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下山去吧,每天这样看着电视想她,是没有用的!」
元婆婆丢了铁锤,喘吁吁地在椅上坐下,村人们则开始扑灭燃烧的电视几。
「虽然我曾经要你答应我不下山,但也曾答案过你母亲不能让你不快乐……」说着,向来刚毅坚强的元婆婆眼中已闪着自泪光。
「婆婆,妳别哭。」
伏夜轻拍元婆婆瘦小的肩膀。
「你的母亲之所以不愿意让你接触山下的世界,是怕你像她一样受到伤害,可如今情况不同了……」
元婆婆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着,她只要想起玥玺公主当年受的委屈,心头便有万分心疼不舍。
是的,伏夜的母亲,玥玺,是他们夜火族的公主。
数百年来,他们这支部落一直居住在靠近平原的地区,安分守己。直到日据时期,因遭受到日本人的迫害而死伤惨重,于是,有一个人起身带领所有族人逃过日本人的残害躲到这深山里来,彻底与外界隔绝。从此,这个人便成为全族人最信服敬崇的族长,而他的世袭子孙也同样在族里享有极为崇高的地位,至今不变。
而这个人,正是玥玺公主的祖先。
可尽管玥玺贵为夜火族公主,但她当年嫁给伏夜的父亲后,并没有获得他家人的认同。伏家显赫的家世,让他们无法接受「袭月集团」未来接班人所娶的妻子竟是个原住民。
这是歧视!很严重的种族歧视。
伏夜的父亲执意护妻,不断与父母亲发生冲突,直到伏夜出生,情况不但未见改善,反而因他的血统问题争执更凶。在伏氏家族中,玥玺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反而连一个女仆都不如。她从来没有想过单纯爱一个男人,想要和他厮守终生的想望,会掺入如此残酷的现实打击。心力交瘁下,她终日郁郁寡欢,最后终于病倒了。
玥玺的不快乐是一种慢性自杀。伏夜的父亲眼见自己的妻子一日比一日憔悴,而家族的长辈依然苛责冷情。
终于,在一次的激烈争吵后,他带着玥玺和三岁的伏夜离开了那座金碧辉煌的囚牢,回到了属于玥玺的这方山林。
当玥玺不堪负荷地拖着一身病体回来时,所有的夜火族人全傻了,他们不明白玥玺公主在伏家遭受到什么样的对待,只知道他们必须更加保护她不受到任何伤害。只可惜没多久,玥玺去世了。伏夜的父亲伤心欲绝,带着伏夜和黑叔离开村子,隔绝生活于山林深处。
但对于单一血脉的玥玺公主,她所唯一的儿子,夜火族族人依旧尊敬,并且忠心呵护。
「我想了很久……」元婆婆继续说道。「当年,你父母亲离开台北,就是为了要与所爱的人相守在一起,那你呢?我又有什么资格限制你?」她叹了口气,万分感慨。「我想,如果你母亲还活着,应该也不愿意见你每天这样闷闷不乐的——」
平常凶巴巴的元婆婆,在激烈地砸了电视机之后,说出如此深切感人的话语,无不令所有村人动容。
「婆婆,妳真是太会说话了……呜……太感人了……」不知名村人甲哭得好不伤心哪!
