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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咻!咻!”芙菱噘着嘴发出驱赶的声音,突然出现一只狗霸占了床,叫她如何睡?那只狗大约花了一分钟才撑开它满是皱褶的眼皮,慢条斯理地看了芙菱一眼,然后意兴阑珊地逸出一声叹息,接着只花了半秒就把眼睛重新合上。

  这是什么态度?芙菱觉得受到了侮辱,这是她生平第一次被一只狗瞧不起,而且还是只长得很丑的狗。

  “喂,懒狗,下去!这是我的床!”芙菱挥着手臂叫道,可是那只狗还是不动如山,理都不理她。她发誓她甚至听到打呼的声音。“快下去,你这只超级大懒狗!我要睡觉了。”

  她真想直接踹它一脚,把它踢下床。

  “它叫‘麦可’。”沈彻咧嘴笑道,从厨房里端出一盘三明治。“‘麦可’下来!”他对它命令道。

  芙菱在一边拚命点头—对对对,大懒狗,赶快滚下去吧!这是主人的命令!

  “麦可”懒懒地抬头看了沈彻一眼,然后开始移动它的尊臀。

  过了一分钟,芙菱终于受不了了,她对沈彻大叫道:“它是乌龟吗?”她怀疑这只大懒狗是不是得了老年痴呆症,它的动作简直迟缓得令人想要尖叫。

  “它向来如此。”看着芙菱一脸快要被逼疯的样子,沈彻忍不住朗声大笑。他搬出一个矮桌,将三明治置于桌上。“我猜你晚餐一定没吃,要不要填饱肚子再去睡?”

  被他这么一问,芙菱顿时感到饥肠辘辘,她三步并成两步跳下床,毫不客气地拿了一块三明治就往嘴里塞,她斜睨了“麦可”一眼,也许等她吃完了,它都还没离开那张床。

  “它到底是几百岁了?怎么动作像个老头子似的?”她又问道。感谢老天,它的前脚终于离开床铺了。

  “它今年才两岁而已,是我从美国带回来的。”沈彻解释,泡了杯牛奶给她。

  “不过它的动作并不是都这么慢,也会有例外的时候。”

  她做了个鬼脸,表明了不相信他的说法。

  沈彻扯了扯嘴角,拿起遥控器,转到正在播放“花花公子”的频道。接着,恍若奇迹神助般,只见“麦可”健步如飞地跑下床,兴致冲冲地横躺在电视机前,甚至还摇着尾巴。原来它不只是只大懒狗,还是只大色狗。

  “只要是看到美女,它的动作就会很快。”沈彻哈哈大笑。

  芙菱想起先前“麦可”对她爱理不理的样子。她知道自己不是个美女,但也不至于会丑到让一只懒狗如此“鄙视”吧!而且一只狗会养成如此奇怪的习性,通常它的主人要负绝大部分的责任。

  “请问,你一定要在淑女面前转这种‘色情频道’来看吗?”她忿忿道。

  “我是转给‘麦可’看的。”沈彻也拿起一份三明治啃咬着。

  “你一定天天都在看这种节目,它才会有这种坏习惯。”芙菱撇撇嘴,想到沈彻也会对女生的裸体评头论足,心里就有些莫名的不是滋味。

  沈彻单手抵着下巴,又露出那种促狭的神情。

  “我猜你一定从没看过这种节目。”

  冷不防被说中,芙菱的脸如火烧般热红起来,为掩饰她的不自在,她故作镇定地说道:“我没事看那种无聊的节目做什么?”

  “谁说一定要‘有事’才能看的?”他故意抓她语病。“瞧你紧张的,小女生就是小女生。”

  见他露出和“麦可”如出一辙的“鄙视”表情,芙菱气得忍不住顺手拿起一旁箱子里的电动卡匣朝他丢去。沈彻眼明身快地一闪,但卡匣仍打中他的肩膀。

  “哼,谁知道你们看了会不会兽性大发?”她有些不服气。

  “麦可”闻言投给她一个“兴趣缺缺”的眼神。沈彻则开始哈哈大笑。“放心,我对小女生没什么兴趣。”

  芙菱插着腰,义愤填膺地说道:“小女生又怎样?偏偏有人就有恋童癖,你没看报纸上的社会新闻就有很多奸童案吗?世界上的人无奇不有。”

  “哈——哈——的确,我就没见过像你长得这么高大的女童。”他狂笑道。她足足有一百七十公分以上呢!

  芙菱恼羞成怒地又拿了个卡匣丢他,这一丢,正好不偏不倚地打中他的脑袋。

  “嘿,会痛耶。”他抚着头叫道。

  报一箭之仇的快感让她忍不住得意地大笑。“活该,谁叫你要侮辱我?”她塞了最后一口三明治,摘下眼镜就要往床上躺去。

  沈彻一把拉住她,把她困在原地,扬声道:“难道你不知道运动员的人身安全是最重要的吗?万一受伤不能出赛怎么办?”

