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我没有女朋友,只不过她不在我身边罢了!”
时光飞逝如梭,一转眼诺斯佟回美国也快十个月了,她大学的学业也差不多要到一个段落了。
当初答应让她回美国,是因为不想耽搁她的学业,要不他怎能忍受这近十个月的相思之苦。
现在该是时候了!
“你别告诉我,那些被你穿过就丢的衬衫就是你的女朋友。”
雷凯用穿过就丢的衬衫来形容程骥交往过的女人,是再贴切不过的形容词。
打从程骥懂得男女性爱之后,和他在一起过的女人多如过江之鲫。他们也都明白,程骥和那些女人都只是各取所需罢了,程骥要的是性,那些女人要的是钱。
“要当我雷凯的媳妇可得是正正当当、身家清白的女人,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我可不承认。”
“我说的当然不是那些女人。”程骥在心中冷哼了一声,他还真是严以待人、宽以律己的最佳典范。
“不是那些人,那是谁?”
“程骥,你说的该不会是指——斯佟吧?”骆海莆明知故间。
“怎么,我不能喜欢她,不能追求她吗?”他没好气的顶了回去。
“不是不能啦,只是你真的忍心糟蹋那么好的女孩吗?”她又说:“你该知道斯佟是个好女孩,她可不像是你那些穿过就丢的衬衫。”
“不行,我反对。”雷凯的一句反对,让大家都吃了一惊。
“老头,你不是很喜欢斯佟吗?既然喜欢她,你为什么反对?”季骐不解的问。之前雷凯还误以为诺斯佟是管骈的女人,对她好得没话说。
虽说后来知道骆海莆才是管骈喜欢的女人,可他对诺斯佟的态度依然没变呀!
现在他的另一个儿子喜欢她,这会儿他却反对起来了!
“就是喜欢,才不让这么好的女孩被他给糟蹋了!”
雷凯一脸正经的说:“况且我还打算收斯佟当女儿,兄妹又怎能乱伦呢!”
“懒得理你!”程骥站起来,朝着门口走去,没多看丽莎一眼。
“程骥,你要去哪里?”季骐叫着他。
“去一个没有这个老头的地方。”他连头也没回的回答。
“喂,你不能就这么走掉,你的女人要怎么办?”骆海莆又再补上一句。
程骥朝她丢下一句,“送给你。”
“她又不是男人,你送给我,我也用不到。”
“那就送给管骈。”
“我们管骈可不是那么好嘴道,不是美女他可不轻易接收。”骆海莆乘机吹捧自己是个人见人爱的美女。
“何况这是雷凯的盛情美意,管骈又怎能横刀夺爱。”
“你真是个疯子。”他不再和她啰嗦,如果这世上若真要论会让他发疯的女人,惟有骆海莆,绝不会有第二人。
程骥再也受不了他们,看来他又得离开日本一阵子,至少在老头滚回阿拉伯之前,他都不会回来。
现在他最好的去处当然是纽约,该是开始展开猎妻计划的时候了。不,干脆一到纽约就将她绑进教堂、到时不管老头想做什么都不能称心如意。
对,就这么办。
美国纽约
诺斯佟手中抱着两本书,低垂着头,局局独行走出校园。初夏午后炎热的艳阳,依然无情地照射在每一寸上地上。
偶尔和擦肩而过的同学寒暄两句、道声再见,自己的形单影只和身边三三两两、成群结伴而行的同学形成了强烈对比。
她就这么一个人走着,踏在纽约这个富有多样风貌的城市上,既是世界金融中心,却又有着极富古典优雅的特有历史,她所喜欢的却是它的古朴之处,而非先进之处。
一个人毫无目的的闲逛,已是她现在排除寂寞的最好方式。她的心是矛盾的,既想要一个人独处,却又害怕一个人的寂寞,因而只有将自己融人充满着人群的街头。
诺斯佟走累了,选择一个露天咖啡座坐下来做短暂的休息,点了一杯拿铁咖啡,翻开拿在手中的书,将一整个下午的时间就这么地打发掉。
现在已是初夏,天气已渐渐炎热,她却宁愿坐在外面的露天咖啡座,吹着煦煦微风,而不想坐在室内吹着冷气。
从诺斯佟一走出校门开始,亦步亦趋跟着她的程骥为她孤寂的背影感到心疼。
他走过去,在她的对面坐下来,叫了杯和她一样的咖啡。
沉浸于书中世界里的诺斯佟不喜欢被打扰,于是阖起书本,端着咖啡换到另一张桌子。
程骥看着她的举动,心中不禁的想着:她的个性总是这么容易的退让吗?