黑叔走上前,拍拍元婆婆的肩,然后,诚心对伏夜说道:「或许老太爷当年做了很多对不起夫人的事,但是,伏家纵横商场数十年,自然有他的骄傲与自尊,而今天,他们可以舍弃面子问题,在电视上公开寻找你,就表示他们是真的诚心想要见你,毕竟,他们是你的爷爷和姑姑,和你是同姓血亲。」
「喂喂,我砸电视是要少爷去找童晚那丫头的,可不是要他去寻亲的。」
元婆婆两手插腰,郑重指正黑叔。不行,阿夜少爷下山找童晚才是最重要的事!任何事都不能打岔。
接着,村人为了阿夜少爷该不该下山,以及下山后该先去找谁,又陷入一阵七嘴八舌。
「我会下山的!」
吵杂声中,伏夜的最终决定炸得众人立刻噤声,哑口无言。
「少爷,你还是这么听我的话,婆婆真是太感动了。」元婆婆一把抱住伏夜硕高的身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
伏夜扯出一抹笑,安慰道:「又不是不会回来,婆婆不用哭得这么伤心。」
「没关系,只要你开心,住哪里都好,不回来也没有关系。」元婆婆牵着伏夜的手,依依不舍。「走走,婆婆这就去帮你收拾东西。」
「不用了……」
「不行,这是一定要的。」
二话不说,元婆婆即拉着伏夜离开,黑叔礼貌性地向全村人郑重致谢后,也跟着走出屋外,留下一 屋子满心感动的村人。
「真是太感人了,不是吗?」
「是很感人,只是……唉,可惜了……」胡仔男发出深深叹息。
「可惜什么?」
胡仔男指了指那台被砸烂的电视机。
「可惜了这台新买的大电视。」
「哼,只要是为了阿夜少爷的幸福,一台电视算什么!」有人发出忠诚之语。
「是没错啦,可是我们的幸福呢?以后没有电视可以看了……」
「算了,好歹它也是为了阿夜少爷才殉职的,也算是壮烈成仁,我们应该向它看齐才对。」
当晚,村人们就地为阵亡的电视机举行了一场小小的追思会,场面无限哀戚隆重,感人肺腑,足以媲美祝英台哭悼梁山伯的场面,如果这时飞来蝴蝶翩翩,那就更像了……
只是,他们这里是夜火村,飞来的不是蝴蝶,而是守护山林的萤火虫,照亮每个人心灵的萤火虫……
☆★☆
「有没有搞错?妳要辞职?!」
许哲嗣吃惊的大吼声在办公室内响起,童晚仍持续收东西的动作,一封辞呈摆放在她桌上。
「妳是怎么了?连自己辛苦制作出来的专题报导播出都没看,现在又突然说要辞职,真的一点都不像妳——」
「我只是有点累了,想休息一阵子。」
「累?妳从来不喊累的。」许哲嗣急切道。「妳不是想拿金钟奖吗?还是普立兹什么的?」
童晚笑了笑,没再说什么,只是径自将抽屉里的东西全数倒进纸箱内,许哲嗣制止她的动作。
「妳的辞呈都还没递出去,上头的人也都还没批准,妳不觉得妳的东西收得太快了一点吗?」
「反正都是要走的!先收一收也好。」
早在她交出新闻带的那」刻,她就已经下定决心要离职,放自己一个长假。而今天一到公司,她即收到一只提袋,里头放着她遗留在山上的背包。她没有费神去清点背包里的东西,只是将它静静摆在桌角,不去看它一眼,因为在她心中,背包被送回她手中代表的是伏夜和她的道别……
「如果妳觉得累了,妳可以向公司请假一阵子,不必急着辞职,妳知道吗?妳那篇报导仍然是有作用的——」
童晚停下动作看他。
「我今天听到一个小道消息,说是有一批人自动去向警方自首,郑重表示要向妳说声抱歉,并且发誓再也不敢捕杀野生动物了。」
「真的?为什么会这样?这些人是谁啊?」
「不知道,警方还在调查,不过听说他们好象受到了很大的惊吓,有点语无伦次的。」
「好奇怪,怎么会这样?」童晚在心中兀自猜测他们的身分,难道是她在山里遇到的那两个人?
「所以妳看吧,妳那则报导还是有用的。」许哲嗣还在努力劝说,但似乎仍然没起多大作用。
「这样很好啊!」童晚说道,心里却不免觉得有些奇怪。
她不认为她的报导伟大到可以让那些人自动弃械投降。
许哲嗣完全没辙了。童晚的执着他向来是最清楚的,她一日一决定要做的事,他从来没有劝阻成功过,不是吗?
而且她现在心里有事不快乐,这是极明显的。他也知道自己绝对不是那个可以让她改变的人。
那么,到底是谁让童晚改变了呢?
才想着,童晚桌上的专线电话蓦地响起,童晚仍持续打包的工作。
「妳不接?」
许哲嗣看重晚执意忙着,正准备要帮她接起电话时,却因看到电话上的来电显示而吓住,接电话的手也停在半空中。
「你怎么了!」童晚被他的反应吓到。
「这……这是妳的手机号码……」
闻言,童晚心一抽,连忙凑上前看,果然是她的手机号码。
「是妳的手机?」许哲嗣问,觉得这感觉有丝诡异。「妳的手机打电话来找妳了。」
彷佛已预期到什么,童晚深吸口气,战战兢兢地接起电话。「喂?我是童晚。」
静默三秒,听筒才如愿传来她朝思暮想的低沉嗓音。
「真的听到妳的声音了。」
是伏夜!童晚鼻间一酸。
「但是感觉并不遥远,很近。」他的声音还是没变。
童晚激动的泪水滑了下来,一旁的许哲嗣怔住,这是他第一次看见童晚如此。
也许是没再听到她的声音,话筒彼端的伏夜显得有些迟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