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因为明年恩科在即,压力越发的大了?
翻涌的血气让他某处昂然挺立,他弯下腰掩饰,见水凉了,拿起干布巾擦拭她那细腻如玉的肌肤、脚趾,再放到床上。
接着随意把自己的脚擦了两下,把木盆的水拿出去倒了,原来动念要去冲冷水,但夜晚寒风刺骨,他不想和自己过不去,也和别人过不去,于是他在冻人的夜里站了半天,直到心情平复,才回屋吹熄蜡烛,也不敢靠近儿金金,就挨着床沿睡下。
他那浑身冒冷气的身体一上床儿金金就感受到了,她那么畏寒的人,对寒冷的感知胜过旁人。「你怎么把自己冻成这样?」
「方才出去忘了加件袄子,倒水的时候突然想到一首短诗,又觉得平仄不对,便在外头站久了,无碍的。」他低润的声音传来,转身对上儿金金澄澈的目光。
两人的目光一对上,儿金金觉得自己的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
他的眼神火热的好像两团火,这样的苏雪霁格外陌生,他彷佛不是日夜相处那个体贴温和的郎君,而是带着侵略气息的男人……
感受到突如其来的危机意识,儿金金朦胧的睡意跑了,不由得喊了声,「太白哥哥……」
苏雪霁脸上拉出柔软的线条,身上的气势缓和了下来,轻声道:「睡吧,没事。」
她的手伸过来,人也拱了过来。「平日都是你暖和我,今日换我来吧。」
她那双手的温度透过薄薄的中衣传了过来,好像直接传进了他的心底,令他好不容易压抑下去的异样又陡然爬遍全身。
苏雪霁乃是血气方刚的少年,身边是名正言顺的妻子,又是自己心仪的人,香软馥郁的身子一次次挨过来,这样的碰触对苏雪霁来说,简直跟甜蜜的酷刑没两样,只能认命的一晚起了好几回床去「冷静」。
折腾到凌晨才有点睡意,这漫长的一个晚上,痛并快乐着。
*
下半夜忽然来了一场雨,虽然只是淅沥小雨,但今日一早,便刮起了凛冽的寒风,在冬日迷蒙的晨雾中,远处不知谁家的公鸡刚啼,劳作习惯的两人已经穿戴整齐起床了。儿金金穿上大棉袄、棉裤和棉鞋,一开始觉得从头暖到脚,不过到底圆成了一颗球,动弹不方便,她揉着眼睛舀了两大碗的白面粉出来,和水和一小匙的盐、猪油,和匀后,用棉布巾盖起来。
接着淘米放下红枣开始煮粥,然后从橱柜里拿出昨天请客剩下的狼肉和猪肉,天冷了,食物放在橱柜里也不怕坏,两种肉刻意挑了一定比例的肥瘦,分开剁碎后,拌上青椒下锅快炒,很快香气弥漫。
苏雪霁挑着两个木桶去井边担水,担水回来后他把水缸满上,将换洗的衣服泡上,接着又开始扫地,看见媳妇在灶上忙着,本来不是很重口腹之欲的人,还是问了一嘴。「你这是要做千层肉夹馍?」
「这不是你爱吃吗?我多做些,你带去衙门,临午要是肚子闹饥荒,可以垫垫肚子。」
「那就多带上几块,我不好吃独食,同僚们也要照应一二。」他拿起搥衣棍准备洗衣。
「知道了,衣服你也别洗了,一会儿我把蟆送进吊炉去烤的时候,你帮我瞧着就是。」
儿金金一想到自己的亵衣亵裤要经由他的手,她整个都不好了。「我烧了两大锅热水,够我洗衣服用的了,你别掺和。」
她双手如飞,把醒好的面团擀开擀薄,刷上猪油,一边卷一边拽,卷到一半的时候,把剩下的面皮划成丝状,接着又一边卷一边拽卷成圆形,切成小块,盘起来按扁再擀开。
这活儿没几分手劲还真做不来。
苏雪霁也不跟她拌嘴,抱着装了脏衣服的木盆就要往井边去。
这种天,冷风刮在脸上跟刀子似,削得人脸颊生疼,每天早上洗衣的妇人媳妇最难熬了,乡下人舍不得用柴禾烧热水,只能去泡冰冷的河水,不消片刻,手便冻红了,也可能还没洗完,手指已经僵硬到动弹不得,想弯曲都困难,甚至会失去知觉。
一个冬天下来,人还会生冻疮,年复一年只要到冬天都会发作,苦不堪言。
还好他们家里有井水,大锅有烧好的热水,兑进去就可以,他一个大男人不像金金那么怕冷,何况家里就他们两人换下来的衣物,就算他洗衣,外面的人也看不到,嚼不了舌根。
可木盆刚放下,却听见外头秦勺那中气十足的喊叫和笃笃笃的敲门声。
