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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重要的是他从不让任何女人靠他太近,有人因此猜测他是同志,但只要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只喜欢女人,对男人兴趣缺缺,只是他非常挑剔,要感觉对又要合他的胃口,实在是非常难找,所以甚少传出绯闻。

  这么难以靠近又挑剔的男人,居然将她留在身边,还对她非常好,她该满足了。

  江冬茉再次告诫自己,不要去奢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太多的欲望只会让自己痛苦。

  艺术方面她是个白痴,但若论包水饺,她还真找不到几个对手,既然耿耀留她在身边是为了二十四小时都能吃到新鲜美味的水饺,那么她就满足他吧!这也是她唯一能帮他做的。

  江冬茉很快收拾好心情,去厨房包水饺。她从面团开始揉起,接着将面团擀成薄厚适中的面皮。擀完皮后,她接着把肉切碎,然后剁高丽菜,将高丽菜的水沥干,之后再和碎肉搅和在一起加以调味,调完味后再用手用力反复搅拌直到入味,非常费劲。

  「呼!」弄完馅之后,她长长吐了一口气,用袖子擦掉额头的汗。

  别看只是一粒小小的水饺,所花的功夫绝不比一块高级烤牛排少,而且更费体力。

  完成馅料和水饺皮以后,接下来就简单了,她只需要使出她的拿手绝活——五秒钟包一粒水饺即可。

  她包得够快,也包得够多。

  江冬茉一次包足了三百粒水饺,分包放入冷冻库,别以为三百粒很多,耿耀没几天就吃完了。

  他对水饺的喜爱,非常人可以理解,连她这个水饺店老板的女儿都要甘拜下风。

  摇摇头,关上冷冻库。江冬茉特别留下四十粒水饺,当做她和耿耀的午餐。

  打从她来耿公馆以后,如果没有特别吩咐就由她打理耿耀的三餐。而老实说,她唯一做得好的只有水饺,剩下的菜都马马虎虎。

  幸亏耿耀不计较她手艺差,她煮什么他就吃什么,好养得很。有时她甚至怀疑一天三餐只喂他吃水饺,他也不会抱怨。

  墙上的钟显示快接近午餐时间,江冬茉索性烧水下水饺,一次把工作做完。

  十分钟后,水饺端上餐桌。

  好了,可以叫王子殿下来吃饭了。

  她才想去找耿耀,一转身就碰到一堵人墙。

  「小心!」

  「吓死我了!」

  江冬茉碰上的人墙正是耿耀,正好省去她叫人的麻烦。

  「你走路总是喜欢心不在焉,当心跌倒。」他恶人先告状,明明是他有错在先,还赖到她身上。

  「如果你不是那么喜欢过万圣节的话,我也不会被你吓着。」她利落的回嘴,胆量和口才都进步不少。

  士别三日,刮目相看。

  耿耀不得不佩服她进步神速,一个月前她还动不动就昏倒,才不过短短一个月,她已经可以申请加入辩论社,该说他调教得当呢?抑或这是她原有的潜力?值得研究。

  「好吧,是我的错。」他投降。「我们可以吃饭了吧!我已经闻到水饺的香味,嗯……香啧喷。」

  「你只有在肚子饿时才会认错。」现实。「你先坐下来,我去拿筷子——」

  「拿一双就好。」他交代她。

  「蛤?」只拿一双怎么吃?

  「听我的话,只拿一双筷子,不准多拿。」他才刚道过歉,马上又暴露本性,应证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千古名言。

  江冬茉虽然搞不懂他的用意,还是按照他的话只拿来一双筷子交给耿耀。

  「娘子辛苦了,让相公喂你。」耿曜接过筷子,顺势伸手将她往下拉,用自己的大腿代替椅子,让她坐得更舒服一些。

  「你干嘛?」她睁大眼睛,看着他用筷子挟起一粒水饺送到她嘴边。

  「喂你啊,嘴巴打开。」他完全把她当小孩子看待,江冬茉简直哭笑不得。

  「你别闹了。」她偏头躲避,他死追不放。

  「别害羞,快张嘴,啊——」

  「你不要闹。」

  「啊——」

  「我才不要。」

  「听话,啊——」

  「不要玩了!」

  第7章(2)

  「咳咳!」

  小两口正浓情密意,半路不期然杀出一个程咬金破坏他们的雅兴,耿耀不消说必定狠瞪,江冬茉则是满脸通红,恨不得地上立刻开了个洞让她钻进去。

  「抱歉,我好像来得不是时候。」无视于耿耀杀人似的目光,李思本依旧嘻皮笑脸,勇气十足。

  「你们聊,我不打扰了,再见。」江冬茉连忙溜下耿耀的大腿,以最快的速度打完招呼离开饭厅,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跟李思本打照面,简直丢脸死了。

