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言情小说 > 闺秀爱财有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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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般烧了吃,吃了烧,足足折腾了一个时辰,叶莲才算吃得饱足,末了想起逃跑一事又犹豫起来,人总是在困境里才有一搏的勇气,一旦安逸下来,退缩又成了本能。

  可惜,布袋里的红薯很少,叶兰省了又省,第三日黄昏之时,还是只剩下最后四个。

  叶兰拨弄着火堆,无奈念叨着,“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斗地主,分田地,均贫富。民以食为天,红薯为父母……”

  “噗哧!”

  叶兰正念叨得欢快,不想旁边却突然传来一声喷笑。她本以为是黑衣人再次光临,结果却是一个身穿月白锦缎长衫、头插玉簪的年轻公子,容貌俊朗阳刚,身形颀长,走在街上,绝对是让女孩子尖叫的美男一枚。

  不过,叶兰两顿没吃饭,这会儿满心只有火堆里的红薯,什么美男美女对她都没有吸引力。

  她眼见男子走过来,立时张开双臂护住火堆,开口喝问道:“你是什么人,光天化日居然跑进王府抢红薯?你就不怕我喊护卫吗?”

  那年轻公子显见没想到她开口就是这样的话,愣了那么一瞬之后就笑得前仰后合,抹着眼角应道:“本殿……不,我还是第一次听说王府里护卫如此清闲,居然要因为几个烤红薯就出动的?”

  “哼,你不知道的事多了。总之,我正饿着,这红薯你就不要打主意了。”

  叶兰懒得猜测这不速之客的身分,抄起一根欢枝拨出一个红薯就掰了开来,黑漆漆的外皮下,红薯肉已是烤得金灿灿,甚至隐隐带着一些暗红之色。

  夜风吹得丝丝缕缕的甜香飘散开来,惹得那年轻公子不禁咽了咽口水。

  他忍不住暗自纳罕,本来不过是闲极无聊,出宫走走,想着在六皇叔这里留宿一晚,走过院外之时嗅得烟火气,一时好奇就进来看看,没想到居然碰见个这么古怪的的女子在偷吃烤红薯。

  不知她是犯了什么错被关了进来,身上连件外衫都没有,只穿了件月白的夹袄,沾了一层黑灰,很是狼狈。不过仔细打量一番,她的容貌倒是很不错,柳叶眉,挺直的鼻梁,小巧的嘴巴,特别是一双杏核眼,一边大口吃着烤红薯一边满是戒备的望着他,好似护食的小兽一般,越发让人觉得可爱逗趣。

  他难得的也起了玩笑之意,低声威胁道:“江湖规矩,见面分一半!你这个时候烤红薯吃,想必也是背了人吧,若是不分我尝尝,那不如我也喊护卫来转转?”

  叶兰皱着眉头扫了一眼他腰上悬挂的美玉,心里暗自腹诽:这么个有钱人不去酒楼吃大餐,跑这里同她争几个红薯,真是没天理了。

  不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她已是打定主意要同黑衣人逃出去,这会儿还是要多低调就多低调的好,护卫之类当然是不能招惹的角色。

  这般想着,她就不甘不愿的挑了两个最小的烤红薯拨了出来。

  年轻公子笑得更欢实,也不管衣衫会不会弄脏,一屁股坐到火堆另一侧的木墩上,捡起红薯就边吹边吃了起来。

  快乐总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许是见到叶兰眼里浓浓的不舍,年轻公子只觉手里的红薯是这辈子吃过最香甜的。

  两人风卷残云,各自吞下自己的红薯,待得有空闲抬头看看对方,又忍不住齐齐笑了开来。

  别管是不是美女俊男,嘴巴上糊了黑黑的一层,谁也潇洒不起来。

  年轻公子掏出帕子,想了想又扔给叶兰,笑道:“擦擦吧,一起分赃,咱们也算朋友了。你叫什么名字,我是左天谕。”

  不想叶兰却是直接把帕子又扔了回去,扯起袖子胡乱抹了抹嘴巴,不屑道:“你一个大男人还随身带着帕子?女气!还有你搭讪的方法太老套了,直接问名字就好,扯什么朋友不朋友的,我叫叶兰。”

  左天谕好脾气的把帕子塞回去,同样扯了袖子抹嘴。

  叶兰反倒有些不好意思,小声抱怨道:“我不过是随口说说,可惜你那好衣衫了。”

  “叶姑娘,我刚才进来的时候,听你说什么“民以食为天”,听着很有道理,左右闲着无事,咱们闲话几句,可好?”左天谕眼见叶兰并没有因为听到自己的名字而惊奇,猜她并不知自己身分,于是越发随兴,舒坦的斜依在木墩上,笑嘻嘻地问道。

