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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惊颤地呐喊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我要你们喝不下忘川水,死了又生,生了又死,世世记得生老病死的痛苦,世世记得你们欠我们的情债!”

  千万不要……

  他浑身战栗,隐隐感觉得出一股凄晦自残的恨意。

  “我要你们永世永生孤独寂寞,空虚度日,让人世漫长的冷暖岁月去煎熬你们的灵魂!”

  停……停下来……

  别做傻事!求你们……别这样……

  “……直到你们寻找到我们姊妹三人,直到你们用爱情救赎你们自己……直到你们学会了怎么去爱,你们的灵魂才得以安息……”

  短剑高高举起,刺进了她们的胸口!

  一阵惊雷划破天空,那三姊妹的血,向他喷洒而来,瞬间将他的世界染红……

  “不——”

  安知礼在呐喊中霍地惊醒,猛然坐起,脸色青白交错,全身渗着冷汗,久久无法从那惊骇的一幕中回神。

  一场宫廷内斗,为了争夺太子之位,为了讨好皇帝,八皇子李澜决定献上白家三姊妹,他和曹震不能有异议,更没勇气阻止,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未婚妻子被送进宫……

  她们是该恨的,换作是他,他也咽不下这口怨气,但他万万没想到,白家三姊妹最后竟以死来向他们做最严厉的控诉,以血来诅咒他们三个违背婚约的男子,让他们在人世不断轮回转世,记忆却永远不灭,她们要他们承受那种忘不了、醒不来的痛苦,要他们生生世世记得她们惨烈的死状,以及欠她们的情债!

  而今,已忽忽过了十八世了,情咒果然应验,十八世的悲苦哀怒如刀般刻画在他的脑中,生的挣扎,死的伤痛,在万丈红尘中载浮载沉,无法爱任何人,也惧于被任何人所爱,这漫长的孤寂,正是咒语给他的惩戒……

  但他并不恨,他只是疲惫而痛悔,千年来,他夜夜都会回想起白家三姊妹死前含恨的表情,只是,真正紧缚着他的,并非对三小姐白静雪的内疚,却是对二小姐白清雪的思念……

  他忘不了她死前眼中所充斥的恨意,忘不了她的悲痛与怨怼,她那令他碎心蚀骨的绝望,千年来一直如影随形地跟着他,几经轮回转世,不但挥不去,反而日益鲜明。

  清雪……

  那朵骄傲又多情蔷薇,他还能再见到她吗?

  还能吗?

  然而,就算再见到她,她也不可能属于他,当年的血咒,在他与她之间永远地划下了一道鸿沟,她,仍是八皇子李澜生生世世所追寻的新娘,而他呢?他的新娘则是——

  “哥,你怎么了?”卧室门被打开,一个白皙秀静的女孩立在门外,轻声询问。

  他抬起头,盯着她好半晌,迷蒙中,仿佛见到了千年前那个沉静如夜的白家三小姐,他的新娘——白静雪。

  “哥?”安知默蹙了蹙眉,又喊了他一声。

  这声称呼让他震了一下,意识陡地清醒。

  可是,清醒后的他却比梦中还要痛苦,因为痛苦的根源正是此刻立在他眼前的妹妹——安知默!

  老天开了他一个大玩笑,好不容易熬过了十八世,苦苦找寻着当年的白静雪,不料,他赫然发现,他要找的新娘,在这一世竟成了他的妹妹!

  是同胞手足,是同血同脉,是无法相恋的……妹妹!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疑问他自问了二十多年,打从七岁时,带点通灵慧根的安知默告诉他她的身分之后,那记震骇就一直持续到现在。

  白静雪,知默竟然就是白静雪?

  他原本不信,可是她却能道出千年前的种种,从白家三姊妹到八皇子李澜、武将军曹震,以及他……杨磊……

  痛苦,从那一刻起便绵延无止尽,他忽然感到悲哀,只因他深深明白他再也解不开那捆绑了他千年的咒语了,即使他终于找到了根本不可能与他结合的白静雪。

  妹妹……

  他不懂,这会不会又是一个新的折磨?他欠了她的情债,又该如何偿还?那字字带恨的血咒依稀在耳,为何白静雪却选择了这种身分出现在他面前?