第十四章 小食铺开张了(1)
苏雪霁木着脸去开了门。
门外站着魏万三夫妻,秦勺一见开门的是苏雪霁,便退到了丈夫的身后,把魏万三推了出来,摆明了她是有些怵苏秀才的。
谁叫这秀才郎看着斯斯文文,浑身书卷气,也不曾对谁大声说过话,可秦勺就是觉得他可敬又可畏。
「有事?」
后头的秦勺赶紧把手上的篮子提高。「我做了点东西,这不是想让金妹子尝尝看,看我做的馍能否当门生意。」
苏雪霁退了一步,让他们俩进门。
他知道自家媳妇和魏家嫂子想做生意的事,金金向来是个主意大的,他虽然觉得抛头露面不好,而且吃食生意忒累人,不过金金和他通了气,她就出个干股,给点意见,并不打算掺和生意的运作,所以他也就没什么意见,反正,只要她开心就好。
儿金金见秦勺夫妻俩上门,便要给他们倒水。
秦勺坐下,将篮子放在桌上,兴奋的说道:「水就不喝了,妹子,你们先尝尝我这肉夹馍滋味如何?要是怕单吃干口,就喝点萝卜汤。」
「勺姊这是和小妹心有灵犀了,我厨房里也正用吊炉烤着饼呢。」也不用拿筷子,儿金金递了一个给苏雪霁,她自己只尝了一口便道好吃。
秦勺的肉夹馍和她的肉夹馍不同,两者的差别是秦勺的肉夹馍用的是卤透的腊汁肉加入青椒和一些香料炒过,夹入馍饼中,带有咬劲的馍饼夹着香气四溢的碎肉。
她的饼则是鸡面团分成小块后,直接擀成圆形,下锅去干烙,她的面皮费工许多,而且要层层刷上猪油,用料也讲究,得在喷香的瘦肉里加上一定比例的肥肉,吃起来会更加顺口,多了咬劲和饼皮的层次感,外酥里香,香而不腻。
她只要做这个,苏雪霁一人能吃两大块。
只不过她今天用的馅料不是猪牛羊肉,是昨日剩下的狼肉。
儿金金吃了一个秦勺的肉夹馍,也从厨房拿了两份自家的夹馍和红枣粥给魏家夫妻试吃。
秦勺只吃了第一口便惊讶的说道:「这夹馍滋味可真足,外酥内软,这一层层的薄得像蝉的翅膀,里头还放了一点偏肥的肉,吃起来肥腴甘美,太好吃了。」
魏万三吃了一口又一口,根本停不下来,最后夫妻俩把夹馍分吃干净,也把红枣粥喝完,连米汤都没留。
「这肉夹馍如何?」儿金金问。
秦勺竖起大拇指,「大妹子,你这肉夹馍完全把我祖传的夹馍给比下去了,我呢是吃我爷爷的夹馍长大的,却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夹馍。」
「我觉得两种肉夹馍我们都可以卖,一份七文钱,里头带汤,附送萝卜汤、冬瓜汤,汤是免费的,夏天可以改成凉皮和酸梅汤,到时候凉皮可以收二文钱。」
秦勺听儿金金这么一分析,有自信了许多。「不过七文钱会不会太贵了?」大肉包一个也才二文钱。
「不会,豆腐脑一碗就要五文钱了,何况我们这肉夹馍是管饱的,馅料里可以分牛、羊、猪,朝廷禁宰耕牛,牛肉我看可以改成黄烂鸡,那么大一块肉夹馍,还有荤食,免费的汤,并不贵。」
「我们这里多的是本地人,谁家舍得有事没事就出来吃早点?」
「女神河东岸河道多得是卖劳力的、书院外头的士子,不愁没有客源,就算他们不能天天来光顾,偶尔来打打牙祭也是好的。」这么好吃又实在的吃食,儿金金还真不怕卖不出去。
秦勺被儿金金说得心动,频频点头,就连魏万三也觉得可行。「那你说合伙,怎么个合伙法?」
「我出千层肉夹馍的食方,你出祖传的方子,盘铺子的银子我出,只不过卖饼时,你多出些力,要是人手不够,大丫和虎子你也可以算一份,到时候我们成本平摊,挣来的银子你六我四。」
也就是说她免费奉送方子,盘铺子的钱也她出,唯一的就是她不碰那些汤汤水水,就像她之前说的,她纯粹出干股。
「这怎么成?铺子的钱你出,还让我家大丫和虎子去帮厨?」秦勺被儿金金这馅饼砸昏了头。我的财神娘娘啊!
「铺子只靠你和魏大哥肯定忙不过来的,多两个人打下手,又或者勺姊可以请娘家的姊妹婶子,你要请谁我都没意见,只要忠厚能干就好,请了帮手你也不会那么累。」这些儿金金都想好了,也通盘的规划过,说起来头头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