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言情小说 > 魔女治恶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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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那句话的排列组合,看似简单明了,其间的寓意却难以一语带过。

  经常听某些已婚的朋友提起,经过多年的婚姻生活,其实夫妻之间已经不能用「爱情」来形容,当年的爱情经过岁月的历练,早已升华成「亲情」。

  亲情使人温暖,却不会让人脸红心跳,更不可能体会所谓小鹿乱撞的强烈冲击,有的,只是安心和满足;而那些既紧张又甜蜜的微妙心态,只有爱情可以让人确确实实地感受。

  专家说,爱情是荷尔蒙作祟,通常可以维持二至三年已是极限。

  爱情明明是如此短暂的东西,为什么还是有人前仆后继,忍不住一尝它所带来的神经质和甜蜜?或许该说人类追求刺激的本能在作怪吧?!

  少男少女成长之初,对爱情懵懂无知,他们渴望爱情;成熟的成年男女,对爱情似懂非懂,也难以逃开爱情的魔障。

  那么,已婚的男男女女呢?

  难道因为被婚姻和社会道德给束缚了,人生里就不会再憧憬爱情?

  我认为并非如此。

  人类有追求爱情的权利,这也就是爱情小说之所以无远弗届的理由。

  我认为言情小说作家销售的产品叫做「爱情梦想」,因为大家都渴望爱情的眷顾,所以情愿淹没在爱情小说的世界里。

  就朋友所说的那段话而言,不可否认,能和另一个人共同生活那么长久的时间,甚至是一辈子,那是种幸运;因为不必和自己的道德感拔河,不用面对接不接受爱情的挣扎和痛苦,对某些人而言,那的确是一种幸运。

  但反过来看呢?这种幸运真能不教自己遗憾吗?

  恐怕见仁见智吧?!

  纵观社会版新闻,多少人为情所苦,多少人为爱所伤、自伤伤人,爱情其实真有其魔力,教人忍不住飞蛾扑火的魔力。

  但在爱情过后呢?是甘心接受成为亲情的爱情,还是再次追求另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恋?

  每当夜阑人静、一人独游在爱情的文字海里,偶尔,辣妈也会有些小小的怀想──

  如果我在这个年岁、这个已婚的身分里再次触碰爱情呢?这样算是幸运还是不幸?

  到底幸运或不幸,没有人可以断言,全赖自己的智能去判断、抉择。

  爱情本身并没有错,错在它不长久,和它诱人且无法抗拒的魔力。

  至于幸运的定义,事关个人情感作祟,辣妈着实无力置喙,那就各人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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