  「你可真会挑时间。」江冬茉离开饭厅后,耿耀马上炮轰李思本,他仍是笑嘻嘻。

  「我怎么知道会刚好撞见你们正在吃鸳鸯餐?」李思本消遣耿耀。「你喂我,我喂你,嘴巴打开,嗯——真甜蜜!」

  他说就算了,还兼做动作,气坏耿耀。

  「知道我们甜蜜,你还来当电灯泡!」耿耀免费奉送李思本一拳,被他躲开。

  「切,你以为我是自己心甘情愿来的吗?」李思本嚷嚷。「要不是你失联,大伙儿怕你被外星人抓走,我也不想破坏你们的好事。」他猜吃完水饺后下一步是接吻,羡煞他们这些单身汉。

  「你们干嘛找我?」他倒情愿自己被外星人抓走,至少他们上不了外层空间,不会在他和江冬茉调情时突然出现。

  「练团。」李思本提醒他还有兄弟,不要色字头上一把刀,把他们全忘光光。

  「练什么团?」耿耀皱眉。「大雄还在住院,楚堂也还没回国,只有我们两个人能搞出什么名堂。」

  「拜托!」李思本闻言叫道。「你的日子还停留在土拨鼠节,永远都是同一天吗?」(注:有一部美国喜剧电影名为:土拨鼠节「GroundhogDay」,片中男主角因为出言不逊触怒了土拨鼠神,每天醒来都是土拨鼠节,永远过同一天,直到他有所领悟才脱离这个惩罚。)

  「大雄出院了?」这么快?

  「早就出院了。」李思本翻白眼。「他已经够倒霉了,你还希望他躺在医院多久?」

  「一辈子。」耿耀回答得简单利落,超级没良心。

  「另外楚堂也回来了。」李思本叹气。「他叫我不要打扰你,问题是他下个月初又要出国,他这一走可比大雄住院的日子还久,我们的乐团要不要干脆解散算了?」每次练团不是缺这个人,就是缺那个人,只有他一个人坚守岗位,永垂不朽。

  「开玩笑,怎么可以解散?」这是他画画以外唯一的娱乐,说什么都不能放弃。

  「那我们什么时候练团?」李思本抱怨。「好不容易我们的主唱和贝斯手都回来了,却换成鼓手缺席,永远凑不齐四个人。」

  「这几天。」

  「这几天是哪几天,星期几?」李思本紧抓着耿耀不放,终于把他惹毛。

  「你是在审犯人吗,干嘛问得这么仔细?」耿耀最怕束缚,偏偏李思本最擅长此道,真的很烦。

  「因为你看起来就一副不想练团的样子。」李思本收敛起笑容,表情转为严肃,不再嘻嘻哈哈。

  「我没说我不练团。」耿耀反驳。

  「你不用开口说,你的表情已经告诉了我。」李思本挑眉。「耿耀,我问你,你打算怎么处理江冬茉?」

  「处理?」耿耀愣了一下。「她又不是货物,还处理咧!」切!

  「你别跟我装傻。」这不是他的长项,别硬撑。「你扣留人家这么久,总该给人家一个交代。」

  「我要给她什么交代?」可笑。「我又没有对她做什么,顶多只是——」

  「接个小吻,偶尔吃一下豆腐,你是不是想这么回答我?」

  「……」

  李思本对耿耀了如指掌,几句话就可以让他陷入沉默,完全说不出话。

  「让我换个方式问你好了,你喜欢江冬茉吗?」虽然看耿耀难堪很有趣,却不是李思本的目的,他希望他毫无保留坦白真心,不要打混。

  「当然喜欢。」不喜欢的话他会将她留在身边?简直是废话。

  「有多喜欢?」偏偏李思本就是喜欢追根究抵,某方面很惹人嫌。

  「就……」他也说不上来,别逼他。

  「有到爱的地步吗?」耿耀说不出来,李思本帮他说,这才叫做好朋友。

  「我对她很有感觉。」耿耀的回答过于狡猾,至少在李思本听起来是如此。

  「Feeling。」李思本猛点头,语气再嘲讽不过。「这是最不可靠的东西,说消失就消失,留下的只有伤痛。」

  「你的意思是,我会伤害小茉?」耿耀不悦地看着李思本,觉得他管得太多了,超越了朋友的范围。

  「肯定会伤害她。」李思本答道。「如果你无法确定自己的心意,她最终只有受伤离开。」

  爱情不是搞艺术,灵感来了,就铺天盖地把人卷进去,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那太可恶,也太自私,他不希望他的朋友成为那样的混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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