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估计真的要没钱了!
她好愁啊,脑子里疯狂盘算着怎么挣钱……后面都没仔细听墨氏扳着指头说事了。
「所以大姑娘觉得要采买几个下人好?」
晓星星回过神来,瞧着这些日子因为忙碌,生活有了重心,脸上气色好了一大圈的墨氏,她身上的装扮也因为要到处走来走去而力求简洁,却又不失端庄,更显贞静气质。其实墨氏心里也有谱,她不再像以前那个爱争风吃醋的自己了,以前的她一心和其他姨娘争宠,没完没了的耍妖媚妖嫌,但是这段日子静下心来,她却觉得现在的日子也没什么不好。
这一趟离京,沿路的大小事都是由晓星星出来发落的,墨氏执行帮衬,不管怎么说,姜氏是隔房的人,又得守着晓修齐,自己都快顾不上了,再说哪有弟妹管大伯家事的,可如果全堆到晓星星头上也不像话,而且她还真的不愿意。
相对的,晓星星也是全看在眼里的,还知道知人善用。
墨氏被推出来管事,从最开始的连话都说不清楚,到后来逐渐熟练,吩咐事情条理分明,举止大方。搬进新宅,事情在她手上慢慢捋顺了,只是关于钱的事情她拿不了主意,还是得来请示晓星星,找她拿钱。
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如今这府里,银钱主要都在大姑娘手上。
「添人手嘛,其实也不必急在一时,咱们家现在不比以前,以前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要改,现在家里头除了爹身边的包叔,五叔身边的大石,还有三个从京城带来的人手,劈柴、采买、跑腿也够用了,至于厨房,雇个婆子来做饭,一个月给个几钱银子也就可以了。」
买人不是什么大事,只是目前还没有到大肆采买的那个必要,他们刚搬来,人只要够用就好。
再说,这段日子,姨娘们身边少了丫头服侍,不也把日子过起来了,她并没有想要苛刻这些姨娘,不过由奢入俭难,由俭入奢易,往后他们家要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很,先能省一些是一些吧。
丁氏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咱们家最大手大脚花钱的不就大姑娘你了,还有谁,你还好意思说别人。
端氏娇娇怯怯的抬了抬手,伸出凝脂般的如雪皓腕。
「有话就说,别吞吞吐吐的。」
原来想哮着软兮兮嗓音说话的端氏很快清醒过来,她们现在面对的可不是老爷,是大姑娘,她要敢用那连女人都会跟着酥了半边身子的嗓子和大姑娘说话,等下准被拍在地上吃灰尘!
要端庄,她也不是不行。「大姑娘要做饭的不必从外面找人,妾身来就行了。」
晓星星挑起眉。
墨氏、丁氏两人一脸见鬼了的表情。
端氏却是豁出去了,「大姑娘您也看见了,咱们这一路的吃食虽说不全是妾身一人张罗,可也是出了大力的,妾身以前家里做的是喜宴厨子的活计,当初下乡十几二十桌流水酒席根本是小菜一碟,如今咱们府里就十几口人,有什么难的。」
以前她从来不提自己的出身,怕旁人瞧不起她。
当初她也不知道老爷是怎么看上她一个乡下姑娘的,想来想去,只能说老爷是被自己这张还称得上貌美的容貌吸引。
晓星星想想的确是这么回事,端氏做的饭菜虽然距离精致有点远,办流水席嘛,只要饭菜厶口宜适口就好,还不难吃。
端氏看晓星星没动静,绞起了指头。「大姑娘是觉得妾身做的饭菜普通吧,这些年做了姨娘,过惯了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厨艺是退步了不少,不过灶下的事只要学会,就算生疏了,把手感找回来也就是一回生二回熟的事。」
她如今也是看出来了,老爷对她们三个没半点多余的心思,墨氏管家一把手,丁氏还有个孩子可以倚靠,她呢?总不能等着色衰爱弛,在院子里老死吧?
不,她不愿意!
她看得出来大姑娘并没有想像中的不讲理,只要你说的对,她是可以被说服的,所以她决定来试一试。
就算不行,她也没什么损失。
晓星星在心里给端氏赞赏的点点头,可不是什么人在过惯好日子后还想回头来吃苦的。
「端姨娘可得想好,厨房的油烟可是挺大的,可别两天就哭着说不干了。」
「大姑娘尽可放心!」见晓星星语气轻松,还有心调侃她,这……是成了吗?
