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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他们家没有田地,但她和女儿日夜做绣活,每个月能挣七八百文钱,维持日常花销够了。

  儿金金给她伯娘拿了无花果、蜜橘等小零嘴,挨着她坐下。「我刚嫁过去的时候,到猴子岭去摘野菜,无意间发现了许多生花蓼,后来拿去卖,药铺的掌柜说那东西名贵,所以给了相当不错的价钱,分家后也想着先租间房子住就好,没想到看见这间院子,就用那银子把这院子买了。」

  「竟是自己的?」梅氏惊呼。他们一家子至今住的还是驿站公配的院子,这辈子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拥有自己的宅子,但是她一听到这院子是儿金金他们买下的,比自己拥有的还要高兴。

  「我看见后头有一大堆石块……」

  「这就是我要跟您说的事,明日我请泥瓦匠来修一间竹屋给太白哥哥当书房,谈好工钱还管一顿饭,想说请伯父伯娘一道过来热闹热闹,吃个便饭。」

  梅氏心底着实欣慰又高兴,这两个孩子有了院子,就有了底气,把日子越过越好了,他们身为家人当然要鼎力支持她!「行,明日我们一家人都过来。」

  梅氏也不敢坐太久,她赶着要回去把这消息告诉儿立铮,儿金金见留不住她,又想明日便能见了,就把各式各样的山货都装了满满一个大篮子。

  「松子用小火炒了给伯父下酒,还有我方才在糕饼铺买的梅子酥,是您和银银姊喜欢吃的。」

  「自己人何必这么破费?」

  「您不吃,也总带点回去骗银银姊的嘴,您来我这什么礼都没带,她会说我没念着她的。」天下的母亲都一样,自己可以不要,为了儿女一口吃的,多远多辛苦都会背回去。梅氏推辞不过,把东西都带上了,儿金金把她送到门口,看着她走远,披着斗篷又去了白头山。

  她除了往上再清一段河道,又加固了河岸,自己拖着去打铁店买的犁把地深深耕了一遍,又重新把晾干的河底黑泥和林间腐叶洒在上头。

  她叉腰看着已经有些良田模样的荒地,这地可以先放着了,经风霜雪冻上一季,明年春天就能种上高粱、荞麦这些不怕旱的作物,等地养得差不多,就能种上小麦了,最棒的是这处用水方便,将来想种水稻的时候再挖沟渠引水,用来灌溉,他们家就不愁没有白花花的大米吃了。

  唯一遗憾的是,今年到底还是吃不上自家出产香喷喷的大米饭——不过、不过、不过!

  她灵光一现,自家白米饭是吃不成了,然而就算是严冬,口粮种不了,但她可以种牧草啊。

  牧草嘛,高寒、沙砾的地都能种,这些都是过去至今她或听人说或自己找书看来的知识。

  白头山上都是自生自长自开花的牧草,其中有一片开满了紫花苜蓿草,还有一片是巨菌草和肥羊草。

  紫花苜蓿草除了是牧草,人也能吃,而肥羊草,但凡牛羊猪兔鸡鸭鹅,都是它们的好草料。

  于是她凭着记忆,把灵识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强度,把这几样牧草的种子通通搜刮过来,把荒田分成四个区块,一块种苜蓿草,一块是巨菌草,另外一块是肥羊草,剩下来没有东西可以种的那一块,就按之前计划让它荒着,明年开春再看着办,谁叫野生的种子就只有这么多。

  她把犁搬到了那两间颓圮的茅屋边上,拿出锄头和鎌刀清理那些比人还高的杂草,这片地真的太久没用,野草根茎粗壮,甚至还长出小树,等她好不容易清理干净了,又随手把那两间茅屋给夷平,改天有空,她打算盖两间燕屋,吸引金丝燕过来造燕窝。

  她调查后才知道金丝燕是养不了的,因为它野性难驯,只能造一处给它安全住宿、让它出去觅食和养孩子的地方,而身为饲主的儿金金只需要等着燕子完成交配,把小燕子养大飞走后把燕窝割下来。

  这白头山因为地势高,部分的山头已经白了头,冬天眼看着不远了,儿金金也不多留。

  她回到家,苏雪霁已经在家,身上是居家的半旧常服,正卷了袖子刮锅灰。

  「方才宋猎户送肉过来,没要钱,说你们讲好,等毛皮硝制好一块算帐,还说城北的林员外和东街以和味贵楼的花老板结伴路过他家,看见狼肉,问能不能让一些狼肉给他们?」

  他说到狼那字眼的时候,表情有些呆滞和含蓄。

  因为儿金金没提,他也没问,所以他压根不知道儿金金把那些个被熊咬死的狼都拖回家了,他哑着嗓子问:「所以,你带回家的除了狼……还有什么?」

  「仓库那只小熊的娘亲。」

  开膛剖腹卸开的狼和家猪没什么两样,只是腥臊味很重,不愧是八头野狼这么多的肉,放满了五辆板车,洗干净的下水用木桶装起来,足足装了一车。

  「林员外和以和味贵楼的花老板可有说要多少野味?」有钱人好这一味的不是没有,以和味贵楼的花老板开的是饭馆,不知道也就算了,让他们看见这些野味,能不尝尝?或者可以卖出去,发一笔小财?

