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言情小说 > 钱袋娇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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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大娘可没想到小姐想的是这般长远的事情,但是,这桩亲事也因为这一万两,彻底的黄了。

  “大娘,我才几岁,我的婚事还不急,真要找,过个几年再说吧。”这万恶的社会,她这身子也才几岁,就要急着找婆家,找饭票,也难怪这年头的人说女子要娇养,因为七早八早的嫁人,不在眼前,要像现代一养三十好几,没个对象,或者压根不想嫁人,这还娇得起来吗?爹妈都要糙了。

  “小姐的婚事还要老太太替你操持,往后有机会回去,小姐千万不要再和老太太顶嘴了。”张大娘苦口婆心。

  “我会看着办的。”回去薄府,这念头她从来没有过。

  原主的爹娘去得早,据说,原主还有个弟弟,但她一点印象也无。

  对她这穿越者来说,那些个所谓的亲人不过都是一群陌生人,只因为占用了人家的身体,得替人家尽点孝道罢了。

  其实要她说,那些个事都太远了,当务之急是得把属于自己的第一桶金赚起来,有了银子她才有底气,才能在这重男轻女,完全失衡的社会中拥有一席之地,到时候,她想做什么也才不会处处受制于人,施展不开。

  她无比想念现代那个世界,在那个世界中,只要你有能力,就能恣意过活,挥洒自己,尝过自由后来到这里,让她明白的看见,只有手中有权、有钱,才能站得比别人高,看得比别人远,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

  所以,现在没有任何事比培育菌子更加重要了。

  木屑她有了,黄豆粉、玉米粉、米糠等五谷有机物有了,不过还缺一样,那就是能装这些混合物的木盒子,没办法,这时代还没做出塑胶来,所谓的太平包也只能将就着用木板各处一个空间,再加上石灰,也就是碳酸钓和水,让木屑像泥土般储存养分,让菌种有足够的养料生长。

  木盒子的量要多,她不能总是仰赖花儿,自己来又嫌费工夫,反正现在手头有钱了,分手费不拿来花,更待何时。

  那就用来找木匠吧。

  人就是这样,一有了钱,就发懒病了,本来可以自己来的事情也就能省就省,不去花那力气了。

  然而王老汉一听说她要花钱去找人钉木隔板,鼻子哼出来的气就像在说——小姐你也太小看我王老汉了,这种小玩意,五岁的时候就难不倒我了。

  既然有人自荐,想让老骨头动一动,薄缥缈自然很乐意成全,她把这木头活儿就交给论文王老汉。

  橘子酱张大娘都已经煮好放凉装进管子,和葡萄酒一起放在阴凉的杂物间里了,至于菌丝体,等王老汉将木盒子做好,她再去山上找就是了。

  东转转,西看看,这一来,手头上似乎没有什么需要她忙的事。

  既然本来很紧要的事都变得不怎么紧要了,难得能偷个闲,想想能做什么呢?不如,到县城去长长眼,看看所谓的县城到底长什么样子。

  她来到这世界,还没去过县城。

  实打实的井底之蛙。

  花儿一听她去县城,乐得差点找不着北。

  “这会儿去县城都晚了,能做什么?”张大娘对这一头热的主仆,头一个有意见。这儿的人去县城不都赶早的,这时候不早不晚的,集市的摊子都收了,有什么看头?

  “我们又不赶集,什么时候都行,再说,总不会除了集市,县城里什么都没有了吧?”集市说穿了是一般老百姓为着便宜而去的地方,有钱人的消遣可不只有集市一样吧。

  目前她还花不起大钱,但花小钱找点乐子,应该是被允许的吧。

  “我就知道我人微言轻。”没有人把她的话当话,张大娘嘴里嘟囔着。

  “你要人微言轻我就直接不理你了。”薄缥缈说的是大实话,她若真没把这个人放在眼里,连理都不想理。

  张大娘噎住了,小姐这还是看得起她呢。

  “我们会赶在关城门的时候出城的……要不这么着,大娘也别替我们等门了,要是晚了,我和花儿就在县城住上一宿,明日再回。”

  “你们两个小姑娘的,住在外面不成体统!”这是放出去的野马啊,拘都拘不住了。

  “大娘我们出门喽!”花儿偷偷吐了舌头,拉了薄缥缈就走。

  平常她绝对不敢这么堂而皇之的违背张大娘,只是这回不同,小姐要带她出去玩,千载难逢的机会,要是错过了,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出门。

  两人换了一身外出服,薄缥缈从所剩无几的首饰盒里挑出个铃铛的手环给花儿戴上,走起来来叮叮当当的响,非常悦耳,花儿也很满意。

  主仆俩说走就走,对于县城,花儿去过那么一回,虽说是跟着王老汉去卖菌子和银耳,但有了一次经验,也不怕朦着头乱走。

  朱家角距离白桦县城不过二十几里路,虽然已经十一月多,但今年的天候倒是不冷,天清气朗,吸进鼻尖的空气都觉得清新,让人心情也舒爽起来。

  要问她来到这个架空的古代,最满意的是什么?

