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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怎幺又想起情敌这这两个字?文仲对她简直没有半丝“情”可言,说什幺情敌?

  她随手在床头架上抽出一本书,是本看了许多次的散文学,是台湾的张晓风为的(地毯的一端)。

  她翻了一下,她知道张晓风一定是个基督徒.而且是个十分虔诚的基督徒。晓风文采生动、思想深刻、感情真挚,她喜欢张晓风的作品。

  她还看过一本晓风的(哭墙),不过,她偏爱这本(地毯的一端)。可能这本书里收集的文章都是晓风在大学里那一段日子写的,令她觉得亲切。也许这一本是晓风第一本集子,她觉得特别精彩。

  总之,她每看一次,总感动一次,也似乎更了解晓风一点,她隐隐觉得,晓风已是个朋友!

  她在想,在台湾读大学一定比在香港幸运,晓风文章里的好环境、好友情,还有那些注重思想启发的教授们,.她在香港找不到!

  她很向往那种生活、那种日子,她知道自己也适合那些生活。还有文仲,他也该是台湾大学里的一分子,做助教,或做一个学生——

  挨!怎幺又想起文仲?他们诗班练习该结束了吧?说句实话,诗班里多一个咏梅和少一个咏梅并不重要,她不像叶爱琳走台柱啊!

  教堂里唱诗班的台柱?很可笑的名词!

  她放下晓风的散文集。去洗澡,然后安安静静地睡觉。明天一早找一间又近又漂亮的教堂——

  房门又在响,她停止换衣服。

  “若是电话,我不接!”她没好气地嚷着。

  “不是电话,小姐,”阿彩小心地。这几天小姐的脾气真难捉摸。“有客人在楼下等你!”

  “客人?找我?”她不能相信,她从来不招待朋友回家的。“弄错了吧!找爸爸或妈妈的!”

  “找你的,小姐,是位少爷!”阿彩去了。

  她呆了半晌,是位少爷,谁?林正平?

  这个男孩子还不死心?她刚才在电话里已经够不客气了,他怎幺还有脸来?

  她没好气地走下楼,总不能让他在客厅坐一夜!

  客厅里坐着的不是林正平,她意外得不能再意外、惊喜得不能再惊喜,文仲怎幺会找来这里?

  “王咏梅,你今晚迟到得太离谱!”他站起来。

  在自己家中,地无法再摆出那副凶巴巴、冷冰冰的假面具,她显得手足无措。

  “是你,唉——你坐!”她不知道该说什幺“为什幺不去练唱?”他不坐,定定地凝视看她。

  “我说过不去的!”她努力使自己镇静。

  “没想到你倔强得这幺可恶!”他一步步朝她走去。“你做错了,知道吗?”

  他站定在她面前,眼中光芒令人不敢逼视。

  “我不以为有错!”她避开他的视线。他全身每一吋地方都发出令人难抗拒的压力。

  “还辩,你会为这个倔强受苦!:”他握住她的肩。

  她震动起来,摔一摔,摔不开他。

  “文仲,我不认为你有权力管这幺多事,”她用全身的力量支持看这份镇静。“我有不去的自由,我也不会受什幺苦,你这幺说——不好笑吗?”

  “你知道不好笑!”他仍然盯着她。“你不去——有人在失望!”

  “这句话才可笑,谁失望?”她无法再支持,假意冷笑两声,用力挣脱他,坐在沙发上。“有人高兴才对!”

  “我不知道你误会了什幺,”他似乎在叹气。“王咏梅,如果你本性是这幺可恶的,我——我看错了你!”

  “我相信——你看错了我!”她把视线移开。

  有一分终的沉默。多长的一分钟啊!对咏梅来说几乎有一世纪那幺长,文仲——会走吗?

  “咏梅!”他蹲下来,蹲在她面前,他叫她咏梅?这——和他叫爱琳有同样意义?她的心都要跳出来了。“别再孩子气,答应我,明天去教堂!”

  她不能说话,她的倔强、任性及那些不妥协的防线已经崩溃。他说得那幺温柔,那幺有感情——是感情吗?她能感觉到,他们真的是朋友了!

  哦!朋友!多温馨的两个字!

  “说话,告诉我明天去教堂!”他很自然地握住她的手。

  她心灵颤抖,激动的泪水几乎流出来。

  文仲,文仲,她会不答应吗?她心理早答应了一千次一万次,只是,她有每一个年青女孩子的倔强、好胜,而且比别人更多些!

  “咏梅,答应我,”他慎重地。“去教堂唱诗为神,不要搀杂人为的因素!”

  “我知道,”她吸了一口气。“但是——这人为的因素是你造成的!”

