身上却协调的不得了。
尤其他留长发,经常在脑后绑成一束马尾,到花店的顾客看见他的背影,总对他喊一声小姐,等他转过身,往往尴尬得不知所措。
「不要啦,明天一大早不是要送很多盆花,先让『小强』回去休息。」
「小强」是他们家的货车,虽然顽强的生命力堪比蟑螂,但狠操多年,年纪越来越大,罢工机率也一天比一天高,对它而言,休息才能走更长远的路。
「万一你弄得太晚,没有公车可搭……」
「放心啦,我搭计程车,今天晚上,你和我妈恐怕都要熬夜加班,就不必多跑一趟。」
「你自己小心一点。」
掐掐小季的嫩脸,特特笑着吃他豆腐,「你才小心一点,这么嫩……出门很危险的说。」
小季脸红心跳,觑她一眼,走出良辰餐厅。
今天「良辰」被人包了,打算用来当作求婚现场,女主角喜欢向日葵,因此现场布置成一片金黄。
特特到休息室里换上天使服装,衣服的背后有一对金色翅膀,走路的时候,翅膀摇摇晃晃,很可爱。
她的主业是做甜点蛋糕,副业是到花店打工,规划活动,这是最近意外发展出来的新事业,到目前为止,接过五场,收入颇丰。
她本来的设计是让小季当小天使,肯定更有「笑」果,可惜小季抵死不从。
再检查一次推车上的芒果蛋糕,心形的蛋糕上面写着新郎给的英文情诗,她再背一次早已熟悉的句子后,盖上蛋糕。
看一眼手表,再十五分钟男女主角和各路配角就会陆续登场,厨师和服务生们已经待命中,大家都为这场喜事尽心尽力。
特特很喜欢这个新副业,喜欢男男女女在许多人的祝福声中,走入人生下一段旅程。
原则上,她是个想当公主的小女人,她喜欢蓬蓬裙、洋装、高跟鞋,她幻想王子走入城堡,带领自己走入玫瑰花园。可惜现实生活中,她是长工奴才命,只能牛仔裤T恤,从早到晚,不断不断为生活奔波劳动。
累不累?累毙了!想不想罢工?超级想!
可惜只能想不能做,因为她是家里的「男主人」,她必须屹立不摇,她的肩膀是支撑母亲和妹妹的坚定力量。
所以公主梦……六岁之前作过,大一的时候作过,不过时间不长,美梦醒得快,清醒后的她,训练出一身厚壳,足以抵挡狂风暴雨。
大二那年,她的心情坏到极点,「痛不欲生」于她并非浮夸形容。
她没有忧郁症,但在那段时间里,她经常怀疑生命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她的存在与否会改变这个世界什么?她是不是该做一点惊天动地的事情,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
乱七八糟的问题,问得一起长大的阿疆心惊胆颤,怕她哪天脑筋拐不了弯,真的跑去做「惊天动地」的大事。
阿疆说:「你不适合当哲学家,不要过度劳动你的大脑,否则超时工作的脑浆,会向你抗议的。」
「那我适合做什么?」她问。
阿疆认真思考三天,三天后他把特特丢到朋友的面包店。
特特是喜欢做甜点蛋糕的,她曾经为一个男人不断强化自己的手艺,直到他不再需要她的甜点安慰心灵,她才停止这项活动。
从那之后,只要学校没课,她就在厨房里和面粉奋战。
她做面包、研究蛋糕、学习甜点,她把赚来的每一分钱都用来充实自己的手艺,她到处比赛、提升经验,毕业时,她甚至咬牙贷款,到法国学一年手艺。
她的梦想是开一间下午茶餐厅,让餐厅里充斥着面包香、甜点香、咖啡香,那样的香气,会与记忆里最美好的桥段连结在一起,带给她不愿舍弃的幸福感。
这些年她努力还清贷款并存钱,由于赚的薪水不多,她就在家里烘焙蛋糕甜点,提供给各家餐厅、咖啡厅贩卖。
特特的手艺很好,经常制作出各种创意甜品,合作的商店越来越多,她必须在凌晨五点就起来工作,好赶在中午将各家店需要的货品送出,之后才到母亲的花店帮忙。
妈妈没有大野心,早先经营花店是想养活她和妹妹,后来经营花店是为着打发时间。小季加入,架设网站并经营粉丝团后,才慢慢接到会场布置的工作,店里的生意渐渐有起色。
特特常对妈妈说:「妈妈要再加把劲,万一以后我的咖啡厅经营失败,你要养我。」
母女们的感情很好,她的妈妈叫李蔓君,小名蔓蔓,她叫特特,妹妹叫宁宁,家里面三个女人刚好组成一杯咖啡。
妈妈说:「那是你爸最喜欢的口味。」
特特讨厌爸爸,一个变心的男人,就算只是名字或角色,都没有权力在她们家里出现。
但是妈妈忘不了他,嘴里不说,心里却很惦念。
小时候为了这个,她对母亲非常不谅解,直到那个男人的离开,直到她明知道该放下感情、放开手,却始终做不到……
她才理解,「结束」比想像中要困难上许多许多。
爱情早在她的人生中结束,却在她心底持续上映。
经验教会她理解母亲,只是,感情明白,理智却放不开。
她曾经问妈妈,「为什么不恨爸爸?」
妈妈揉揉她的头发,亲昵地把她搂进怀里,回答说:「因为他给了我最美好的经验,也给了我天底下最美好的女儿。」
温柔的妈妈、善解人意的妈妈,这样的女人教不出痛恨父亲的女儿。
因此宁宁没见过爸爸,却向往、崇拜爸爸,反倒是她……享受过父亲的宠爱,骤然失去,便心生憎恨。
很奇怪吧,不曾得到爱的,爱着父亲,曾经被爱的,痛恨父亲,人性真是复杂得紧。
也许是那一幕太深刻了吧……特特忘不了,在父亲带着行李离开家门那天,外头下着大雨,六岁的她站在雨中,一遍遍告诉自己——没关系,从现在起,我就是爸爸。
这一坚持,她坚持了二十年,有人说她骄傲,有人说她坚强,可真正看透她的,只有两个男人。
一个说:你的骄傲不过是为着掩饰自卑。
一个说:在我面前,你不需要戴上面具。
他们都知道,她抬头挺胸站得笔直,只是不想别人知道她心灵残障,她笑得灿烂张扬,只是不想让人晓得自己的哀伤。
于是,在前面那个男人面前,她会踹他一脚,大力否认。「我需要掩饰?看清楚,这就是姑娘本色。」
在后面那个男人面前,她什么话都不说,只是淡淡笑着,窝进他怀里,圈住他的腰,轻轻点头,把他的话记进心底,她知道的,他的宠爱会带给她足够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