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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不急,不过呢,如果可以争取在过年前开张好好做,别的不敢说,过个肥年却是足够了。」儿金金以为既然要做就要抢快,也要做最好的,这样才有赚钱的机会。

  秦勺深觉儿金金说得有理,她先去工地把魏万三拉到一旁,悄悄说了这事,魏万三也听着有门,便叫她莫声张,说这事等他回家夫妻关起门来再说。

  开铺子的想法对儿金金来说并不是一时兴起,她很早就有这念头。

  虽说她仗着隐身斗篷和风火云两种神器从山里掏了不少好东西,也得了不少银两,但是在赚钱的副业之外,她也该有个「正业」对吧?

  开铺子的钱财活泛,往后不管她累积多少财富,也不会有人说三道四,闲话满天飞了。

  其实不只铺子,她也想多买些田地和房,田地自己不种,租给别人种,房可以租出去,当收租婆。

  垦一次的荒地,让她深深体会,种田真的是辛苦活儿,她现在还只是养地而已,将来要买种、育种、插秧,还要不时关注有没有杂草,有没有害虫,简直离不开人,灵识再方便,她再喜欢吃白米饭,都没想过要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

  只是这年头,农业是根本,拥有自己的地才不用担心今后的生活,至于铺子,房地产生意这些是赚钱的门路。

  这些想法因为秦勺今天出色的厨艺,触动了儿金金心里那点心思,也才会对秦勺提出这样的建议。

  她们说话的时候没有避着丁朱华,他听得一清二楚,等苏雪霁将他送到门外,他一点都没有意会到人家已经要送客的意思。

  他自觉与苏雪霁交情够,热情的想勾他的肩。「兄弟,小嫂子要领着魏嫂子奔向发财之路,瞧瞧你已经买上一进的宅子,老哥我还跟爹娘住在一起咧,有什么发财的路子,你也捎上我,我可是什么都能干的!」

  他看出来了,这秀才娘子是个机灵有想法的,霁兄弟能看上她,必有她的过人之处,跟着霁兄弟,又怎么会吃亏?

  苏雪霁清润又凉如霜雪的眼眸瞥他一眼,不着痕迹的抖开他的手。「我不是做生意的料子,帮不上忙。」

  丁朱华不气馁的又去攀苏雪霁的肩头。「得了,兄弟的意思是,小嫂子带着魏家嫂子发财,你呢,开春要去府城,人家赴考身边不都要带个书僮侍候笔墨,我这一身的把式在县城称了第二,没人敢称第一,不说一路上有没有盗匪出没,就算用不上我替你挡刀,做个伴也行,你就带我去开开眼界如何?」

  他这辈子都在县城周边的镇子打转,从没离开过县城,魏家眼看着都要跟着秀才娘子做生意发财了,他也想趁机出去看看府城是怎么个热闹法,自己有没有前程可奔?

  他怕苏雪霁拒绝,连忙又接着吹嘘,「我力气大得很,可以帮你扛书箱、行李,去了考场,我可以替你排开人群看榜……你就带我去,绝对不吃亏……」

  「你好手好脚,要去哪没人管你,想去府城,雇一辆驴车就行了。」苏雪霁眼眸依旧清亮,说话语调却很冷。

  苏雪霁的冷淡向来很能唬人,可丁朱华和他这阵子相处下来,多少摸熟了他的性子,苏雪霁如果冷冷的跟你说话,神情寡淡,那还好,表示他此刻心情不好不坏,有事跟他说时,就赌自己的运气好不好,但是!这个但是很重要,他发现如果秀才娘子在他身边时,你有什么要求,一定都能得逞。

  「拜托啦!」

  丁朱华那牛皮糖般眼神都挪不开的黏乎劲,让苏雪霁只想赶快甩了这个烫手山芋。

  「我可不管你食宿。」

  「别小看我,这些年我也攒了点钱,够我花用的了。」当然他回去绝不会告诉爹娘,他要带着老婆本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他娘要是知道会捶扁他的。

  「衙门那边,你那捕快职位要如何?还可能为你留着?」衙门捕快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他若走了,立刻会有无数人想凭借关系挤上去。

  丁朱华想得透澈,天下没有鱼与熊掌兼得的事。「饭碗就算砸了,我也不怕,了不起回去跟我娘一起卖面,只不过,往后就要看我爹的脸色吃饭了。」

  他从十一岁就在外头打拼,干了七、八年的衙门捕快,老实讲真有些乏了,他再拼,再累积资历,了不起就是个捕头,再想往上爬,不可能了,倒不如另外找出路。

  「你多久以前起的心思?」苏雪霁从来都不是罗唆多话的人,因为对方是丁朱华,他难得多问了句。

  「就刚刚。」丁朱华笑得一个痞。

  第十三章 丰盛惊艳的家宴(2)