他也跟着她换了过去,依旧坐在她的对面。
诺斯佟的不悦之情油然而生,漂亮的眉心愈蹙愈紧。
她还是没将不悦之情表现出来,再一次换到旁边的桌子。
程骥不厌其烦的又跟过去,他到想看看她的耐性到底有多强,能忍耐到什么时候。
诺斯佟不再换桌子了,既然无法在这里安安静静看书,她干脆离开这里。
她拿起桌上的账单准备付账,经过那个人的身边时,手腕却被他给拉住。
“先生,请你——”诺斯佟的话在看清楚这个一直打扰她的人的脸时,全吞了进去。“程骥!”
程骥对她漾出一个最迷人的笑容,“我很高兴你没忘了我这张脸。”他将她带回位子坐下。
不管是谁想要忘记他这张如潘安再世的英俊脸孔,恐怕不是那么地容易。
她又怎么可能会忘记他,况且他还曾经救过她的命。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我从学校就跟着你到这里来。”他毫无隐瞒老实的说:“你在想什么,被跟踪都不晓得?”其实他若真有心要跟踪一个人,对方是绝不可能会发现。
“你什么时候来美国?为了公司的事吗?”诺斯佟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问。
“我是专程为了你来,佟儿。”程骥端起咖啡喝了一小口便放了回去,这咖啡的味道还是比不上程垲侬煮的咖啡来得香醇。
“你是开玩笑的吧!”诺斯佟听着他毫不拐弯抹角的话,仍旧无法应对。
“对你,我从来不开玩笑,我喜欢你,也从不曾隐瞒过。”
“程大哥——”诺斯佟对感情是含蓄的,就算她真的喜欢一个人,也始终放在心里,偷偷喜欢就够了。
“怎么,难道你讨厌我吗?”
“怎么会,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怎么会讨厌你。”
“你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不是你的救命恩人,你甚至连看都不愿多看我一眼?”程骥故意曲解她的意思。
“不、不是,我……我不……是这个意思。”诺斯佟一急,说起话来变得结结巴巴。“我的意、意思是……”
“你别急,我只是跟你开玩笑。”程骥看着她急着想解释的模样,实在有趣。“走吧!”他从皮夹子里拿出一张十块钱美金的钞票放在桌上,将她拉起起来离开这家露天咖啡座。
“你要带我去哪里?”诺斯佟被他拉得跌跌撞撞,只能三步并作两步,快步的跟着他。
“去结婚。”
“结婚?!”诺斯佟的脑海里轰然炸响完全无法思考,双脚也愣在原地,瞪大着双眼,瞅着他挺拔的背影。
程骥拉着她的手忽然松了开来,他旋过头看着她,“佟儿,你怎么了?”
“你刚刚说的话是跟我开玩笑的吧?”结婚可不是儿戏,他怎能如此轻易的对女孩子说出口。
他一脸严肃的表情,用着再认真不过的语气说着,“我对你从来没有说过一句玩笑话。”
“那你为什么还说要和我结婚?”
“因为我是真的想跟你结婚。”
“程大哥——”
“从现在开始,到走进教堂之前,你可以好好考虑考虑。不过,我不会给你机会拒绝我。”程骥信心十足的宣布着,再次拉起她的手,放在唇边轻轻吻着。“走吧。”
“要去哪里?”
“去了你就知道。”他挥手招了一辆计程车,告诉司机去狂霸集团位于纽约的百货公司。
“你带我去百货公司做什么?”
“去准备关于结婚的东西。”
两人并肩坐在计程车里,诺斯佟不安的搅动着手指,低着头,脑海里不停的想着,然而就算是想破头,还是想不明白,程骥为什么会突然想跟她结婚。
她曾听骆海莆说过,程骥最大的乐趣是流连于花丛之中,最害怕的事是被一个女人给绑住,最恐惧于走进婚姻的坟墓。
他或许是喜欢她,却不至于喜欢到会想和她结婚呀!
程骥看着她一张沉思中的表情,知道她正认真的考虑着关于他们结婚的事。他也知道,他突然说出要和她结婚的事,势必将她吓到了。
十个月前,他第一次在管骈的屋子里见到她,他的心就被她紧紧锁住,那一吻更让他情订于她。
从那天之后.他的世界就不曾再有女人驻进;他的心,也不再为任何一个女人而动情过。就连漂亮的程垲侬,他也完全无动于衷。
出现在他身边,来来往往的女人多如繁星,诺斯佟是第一个让他的心想安定下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