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武墨挥手让淡夏下去置办酒菜。
姜鸿文挑一挑眉,“大哥,你想妥当了?淡夏貌美机灵,很会伺候人,虽是小家碧玉,倒也楚楚动人,大哥舍不得让她出府吧?”
姜武墨长眉一扬,“你一个爷们关心一个丫头做什么?”
“就是问问,她那个失踪多年的爹突然衣锦还乡,她爹娘想赎她回去不是吗?”
“是二弟妹告诉你的?你以前从来不为琐碎俗务烦心,嫌俗气,一心为你的科举大业而手不释卷,十八岁考中秀才,给爹娘争气。可如今……”
姜鸿文微微一怔,姜武墨却摇摇头不再往下说。
姜立和也觉得二哥这两年变化很大,认同的点了点头。
姜武墨不在意弟妹帮母亲管家捞点好处,但胃口养大了,把手伸到他院子里来,就令人厌恶。大伯不好训斥弟妹,管教弟弟却理所当然。
“咱们三兄弟,二弟最有读书的天分,爹指望你中举中进士,改换门楣,别教人说咱们一屋子全是莽夫。”姜武墨一点也不莽夫的温雅笑道:“本来,二叔家的停云也是读书的好苗子,但不是分家了吗?虽然停云和二婶还在府里住着,但早晚都会出府自立门户,咱们大房还是要出一位读书人才好。”
姜鸿文辩道:“大哥,我一直没落下功课。”到底没敢大声,秋闱落榜是事实。自家富贵,从小有名师启蒙教导,京郊的白鹤书院也读得起,起点比那些寒门学子高得多,可是去年秋闱,许多看似不如他的同窗中举,而他却落榜了。
他明白,自己不如过去那样专心读书了。
杜氏接连为他生了两个儿子,他骄傲得尾巴都要翘起来。从小他就明白自己不可能赢过大哥,大哥再没出息也是板上钉钉的世子爷,何况大哥很出息,简直是父亲的翻版,似一座难以跨越的高山。聪明如他,懒得横跨高山,另走蹊径,苦读四书五经,攻诗画琴棋、品酒赏花,做一个名士,而且是有功名的才子。
他想像自己的未来是皇帝的股肱之臣,纵横官场,但从什么时候起,杜氏在他耳旁叨念家中琐事,他不觉得烦,反而听得津津有味?
就因为她生了两个儿子,让他狠狠压过大哥一次?
姜鸿文不由得打了个机灵。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他怎么忘了圣人之言?
“养”之一字,意为相处。女子对于丈夫,小人对于君子,都是难以相处的。
杜氏与他相处得好,是他不介意听她叨叨絮絮,莫非是他被同化了,成了喜欢计较柴米油盐的婆婆妈妈之辈?
“二弟倘若不忘青云之志,多待在前院书斋,少掺和后宅琐事。”姜武墨语重心长道:“可惜三弟读书天分不如你,不然倒也随你了。”
姜立和一脸愧意,“我多羡慕二哥有文曲星护佑。”从小他就知道,跟着大哥有肉吃,跟着二哥喝稀粥。
姜鸿文眸中一亮,嘴角已经有了笑容。是呵,唯有文官能够入阁拜相,或许有朝一日,他的名字会写在姜家族谱的第一页。
淡夏领着丫鬟提了食盒进来,摆膳安箸,布碗置杯。
姜武墨道:“先吃饭,我们边吃边聊。”
姜立和没让丫鬟上前,自己执壶给两位兄长斟酒,淡雅的菊花酒,白日饮用不易醉。淡夏果然伶俐,给人踏实又贴心的印象。
姜武墨先用了一碗火腿鲜笋汤才喝酒,姜立和有样学样,跟着大哥走准没错。姜鸿文在心里撇撇嘴,马屁精!
吃了一筷子胭脂鹅脯配荷叶粥,把肚子填半饱了,姜武墨才慢悠悠地道:“亲兄弟明算帐,有些话必须讲白了才不生误解。二弟,大哥不讲文诌诌掉书袋的话,直接问你一句,你想接下长兴侯府的庶务之职,跟着白总管学?或者继续攻书,为自己和你的妻儿挣一个前程?”他太明白这个弟弟会作何选择,就是要他自己承诺。
姜鸿文闭着眼睛也会选自己的前程,目光一亮,“大哥,我想做一名良臣,‘爱于民,勤于政,治下无饿死的百姓。’大哥,这是我的理想。”他堂堂一位侯府嫡子去管庶务,他傻了才去和白总管比肩!那是庶子干的差事!