  苏雪霁作势要关院门,丁朱华怕他生气,手掌虚推着门。「我这不是瞧着太白兄弟你非池中物,想着能不能沾点你的光?替自己打拼另一番前程出来?」

  看着丁朱华那简直要发光的眸子,苏雪霁沉吟了一下说道:「我自己前途未卜,又能允你什么前程,丁兄还是息了这心思的好。」

  「我信你!」丁朱华认真听了,却不以为意。

  苏雪霁见他讲不通,毫不留情的将门关上,懒得与他说了。

  一旁的儿金金一直憋着笑,没插手。「我觉得多个人与你一道也是好的。」

  苏雪霁看着平常也不与书院的同窗往来,更不曾带朋友回来家里,走的是冷清孤高路线,但是这般不够圆滑,将来除非官做得够高,权柄握得够重,否则应该没多久就会被人干掉了吧?

  这可不好,她对自己目前的婚姻还算满意,尽管当初在伯娘面前夸下海口,要是和这人合不到一处就换人,现在她却不想换,倘若有人鼓动她换夫,她会跟他拼命。

  苏雪霁看着儿金金忙累了一天,回到屋里,他给儿金金倒了杯开水,替她揉捏起肩膀来。

  儿金金享受这属于他们夫妻俩的温馨片刻。「你可有要结伴去府城的同窗友人?」

  「我一个人去就可以了,去府城也不过两天的路程。」他心里有谱,准备提前半个月出发,花两天在路上,再花个一天找地方借住,便可以开始温书,等着应付即将到来的恩科。

  前几日衙门的公布栏已经贴出来君上颁布的恩科圣旨,县城的廪生们为之沸腾,他虽然已经提前从周公那里得知消息,但直到看了公告,心才笃定了下来。

  他因为那场风寒耽误了今年八月的秋阐乡试,本以为要再等上三年才能参加科考,因此这次的恩科,他要好好把握。

  他要出人头地,要变强大!只有强大了,才能保护好自己和金金,至于那些苛待他的人……他也没打算放过他们!

  「那就把丁大哥带上,也好有个伴……还是,咱们买个小厮?」她看那些个在县城逛茶楼、办诗会、踏青的读书人,有钱的,书僮小厮没少带,再不济的,身边也会有个小童帮忙拿书箱,侍候起居,她的太白哥哥身边却半个人也没有。

  「小厮就不用了,这事到时候再说。」

  对于儿金金的话,苏雪霁很少反对,但是他就只是个高不成低不就的秀才,哪里就用得上人侍候了。

  若是家里真的需要人手,给媳妇买个丫头还比较实际,她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太辛苦了。

  至于丁朱华,他是家中独子,有一份堪称不错足以养家的活儿,要说服他爹娘让他出远门,估摸着并不容易,所以,他能不能成行,苏雪霁并不冀望。

  「大锅里还有热水,我去舀来给你泡脚。」看得出来儿金金一身的疲惫,苏雪霁主动的去了厨房。

  「哎,我们一起洗。」结结实实的一整天忙下来,澡嘛,明日一早再洗,晚上泡个脚就好了。

  苏雪霁只端来一个大木盆,儿金金也没在意,脱了绣花鞋,把白玉般的双脚泡入温度有些烫的木盆里。

  苏雪霁也坐在床沿上,把自己的脚放了进去。

  还微微冒着烟的热水中出现了一双大一双小的脚,儿金金把自己的脚放到苏雪霁的脚旁比较着,眯着眼不平道:「你的脚型怎么比我还好看?」他的脚型好看,脚趾干净圆润,脚色白皙。

  「你的才好看。」她的脚堪称得上是玉足,光滑的脚趾在水中带着淡淡的粉红,脚踝纤细,双腿修长细瘦,皮肤娇嫩,散发着光泽,每一处都是浑圆莹润,完美无瑕。

  苏雪霁魔怔的看着她,怎么也别不开眼。

  他们成亲至今也两月余了,空有夫妻之名,却没有夫妻之实,一开始的不信任,又衣食无着,接着是分家风波。

  等安顿下来,除了衙门的文书活,他全心放在科考上面,每日晨起出门,傍晚才回家,晚上要挑灯苦读,又顾忌着她年纪尚小,连及笄都未曾,就算有那么几分绮思遐想,也不敢莽撞。

  这两个月,身边事情那么多,晚上搂着她入眠就已经觉得心满意足,哪里知道今天心里那只野兽却关不住了,别样的心思越发凶猛,而且越发压抑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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