  「林员外要半扇狼肉,三副狼肚,二副肠子,一个狼头,花老板要的有点多,他要整狼二头,还要二百斤以上的那种。」

  「我们家也吃不了那么多,趁新鲜就给他们送去,至于银子看着给就好,剩下的咱们自己留着,且明日要请丁大哥和我伯父伯母他们吃饭,可以用来做肉菜,剩下的,要过冬了,全部腌起来做腊肉,灌肉肠,冬天就不怕没肉吃了。」她不禁抿唇笑,心里美滋滋的。这下就算真的冬天来了,也不怕没有肉了。

  不过,她要不要连熊肉也一起腌制起来?

  念头刚冒出来,她就掐断自己的想法,又是狼又是熊的,肯定招人议论,左右放在空间里又不会坏,就先放着吧。

  苏雪霁一看儿金金眉飞色舞的神情就知道她在乐什么。「金金,你做决定,我都听你的。」

  「那太白哥哥就跑一趟,把肉给送过去吧。」

  「我来。」苏雪霁把对方要的数量卸下来,儿金金帮他搬到清出来的板车上,出门前用油绢布把板车给盖上,一来卫生,二来不引人注意,做人低调一些总是好的。

  趁苏雪霁出门去了,儿金金把大部分的狼肉都放进空间里,留下半扇左右的肉和两副下水,用盆子装了,带进厨房。

  灶膛里苏雪霁已经生了火,小锅里煮着南瓜饭,儿金金不去管它,把狼肉的肋条切下来放一边,大灶口放上大锅,把狼肉及冷水放进锅子里,烧开大火一通的煮,直到腥擅味去得差不多,才捞起来。

  接着把锅子刷干净,下油,把肉煎得两面金黄,另外拿出大砂锅用热水烫过,铺上菌菇葱结姜片蒜头胡椒丁香肉桂八角陈皮,最后把狼肉放进去,加上热水,放在炉子上炖着。

  这费工的菜得前一天炖上,明天只要稍微热一下就能上桌。

  下午申时,苏雪霁拉着板车从街上回来,看见几个板车都按次的放在院子,便留下自家的,又去把宋猎户家的板车还了,这才从宋猎户口中得知,院子里晾晒的那些狼皮,竟是儿金金要为他做的斗篷。

  「好小子,你真走了狗屎运,这么替男人想的媳妇不多啊,你义父给你送狼肉,媳妇给你做狼斗篷,这运道,我还真羡慕不来!」宋猎户目光灼灼的看着苏雪霁,期盼能从他嘴里听到一个惊天动地的猎狼故事。

  然而,苏雪霁只是云淡风轻的替媳妇圆谎,不带半点迟疑,「也没啥,我义父最近新设了大型的陷阱,没想到运气这么好,连续几个陷阱都套中野狼,他也在猜,兴许是赶上了狼群迁移。」

  猎户和等着听故事的小子们都愣住。娘的,狼群迁移?一群没长眼睛的狼,真是羡慕死了!

  宋猎户也从魏万三那里得知,眼前这文质彬彬的少年就是胡同底刚搬来的苏秀才,秀才啊,他一辈子拍马也赶不上的读书人,虽然没能从苏雪霁口中挖到别的说法,不过,那是人家义父吃饭的本领,凭什么跟他们讲?所以,就算羡慕得都要流口水了,也没其他办法。

  这个时代,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会读书写字,甚至中了秀才的人就是不一样,地位等同仕绅,令人高看一眼。

  苏雪霁回到家,看到儿金金在家忙活的身影,瞬间轻颜展笑,眼底的情绪彷佛快要溢出来。

  他知道金金嘴里总是念叨着要给他做披风斗篷什么的,他虽然瘦,身子倒没有那么畏寒,再说金金买的厚棉袄已经够保暖,要他说,反而她早上都不想出被窝,赖着床要人哄才肯起来,尤其晚上睡觉的时候,得把她的手按进自己的肚子里暖着,否则一时半刻就算盖着被子也暖不起来,她比自己还需要御寒的斗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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