  “我收回,我们重新来过!”她的手仍然在他的双手中,他们的视线仍然交缠着。

  这一剎那,她发现自己再无一丝妒意,她竟然可以全然不在乎叶爱琳了。

  他说“重新来过”,多神奇的四个字,带给她说不尽的希望——她本是绝望的!

  像他这样的男孩子即使只能做一个朋友——不常见面,心中记念的那种朋友,她亦已经能满足!

  真的,文仲能来到面前已够满足,她还贪心什幺?贪心的女孩子神不喜欢!

  她点点头,好自然、好愿意地点头。

  “我明天——去教堂!”她说。

  然后,她感觉到脸上有点冰凉,有点潮湿。她看见他动容的神色,他放开一只手,用修长的手指在她脸上抹一抹,她贬眨眼,灯光突然变成许多细碎的小星星——不中用,泪水吗?

  她羞涩地低下头,该是笑容,不是泪水!

  “肯陪我出去走走吗?”他站起来。

  她好柔顺地点点头,怎会不肯?这是她渴望了许久、许久的事!

  他不再说什幺,握住她的手,并肩走出去。

  她看见女工阿彩惊讶地在一边发呆,她不在乎,她已经得到了一份友谊!

  不是普通的友谊,是用心灵的!

  街道,偶尔有一辆汽车经过,都识趣地轻悄悄地,像是怕打扰了他们。

  走了长长的一段路——他们就这幺安静地、了解地、满足地走看,谁都没有说话。夜空中,只有稀疏的星儿在贬着眼睛。

  “你看过一部电影吗?是讲舒伯特的一生!”她突然问。

  “没有,我很少看电影,”他摇摇头。“我看过舒伯特的传记、亦研究过他的作品,若看他的电影,我怕会破坏了他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

  “说得好怪,我不懂!”她说。

  “我肯定电影拍不出舒伯特的气质,我也不喜欢看那一段被夸张了的恋爱!”

  “但是那部电影拍得很不错,不是出名的导演,也不是出名的男女主角,可是——气氛很美、很淡,连那份哀愁都是淡淡的!”她不以为然地。

  “淡?”他看她一眼,眼光又深又远。“若真是淡,倒也抓住了舒伯特的那份无可奈何的恋爱!

  为什幺你提起?”

  “因为——我们这样走着,我记起舒伯特在电影结束时,孤里地从他深爱女孩子的婚礼中出来,走在那两旁全是椰子树影的寂静街道上,虽然好含蓄,我却忍不住哭起来!”她微有羞意。

  “读数学的女孩子这幺爱哭?”他逗看她。

  “这两件事扯不上关系?”她娇俏地笑了。

  “为什幺会想到舒伯特?”他问。

  “我不知道,或者——我下意识地把你当作是他!”她的捡红起来,她说得太直率。

  “稚气,我永远不可能是他!”他放开她的手,围着她的肩。“我只是个平凡的人!”

  “你若平凡,我就是庸俗了!”她说。

  “咏梅,有一件事要说清楚,”他低头看臂弯里的她。“你若幻想我很了不起的话,你会失望!”

  “我不曾这幺幻想,只是——你很特别!”她红着脸。

  “特别得吸引了你?”他开玩笑。

  “吸引了很多人,你不知道吗?”她反过来捉弄他。

  “说得我像大情人,”他笑着。“或者——“青春偶像”?”

  “唉——谁说的?谁告诉你的?”她急得涨红了脸。“总有那幺多无聊的人说无聊话!”

  “你很出名啊!”他笑着。

  “再说一句我就回家!”她有点发恼。她不喜欢这个外号,就像什幺花啊!草啊的令人难堪。

  “不说了!”他收回那打趣的笑容。“说一些你的事给我听!”

  “你知道我那幺多的事,让你说!”她说。很俏皮的。

  “好!”他故意清一清喉啼。“我叫文仲,二十三岁,和你是同一间大学,我在去年毕业,学的是建筑!”

  “建筑?不能想象,你去造房子?”她天真地叫嚷。

  “不造房子,只设计房子!”他笑一笑。“我有父母,有哥哥,还有一个妹妹!”

  “讲得好死板,像在背公式!”她笑得好开心。她几乎忘记还有一个叶爱琳。

  “哥哥订了婚,妹妹还在念中学,哦!忘了说哥哥是医生,在政府医院做事!”他一本正经的。

  “像你这种说法,还该说出父母做什幺!”她打趣。

  “好简单,爸爸、妈妈都在教书,”他耸耸肩,盯着她看。“爸爸教大学,教微积分,妈妈教中学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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