  纷沓的问题汹涌而来,他无力地以双手蒙住脸,试图抹去沉重的疲惫。

  “哥,你还好吧?”安知默走进房内,拉开窗帘,顿时,晨光泄进了屋内,赶走了沉沉的晦暗,也照亮了她冷白的容颜。

  他眯了一下双眼,吁了一口气。

  “没事,知默,我只是……作了个梦……”他沙哑地挤出声音。

  “又是那个噩梦吗?”安知默转身看他,向来冷漠的双眼兴起了淡淡的关怀与怜悯。

  这个男人的记忆穿越了千年,十八世来,他承受了多少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只为在滚滚红尘中找寻着一份虚缈的感情。

  那以鲜血为经,以性命为纬的情咒,织成一张网,将他团团包住,他挣不开,褪不了,只能一直在网中挣扎,直到找到她,只有她才能救他……

  但她又该怎么救他呢?他是她最敬重的哥哥,她和他之间怎么可能会有爱情?

  她这双通灵的眼,为何看不透当年白家三姊妹所下的“情咒”?为何解不清她与他成为兄妹的因由?

  安知礼看了她一眼,徐徐下了床,故作轻松,“我没事,知默,你别担心。”

  “哥,如果痛苦就说出来,别一直忍着。”这十九年来,她看着他夜夜为过往困扰,心里也不好受。

  他笑了笑,拍拍她的肩膀,道:“我真的没事,去弄个早餐吧,我今天早上有课,得出门了。”

  安知默温顺地点点头,走出房间。

  由于父母在五年前相继去世,照顾妹妹的责任就落在安知礼身上,还好那时他已二十五岁,要照顾小他十一岁的妹妹并不费力,加上父母留下一笔可观的财产,让他可以顺利带着安知默前往北京大学攻读硕士,并提供生活上的一切开销。

  他花了五年的时间,去年以优异成绩获得博士学位,被北大留下来担任讲师,后来,F大透过管道与他接洽,希望他能到F大中文系教书,那时,正巧安知默也很想念台湾老家,于是他便接受约聘,在学期结束后回到台湾。

  台湾的老家是栋屋龄三十年的日式别墅,靠近天母,虽然老旧了些,但占地颇为宽广,又有前庭后院,稍做整修之后,住起来也颇为舒适。

  只不过,住在这里,要到F大上课可就麻烦了,他得转两班车,花将近两小时的车程才能到学校,因此只要早上有课,都得早早起床,才能赶得上上课时间。

  安知默不只一次劝他买车,但他却觉得搭车比较轻松,不用费神,还能在车上打盹补眠,也没什么不好。

  兄妹两人一起用过早餐,安知默赶着去上她的课,他也出门走向捷运站。

  上了车之后,找个位子坐下,他照例拿出书来看,一下子便沉浸在书中的世界,四周的纷嚷一点也不会干扰到他。

  过了一站,坐在身边位子的人下车去了,另外有人急急地坐下,一股淡淡的栀子花香钻进了他的鼻间,他微微一怔,从书中抬起头,立刻对上了一双水盈盈的黑眸。

  这是……

  脑子还没转过来,黑眸的主人已经巧笑出声。

  “教授,早啊!”潘写意笑咪咪地打招呼。

  “潘……写意同学?”他向后靠,惊讶不已,潘写意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家境富裕的她不是都搭私家轿车上下学的吗?

  “好巧哦,竟然遇见你。”她眨眨眼,笑得如早晨绽放的清莲。

  天晓得为了这个“巧合”,她花了多少工夫,为了能与他碰面,她今天特地起了个大早,要司机载她到捷运站,然后等着他出现。

  起初她一直没看见他的人影,后来,车子进站,她才瞄见他那少见的深灰棉袄身影,于是跟着上了车。

  “是啊,真巧。”他不知不觉跟着微笑起来。

  今天的潘写意穿着一件粉芋色的毛衣,搭着白色长裤,一头及腰直发整齐地披垂在后,浑身洋溢着青春的气息,赏心悦目极了。

  “教授今天早上有课?”明明早已将他的作息和课程全调查得一清二楚了,她还是得装装样子问问。

  “是啊,今天早上研一有课。”他除了诗经选读,还兼任研究所的指导教授。

  “平常你都搭这班车吗?”她嘴上问着,心里却早已有了答案。安知礼只要早上第一堂有课一定搭这班捷运。

  “是的。”他点点头。

  “要搭到车站再转车,不累吗?”

  “还好。”

  “搭捷运还得到车站再换公车,不是很麻烦吗?”

  “习惯就好了。”

  “为什么不考虑买车?”她其实满心疼他这样舟车劳顿的。

  “呃……因为……”他被她一波波的问题考倒了。

  “要是你有车,我就能搭你的便车了,真可惜。”她又道。

  “潘同学,你……”他无奈又好笑,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接话。

  “叫我写意就好了,教授。”她对他见外的称呼一直颇有微词,好像特意要拉大他与她之间的距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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