白总管是长兴侯姜泰的左右手,忠心耿耿,勋贵世族若没有一个能干的大管家,家里能乱成一锅粥。姜鸿文不晓得姜武墨从小跟在父亲身边,从白总管身上学了很多,比如,对上要适时逢迎屈就,对下要恩威并重,赏罚分明,必要时给一棒子再赏一甜枣。
继承人的养成教育,姜鸿文不懂,父母对他的期许是刻苦攻读,金榜题名,走文官仕途,不要觊觎爵位。
就算姜鸿文四十岁才中进士,家里也供应得起。
如清风朗月般的优雅度日,他不排斥,不过是读书嘛,他习惯了。
姜武墨心想果然不出所料,目光温和含笑,“二弟有志气,大哥肯定支持你。”
姜立和替两个哥哥添酒,笑道:“二哥有子建之才,日后为官也当是良臣。只有弟弟我文不成武不就,都成亲了一直吃闲饭,我自己都脸红,总想找个差事做。大哥,你看我能不能跟白总管学着管理庶务?给爹和大哥跑腿也好啊!”
姜鸿文低声啐道:“你可真出息!”庶出的三叔、四叔都刻苦读书的考了举人,分家后得了钱财,在姜泰的帮助下,自己出钱谋了小官职外放出去。虽说举人做官只能做八、九品的小官,止步于七品,但官再小也比平民百姓威风一百倍,而且天高皇帝远,偏远县城的知县大人只晓得新到任的主簿出身长兴侯府,肯定多加照顾,三年任期一满,顺利升上县丞也是顺理成章。外县的县丞,正八品。京县的县丞,正七品,不过须进士或同进士出身。
八、九品的芝麻官,姜鸿文是不屑为之,但姜立和连三叔、四叔都不如,出门别说是他姜大才子的弟弟,丢脸!
姜立和当作没听到,他很清楚自己的定位,这辈子只要跟在大哥身边打下手,大哥吃肉他喝汤,一生顺遂无忧。
姜立和不贪心,没什么青云之志,连嫡母杨氏都不防他。
姜武墨也觉得三弟比二弟省心,爽然笑道:“三弟愿意管庶务,爹没有不赞同的道理,到底是咱们侯府的三爷,有些事情由你出面比白总管出面好看。”
姜立和很开心,成家立业,他不想成天无所事事,有事做表示多少会有收入,可以为妻子买那条矜贵的碧玉手炼作生辰礼。
散席后,姜武墨便带着姜立和去见长兴侯。
姜鸿文也不再议论淡夏的去留,回书房练字,才子不但字要写得好,最好还有作画的灵性,几笔便能画出一幅“竹石幽兰”,不禁得意的笑了。
别说老三比不上,连大哥也要甘拜下风。
在书斋服侍笔墨的留春,一脸崇拜地望着他,“二爷是侯府公子,笔墨不轻易给人,要不,这字画若卖出去,几百两银子都有人哄抢呢!”
“你也是这么想的?”姜鸿文扬了扬眉毛,他从来不妄自菲薄,甚至将自己看得很高,别说他没有赚钱养活一家老小的念头,即使分家出去,他自信一年写几幅字画几幅画,几千两银子还不是手到擒来。
当然,他是爱脸面的,怎可卖画维生?用来送礼才是佳话。
留春一脸的天真与婉顺,“奴婢能懂什么?不过一直记得魏夫子夸赞二爷写的字隽逸跳宕,牵丝劲挺,不燥不润,假以时日当成书法大家。”
“好丫头,爷没白疼你!”姜鸿文调笑地以食指点一下她鼻头。
留春低低垂著眉眼,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只是清秀而已的姿色,却在这一刻沉静温柔得动人心弦,很是乖巧温顺、真挚娇弱。
杜氏能放心将留春留在姜鸿文的书房服侍,当然是留春的相貌比起五官秀丽的淡夏,那是小菜一碟,性情也不张扬,看起来老实得很。
她却没想过,所谓的贴身丫鬟,在女主子面前和男主子面前,可以完全变一个人。
姜鸿文看着窗外的夕阳映照在留春低垂的眉眼,双眼一亮,笑容更温和了。
杜氏等到夜深了,姜鸿文才回后院安歇,她一肚子话想跟他说,交流一下今日听到的各色消息,毕竟男人听到的和女人听到的不一样,做人要有求知欲嘛!
姜鸿文却一脸不耐的打断道:“芳华,以后别再和我唠叨家长里短,我真的不爱听。男儿志在建功立业,哪能学庸俗妇人呢?”都怪她不好,拉低了他的水准。
杜氏闺名芳华,身为杜家大房的长女,从小就是听着各房的琐碎闲谈长大的,从中学到了如何小心算计让自己不吃亏,最好还能占些便宜。
刚成亲那年,她小心翼翼学着做侯府媳妇,怕丈夫不满意她,自然投其所好的吟风弄月,但日子久了,孩子生了,到哪儿过日子不都一样柴米油盐?差别在于吃好一点,穿戴华美体面。于是,她慢慢释放本性,姜鸿文也跟她聊得来,愈来愈像老夫老妻相濡以沫,她感觉挺好的,很自在,可以随兴的生活,她真有福气!这样的好日子,她不介意过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