  “打篮球又用不到脑袋,你们不是只要四肢发达就行了吗?”她笑得人仰马翻,直接向后倒在地板上。

  沈彻瞇着喷火的双眼向她欺近,嘴角带着一脸的笑容。“今天要不是有我这个‘四肢发达’的人在,你早就上社会新闻了。”

  “是是,好个厉害的阿诺先生。”她拍拍他的脸颊嘲讽道,笑得更是不可遏抑,她是那种不笑则已,一笑就不可收拾的人。

  沈彻看着她因笑而泛红的脸颊,发现她没戴眼镜时的模样,其实还满吸引人的,特别是她在笑的时候……他的手不自觉得拨开沾在她脸上的发丝;蓦地,一股奇异的感觉穿过他全身。当他意识到自己竟然升起了想要吻她的念头后,他连忙抽身离开,强迫自己去记起她平常一副懒懒的邋遢样。

  该死!他到底是哪根筋不对劲了?才会出现这种“退化”的念头。此时,电话突然响起,打散了沈彻凝结的情绪,他起身接起电话,粗嘎道—

  “喂,我是沈彻。”

  “是我。”蓝仲达笑嘻嘻的声音出现在话筒彼端。“芙菱在你那里吧?你们现在在做什么?”他的语气暧昧兮兮的。

  “聊天。”简短一句。

  “聊什么?”

  “你自己问她。”他把话筒直接递给芙菱。

  “喂,二哥?”她整个人爬上温暖的床上,还好电话是无线的。

  “那家伙怎么了?吃错药了吗?还是你把人家逼疯了?”蓝仲达问道。

  “他是恼羞成怒了。”她笑道。对于沈彻情绪的转变,芙菱当然压根儿就没有发觉,因为她从头到尾都一直笑个不停。

  “如何?二哥不在,今天过得还愉快吗﹖”

  “还说哩,你老妹今天差点被谋杀灭口。”她开始有些夸张地把今天发生的事重述一遍。“总之,我现在可以说是劫后余生。”她结论道。

  岂料,蓝仲达听完后,不但没有安慰她,反而犹自笑得好开心。“那个歹徒碰到你真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我真替他一掬同情之泪。”

  “没良心,你老妹历劫归来,你还笑得出来。”她激动道。可能是声音突然提高的关系,“麦可”抬起头来睨视了她一眼,似乎嫌她太吵,妨碍它看电视。

  “我就说沈彻绝对靠得住吧!二哥看人绝不会出错。”蓝仲达意有所指道。

  “也许吧!”芙菱随口应道,对着“麦可”吐舌头做鬼脸。

  “还有,我已经把沈彻的电话告诉大哥了,所以大哥有可能会打去。”

  “知道了,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大概还要几天吧,不过农历年前绝对会回去。”蓝仲达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时间有点晚了,我看你还是早点休息吧。”

  “也好,我也想睡了。”道过晚安,便收了线。

  过了一会儿,电话铃又响起,今晚可真热线。芙菱环顾室内,没看到沈彻。心想他可能去洗澡了!那么……她到底该不该帮他接听电话呢?

  她犹豫了五声,最后还是忍不住接起话筒。

  “喂?”对方似乎有些犹疑。“阿彻在吗?”

  “他在洗澡,请问你哪里找?”她礼貌道。

  “请问……你是哪位?”对方反问她,低沉的嗓音颇富磁性。

  “我是他朋友。”

  “朋友?”顿了一下,他才继续问道。“你现在和阿彻住一起?”

  “也算是!”芙菱愣愣地据实以答,这个人好奇怪!

  “哦?是吗?”对方男子语气诡异,呵呵笑了两声后,突地,电话便切断了。

  真是一遍怪异的电话,芙菱拿着电话筒愣看半天,这人到底是打来做什么的?

  “谁打来的?”沈彻从浴室里探出头问道。

  “不知道。”她耸耸肩,放回电话,起身把沈彻的棉被和枕头移到沙发上,并把自己的宝贝棉被铺好,舒舒服服地躲进被窝。

  如果在借住的几天里,每天都有舒服的床可睡、好吃的食物可吃,那么,就算偶尔接接奇怪的电话,她也没什么好奢求的了。

  于是,她抱着最心爱的棉被,不到十秒便带着微笑睡着了。

  夜里,她梦到沈彻其实是个烹饪能手,煮了好多好吃的食物给她吃,而她也踹开一只与她争食的大懒狗,好幸福地一直吃、一直吃……

  ※ ※ ※

  “起来了,懒狐狸。”沈彻捏住芙菱的脸,他已经叫了她快二十分钟了,还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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