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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这是一片既荒凉又广阔的草原。

  在这片看不到边际天与地几乎连成一线的草原中只住了一个修行的师父及一位女孩。这个女孩出生不久,父母就双双亡故,剩下她孤零零地被丢弃在荒庙里这位师父见她可怜,好心的收留了她。

  在这片荒野中,出没的尽是猛兽、毒蛇……所以没有人敢居住在此地,只除了这位师父及这个女孩。

  为什么?

  因为这个女孩天赋异禀,她居然能够与这些动物“相亲相爱”的玩在一起,甚至能轻易的驯服这一群猛兽,而丝毫不会被伤害。

  当师父发现她这项“特异功能”时,先是大惊失色,以为她不知是何方的妖魔鬼怪,可是,凝视着小女孩那天真无邪的容颜师父不得不放弃这荒诞的想法。

  因为,小女孩的长相不但没有丝毫妖气,反倒像是天上的仙女下凡一般。

  她不但生得美丽非凡,而且拥有仙风道骨的气质及冰清玉洁的神韵,更奇怪的是在她的眉心上有一颗朱砂痣,也许是刚出生时,被母亲点上的,或者是生来就有的。而在这个时代,女人身上的朱砂痣代表的是忠贞不渝、出污泥而不染。也或许,这颗痣和她的“神力”有关。

  不论如何,师父肯定这个有着不平凡力量的女孩绝非妖魔,而她那充满善意的天生魅力,也让人愿意相信她是“仙女一位美丽的仙女。

  她那能驯服猛兽的“神力”,就这样自然而然的保护了她自己。

  光阴如梭?时光在转,女孩一天一天的长大,而师父也一天一天的衰老了。

  他们的日子并不好过----兵荒马乱、灾变、饥荒……使得他们几乎要啃树皮度日了。接下来与邻国的战争,更使得到处分崩离析人民流离失所,军队和盗匪的劫掠使他们无家可归。

  他们只好逃离这片荒凉的草原,逃向南方一路上刀光剑影,处处烽火连连,好不容易女孩与师父逃进了专门收留难民的玉佛寺。

  师父的身体因逃难而快速的损耗,老迈的身子不断咳血,他自知气数已尽,把女孩叫到床前道:“雨婕,生死有命,缘分天定,如今,师父与你情缘已尽,先把你托付给玉佛寺的致平师父照顾一阵子,希望你能好好的听从他的教导,尔后一切你要好自为之……”

  话一说完,师父就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而莫雨婕,也必须面对她的新生活----一个叫致平的师父将照顾她。

  致平师父原来是一个非常英俊的和尚,他俊秀的外貌、伟岸的身形,自然而然的在情窦初开的雨婕心中激起阵阵涟漪无依无靠的她目光常常无法遏止的追寻着他。

  她的情绪变得级不稳定,一会儿高昂,一会儿低落,一会儿沮丧,一会儿兴奋……而这些莫名的情绪起伏,完全都只为了一个男人----致平。

  这一定就叫爱吧?单纯的雨婕心里想着,她爱上他了!可是,他是个和尚呢!不!不!不----是和尚又有什么关系,她一点也不在乎!只要能永远看到他和煦如风的笑容就够让她心荡神摇了,其他的并不重要。

  但致平师父对雨婕的爱似乎视若无睹,因为在他眼中,所有众生都是他喜爱的,他早已立誓要发挥大爱,来普渡天下众生。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雨婕对致平的爱恋也越来越深。她常在梦中幻想致平还俗后的翩翩风度、温文儒雅的气质、笑容可掬的神态……而她是多么羞涩又骄傲的与他共结连理她甚至呓语喃喃地轻喊:“致平、致平……”

  爱苗随着时间的逝去,生长得愈来愈快。

  噩梦终于来临了。雨婕不相信,这个恍若晴天霹雳的打击,会发生在她身上。但,事实终归是事实。

  一大早,寺庙的住持就集合了所有难民宣布道:“外头的政局已经稳定,新皇帝登基了,他勤政爱民,是位好皇帝,必定能带领大家过着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好日子。因此,玉佛寺将解散所有难民请大家返回家园,重新开始新生活……”

  雨婕闻言,几乎痛不欲生,因为这表示她必须离开玉佛寺,她再也见不到致平!