  就是完全没有污染的天空和大地,在现代,除了以崩坏速度迅速融化的冰山歪,霾害也变成世界各国最为头痛的问题。

  就这干净的空气及山林田野间不受污染的景色,便能抵得过许多生活和观念上的不便。

  白桦县城里很是热闹,不说街市上耍把式卖艺的,还有卖玩意吃食的,叫卖声不绝于耳,细细看去,当铺客栈酒楼茶馆胭脂水粉铺子,旗帜林立,生意最红火的了不起两层楼高,薄缥缈看着这些铺子,没有太多的激情,但胜在古意盎然。

  她的杀手生涯让她走遍世界各国,就连杜拜也去过好几次,因此眼前这些,她实在看不上眼。

  只是既来之则安之,总得设法在这片土地上活出个意思来,倒也不用刻意活得多精彩,现在除了糊口不成问题外,就是要日以继夜的锻炼这个身子,希望早日能恢复健康,只是想恢复到她原来矫健利落的身手,恐怕旷日费时,不过她也不灰心,只要她肯努力,有恒心,总能与时俱进。

  因为口袋里有钱,薄缥缈也不拘着花儿,但凡摊子上她看上眼的,薄缥缈都买下,没多久,花儿的手上就已经拿不下了。

  两人逛的十分尽兴,又吃又喝,还在一个卖花小姑娘那儿买了一大把稍带香气的野生石斛兰,白中带紫的颜色看着十分典雅。

  花儿对于小姐花了三文钱去买花,嘟着嘴,花只能看不能吃,有什么用呢?还不如去吃两碗香喷喷又爽口的馄饨汤面。

  薄缥缈买了包贵森森的糖蜜梨块堵了花儿的嘴,又买了一包腌螃蟹,小花儿吃得心满意足,高兴的不得了。

  眼看着天色暗下来,“咱们今晚就不回去了,睡客栈。”得摸着黑回家,这里可不是有着绵延霓虹灯火的现代,虽然她无所谓,但花儿还是个孩子,她怎么想都不安心。

  “我们睡哪一家?”嘴巴很忙的花儿对于不回家住客栈一点意见都没有,少了张大娘在她耳边唠叨喽唆,她觉得和小姐一起自在多了。

  “县城最大、最好的哪家。”她悠哉的往客栈走,谁知道半晌没听见花儿的声响,回过头一看,这丫头居然不见了。

  这又是看见什么被迷得移不开脚了?

  她懒得再回过头去找,恰好路边有个客栈,便坐下来等她,点了一碗热汤喝,汤里有一颗晶莹剔透的水晶饺,味道还不错,哪知吃完刚起身,就觉得眼前一黑,脑子一闪而过的是她中了人家的道儿……然后就晕了。

  她脑子沉重得像是有千万小兵卒在里头敲打,头疼得很,迷糊中感觉有人在她身子里放了一把火焰,就好像身处在只有芭蕉扇能熄灭的火焰山中,烧得她四肢百骸都想呼喊着冰凉来浇灭在体内肆虐的熊熊火焰。

  她太大意了,到了这古意的古代,就忘了人心才不管现代或是古代,都一样难测。

  想害你的人,脸上可不会写着“我是坏人”四个字。

  没多久感觉有个像冰块一样的东西靠近了自己,她本能的缠了过去,八爪章鱼似的抱住那冰凉的东西,感觉身体的热度退了些,感觉也舒坦了些。

  只不过那冰凉的物体很粗暴的推开了她。

  她被推离了些,但热焰又从身体里烧了起来,烧得她几乎要化为灰烬,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下意识的往方才那冰凉的物体所在又蹭又扭的过去。

  别跑!就让我舒坦一会儿吧。她用尽全身的力气,死也不撒手的搂住,那东西见不推不开她,仿佛说了句什么,就开始脱她的衣服,她不反对,因为那冰凉这么贴了过来,把她压在下面。

  因为这样紧贴着,薄缥缈觉得舒服许多,发自本能的手脚并用,更加黏腻的缠上那东西,并且在那片冰凉上来回的磨蹭,期望能够更加凉快舒坦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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