「那就说定了,你做的好,我给你打工钱,但如果饭菜做得太差,是要扣钱的。」是甜头枣子还是板子都得先说好。
丁氏暗自撇嘴。打工钱?那能有多少,雇一个煮饭婆子也不过几钱银子的事,端氏好好的一个姨娘不做,竟然异想天开钻进厨房,整天忙得双手油腻腻,蓬头垢面的,就为了赚那一点钱,她见过不会想的,还真没见过像端氏这么蠢的。
既然当了姨娘,最重要的就是把老爷的宠爱笼络到手,厨娘是下贱人做的活儿,果然是出身不高,想法也就只能这样了。
第七章 城王千岁找上门(2)
丁氏看不起端氏,但是端氏这边却是喜出望外。
她对姨娘这条路还真是心灰意冷了,大姑娘愿意给她机会,还要给她打工钱,也就是说她除了正常的姨娘月例,又能有一份额外的收入,这是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最重要的是靠她自己的能力得来的钱。
她只要省着点,好好存个几年,就算没有儿子也能把日子过下去,而且过得比一般人还要好。
她恨不得立刻就去上工。
晓星星慢悠悠的看着三个身材各有千秋的女人,从头到尾没吭声的丁氏,她也不主动询问,既然人家乐意当摆饰,晓星星也当没看见这个人。
倒是家具的采购,她让墨氏把清单列出来,看要支出多少银子,等她过目后再使人去订做。
三个姨娘半福了身子走了。
晓星星在屋里隐隐听见丁氏那提高了声音,带着尖利的柔腻嗓子——
「我说你也真是的,又不缺那几钱银子,何必作践自己?」
然后是端氏分辩的声音,「大姑娘说不养吃闲饭的,我又不像姊姊身边还有个孩子,日夜漫长,找个事做打发时间也没什么不好。」
「劳碌命!」
声音渐渐远去。
晓星星心想这端氏倒是个明白人。
发落完家里那摊子事,她慵懒的伸了个懒腰,既然人都醒来了,那就出去走走。
「美貌,咱们上街去。」
美貌赶紧跟上。「姑娘,要带银子吗?」
晓星星回她一瞥。「够去茶楼喝茶的茶钱就可以了。」她顿了下。「顺便把牡丹花匣子里那铺子名册拿出来。」
「好咧姑娘,婢子可是打听过了,这小县城有个小梨园,传闻里头的小青衣演的《西厢记》可好看了。」
「下回吧,今儿个有正事。」
晓星星出门去了,然而,等了两天都没等到新邻居过府来拜访的元璧,让黄泉持了拜帖去了晓家。
晓修罗亲自收下的帖子,那是一张蚕茧纸,以泥金书写,落款人写着元璧二字。
晓修罗在侯爷的爵位上坐了半辈子,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但是这以蚕茧纸和泥金写出来的帖子,叫他烫手的差点拿不住。
这蚕茧纸极为罕见,应该说自王羲之以后,再也没人用它写过字了。
只是这署名陌生得紧,他们一家没声没息的在徐闻落脚,他也成了白身,往来的人家一个都没有,又哪来的上门拜帖?
黄泉见这位前任侯爷没反应过来,小声解释,「我家主子是城王。」
「哪个城王?」晓修罗一知半解。虽然这么问投帖人家的下人有些失礼,不过话都出口了,覆水难收。
这位爷没认出他来也就算了,连他家主子都一脸的无知,黄泉啧声,「咱燕荡朝现在还有几个一字王?也就一个城王。」
晓修罗恍然大悟。「王爷怎么会在这极南之地?」
根据传闻,这位城王是堪比神只一样的存在,在战场上是妥妥的杀神,在权贵心中又是芝兰玉树般的人物,在名门淑女心目中还是最佳的乘龙快婿。
城王是先帝最小的儿子,今上的弟弟。
五岁就封了王,赐了江南最富饶的封地,开了府邸,当时的先帝年纪已大,老来得子,担心自己无法亲力亲为的教育这个幼子,便将小儿子送到了当时的东宫,交给太子抚养。
城王出生那年,那时的太子已经二十八岁,膝下孩子一堆,因为先皇的圣旨,他当起了奶爹,小到娃儿洗澡吃奶换尿布,大到启蒙读书、传授武艺,扎扎实实把城王带到了十岁。明着是兄弟情分,但感情超越父子,太子府里那群孩子拍马都比不上他待城王的一根指头。
城王十六岁的时候,先帝驾崩,太子登基,在城王原本的封号上加封千岁。不料六年前一场战役后,他便失去了踪迹,有人传言他练功走火入魔,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又有传说他在战场上中了奇毒,陷入沉睡,至今未醒,可信度更高的另一种传言是,这位城王早就死在战场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