  想像着没有致平的日子,她不禁心如刀割,泪水滚滚而下。不!她才不要离开玉佛寺呢!无论如何,她绝不走,绝——不——走。

  激动的她冲向致平师父,哭喊着:“我不要离开你,我不要离开你——”她伸手想抱住他,但是致平师父却推开她。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莫姑娘——”致平师父淡淡一笑,掏出一样东西交给雨婕,轻轻说道:“这是贫僧佩戴多年的玉珮握在手中,她告诉自己,这是致平送给她的“订情之物”。是的!不管未来如何,致平与她已私订终生,她也将以身相许。

  雨婕暗自发誓,这一辈子,她已是致平的人——不论天崩地裂,海枯石烂。

  离开玉佛寺已整整三天了,雨婕并未回乡。

  这三天,雨婕一起失魂落魄的游荡在玉佛寺外,她渴望能够再见到致平一面。可是,事与愿违。

  我好想念你——

  我好想再见你一面——

  那股强烈的欲望,伴随着前的未有焦灼,深深煎熬着雨婕的心,使她濒临疯狂的边缘,她只求能见致平一面,就算要她死,她也在所不惜。

  渴望使她不顾一切、不择手段。

  第四天,她做了一件极度疯狂的事——

  趁玉佛寺的和尚、尼姑在做早课时,她偷偷的潜入寺中。

  她告诉自己,只要寺庙失火,所有的和尚都会出来救火,那样她就能见到致平了。

  即使她知道纵火者的代价是死亡,但是,只要能见到致平一面,死又有什么可怕呢?

  就这样,她放了一把火——

  很快地,火焰四起,焚烧了整座玉佛寺……

  第一章

  杜拜城。

  号称波斯湾沙漠中的“黄金城”。

  它是属于阿拉伯联合大公国的一个主要城市,是一个天然良港,本为商品转运站,但在一九六六年石油发现以后,便以石油输出港的地位而占一席之地。

  没有到过杜拜,必定难以置信沙漠中竟会有一个如此现代、进步,如奇迹般的神奇都会。

  这个位于东方与西方交界的沙漠地带中的城市,现在处处绿意盎然,高楼耸立,俨然是一个国际大港都。他们靠着石油、贸易及黄金成为阿拉伯联合大公国七个酋长国的首富。他们将商业及黄金贸易所得的外汇,换取可以让植物生长、可以盖摩天大楼的泥土……它发展非常迅速,号称是用黄金打造的“黄金城”。

  而这个城市的主宰者是谁呢?

  在中东国家几乎全都是用“酋长”来称呼统治领导者,可是,他——却拥有很多的称呼——

  西方人称他为“总裁”、当地居民称他为“部落长”,这个国家敬称他为“石油酋长”,而世人称他是“石油国王”。

  他——东王天威。

  东王家族的四公子。

  一位中国人与阿拉伯公主的混血儿、一位自认是为沙漠而生的“沙漠之豹”。

  “沙漠之豹”原是指阿布德.阿基兹,他是沙乌地阿拉伯开国始祖的部落族长之一。他在一九七二年率领为数极少部下,夺回了利雅德,并成为第一位征服半岛的国王。

  而他,东王天威,有着“沙漠之豹”的野性及狂暴、他那股酷爱沙漠、全心全意为沙漠奉献一生的决心,使他像阿布德.阿基兹那样,一意发展杜拜城。他野心勃勃要将“海市蜃楼”的幻境成真实的“梦幻之都”。

  如今,全真的达成他的愿望了。

  他站在最高科技结晶下的现代都会大楼上,俯瞰他所创造的“奇迹”,是的!这个城市是阿拉的完美杰作,谁会相信,在杜拜城之外,是一望无际的沙海!(注:伊忆斯兰教以阿拉为唯一的真神。)

  沙浪滚滚,无垠无边的金黄色的沙漠啊!

  东王天威体型相当高大,对阿拉伯人而言,他的身高实在突出:他拥有一身黑得发亮的皮肤、黑头发、黑眼珠、深刻的五官,以及下颔的落腮胡。生就一副粗犷又健硕有力的模样。而且他在沙漠里居住多年,颇有“野蛮”人的味道。

  事实上,东王天威恨透了文明人那一套“虚伪”,所以他拒绝做“彬彬有礼的绅士”。他更轻蔑社交圈的女性,因为厌恶那些名媛淑女的贪得无厌及贫乏的脑袋。只有“沙漠”是他唯一的情人。

  所以,他永远也不会离开沙漠。

  而在这个蛮荒的地带,他也不需要文明的那张契约——结婚证书。只要他喜欢,他可以收买女奴来做妻妾。只要他愿意,任何一个女奴,都可以为他传宗接代。他是她们的主宰,而女奴要尊敬她们的主人,她们没有反抗违背的权利。否则,在这男尊女卑的沙漠国家中,不服从男人的下场便是要受鞭刑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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