  叶兰抬头望了望刚刚露出半边脸的月牙,猜想黑衣人应该没那么早过来,于是也不排斥有人陪着聊天打发时间,顺手打开憋闷多日的话匣子。

  “好啊,这句“民以食为天”是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还有一句叫作“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更喜欢。”

  “咦,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这词更新鲜,我从未听过。”

  “你当然没听过了,除非你跑去二十一世纪。”叶兰小声嘀咕了一句,不等左天谕发问又说道:“这句话说白了就是,人们首先要吃饱了肚子,脑子才会想着名利和富贵。”

  “这句话倒是同“仓廪实而知礼仪”有些异曲同工。”

  “聪明,大约都是一个意思了。”叶兰添了几根枯枝,让火堆烧得更旺,初春的夜还是有些寒凉。

  第三章 姨娘不见了(2)

  左天谕好奇她所知甚多,又问道:“你同谁学的识字,读过很多书吗?”

  “当然,我不只读过好多书,还去过很多地方呢。”叶兰想着很快要离开王府,人海茫茫的,以后许是同这年轻公子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难得的卸下戒备,彻底打开了话匣子。

  两人从山川大河说到人间百态,又说到吃喝玩乐,直到月上中天才停了口,却有些意犹未尽。

  左天谕舔了舔有些干燥的嘴唇,笑道:“今日太晚了,以后咱们再闲话吧。”

  “好啊,一定。”叶兰这会儿突然想起那个黑衣人,心虚的赶紧应了下来。

  两人各自随意行了一礼,左天谕翻墙跳出院子,留下叶兰装作若无其事回屋,等了好半晌听得院子里再无动静,她这才重新跑了出来,一边四处张望一边小声呼喊着,“黑衣大侠,你来了吗?黑衣大侠,你在哪里?”

  等在暗处的黑衣人狠狠冲着天空翻了个白眼,心里一再说服自己,只要把这女人送回碎石城,他就彻底“自由”了。忍耐,一定要忍耐!

  叶兰眼见黑衣人从墙角走出来,赶紧小跑过去,抱怨道:“黑衣大侠,你怎么才来啊,我都等了半晚了。”

  黑衣人深深吸了一口气,冷冷说道:“走吧。”

  不想叶兰却是阻拦道:“别啊,大侠,你们行走江湖,难道没有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的好习惯吗?你看这王府多富贵啊,一定藏了很多金银。我先前伤了头,差点儿没命呢,拜托你去趟主院取些金银珠宝,咱们带着一起上路,当是我的营养费了,你看如何?”

  黑衣人双眼死死瞪着她,神情说不上是惊讶还是惊喜,叶兰果断把这当成是赞同的信号,兴奋的指了主院方向,还要再指点一二的时候,那黑衣人却是一个手刀砍在她脑后上。

  世界终于清静了!

  黑衣人长长舒了一口气,顺手捞起软倒的叶兰,几个纵跃便消失在夜色里。

  王府景致和陈设都是最好的一座客院正房里,灌了一大壶茶水,换了干净中衣躺在床上的左天谕半梦半醒间吩咐贴身伺候之人,“记得明早提醒我问问洪公公,那个丫头到底犯了什么错,若是没什么大事就把她送进宫去,真是个有趣的!”

  “是,殿下。”

  小太监轻手轻脚放下金丝帐子,心里好奇至极,到底是哪个丫鬟运气如此之好,入了太子殿下的眼,以后飞上枝头做贵人是指日可待,他一定要好好巴结才成。

  可惜,世事难料,老天爷并不因为一个人的身分地位高低决定其运气好坏,不管是当朝太子还是小小的太监内侍,齐齐失望了。

  第二日一早,洪公公亲自带了丫鬟仆役伺候太子殿下用餐,当太子提起关在柴院里的女子时,他一时还有些发懵。

  按理说,一个大总管对王府所有之事恨不得了如指掌才算称职,可是,六王爷因为被丞相“逼迫”纳妾,一怒之下带着王妃远走边关巡查,王府里大大小小的事情甩了一摊子,加上几家皇亲赶在一处婚丧嫁娶,忙得洪公公都想长八只手、四个脑袋了。

  好在,他想了没一会儿终于记起那个“烫手山芋”,也是让他不知如何对待的“新夫人”。

  他偷偷扫了一眼太子殿下好似很愉悦的神色,心里越发古怪,试探问道:“殿下,怎会问起柴院里的人,难道她冲撞殿下了?”

  左天谕摇摇头,吞下一口荠菜鸡肉馄饨,含糊应道:“没有,赶紧把她唤来一起用饭,一会儿同我回宫。”

  洪公公脸色苦得好似黄连,想要把事情说一说,又不知怎么张口,难道要说,殿下啊,你叔叔新婚之夜睡错了女人,如今除了王妃还纳了一妾,她不是丫鬟,是你的小婶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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